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車
我國名醫認證存在法律空白。作為全國執業醫師行業的規范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僅規定了我國醫師資格考試、認證及注冊的相關內容,并未涉及名醫認證。
正是我國在名醫認證方面的機制缺陷,致使北京新興醫院等醫療機構,打著“名醫”的招牌,從中牟取暴利,而更有甚者打著“名醫”的招牌草菅人命。
所以,必須建立名醫認證制度,組織起一個權威的機構對名醫進行認證;對于那些自封或由所在醫療機構加冕的“名醫”,也有必要來一次全面清理。構建醫療衛生的防護網,維護全體患者的利益,已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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