姚劍琴
新生兒周圍環境溫度的高低,幾乎與空氣中含氧量的多少,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環境溫度過高或過低,都會使小兒罹患疾病、乃至夭折。因此,最佳環境溫度堪稱是“新生兒存活的搖籃”。
什么是新生兒的最佳環境溫度呢?從生理要求來講,在最佳環境溫度下,一是能夠保持新生兒的體溫正常;二是能夠維護新生兒體內氧耗量最少。從感覺上講,這種最佳環境溫度,使新生兒既不感到冷,也不感到熱,所以人們又把此時的環境溫度,喻之為“不感溫度”或“中性溫度”。在最佳環境溫度中,新生兒體溫是由其血管舒張和收縮進行自然的調控,體內產熱量處于最低水平,因而耗氧量也最少。
怎樣測知和調控最佳環境溫度呢?用溫度計緊貼新生兒腹壁,稍用衣被或隔熱性能較好的海綿或棉花覆蓋其上,3~5分鐘后,溫度計顯示36~36.5℃時,即為最佳環境溫度。
為了及早發現和糾正不適宜的環境溫度和新生兒自身產熱、散熱的異常,還需掌握以下溫度指標:
1.從產熱狀況來測定和調整環境溫度,先測得肛溫(又稱直腸溫度)和腋溫(又稱腋窩溫度),兩者都可表示核心溫度,其正常值為36~37℃。
當新生兒處于最佳環境溫度時,其體內氧耗量最少,代謝率也最低,這時的腋溫≤肛溫;反之,腋溫≥肛溫(約0~0.3℃),則表示當時的環境溫度不是處于最佳環境溫度。此刻就應該對新生兒采取有關保暖措施,包括升高室溫,以免新生兒散熱過多而罹患疾病,影響生長發育,妨礙健康。
2.從散熱狀況來測定和調整環境溫度:皮膚是新生兒主要散熱部位,其散熱的速度和數量決定于皮膚溫度與環境溫度差,差值愈大,失熱愈快愈多。因此,如果新生兒皮溫(腹壁皮膚溫度)低于36~36.5℃時,就應該考慮到室內環境溫度已不是新生兒的最佳環境溫度,應即采取措施,予以調整室內溫度或其他物理性保護體溫措施。
上述各類溫度的監測,一般間隔2~4小時測1次,如環境溫度過低或新生兒體溫低于36℃,應縮短間隔時間,使新生兒處于絕對最佳環境溫度中存活下來。若是采用輻射熱性暖床,應加用塑料罩膜覆蓋或床周采用擋風布、板,以減少因空氣的對流而增加熱量的散失。但是,不論何種提高環境溫度的措施,都要密切注意防止室內氧氣的過量耗損和二氧化碳的過量增加,特別是關緊門窗燃燒煤爐、木炭以提高室內環境溫度,應警惕煤氣中毒。當新生兒皮溫處于36~36.5℃時,其環境溫度之差在1.5℃之內時,機體氧耗量最小,也是最佳環境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