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 今
讓文字恣意地長出一圈圈多余的“贅肉”,是初學寫作者最大的通病。
原本一句話就可以把意思表達清楚的,卻奢侈地用了三、五句;原本一段文字就可以交代清楚的,卻揮霍地用上了兩、三段;一眼看去,一層又一層,全是文字的贅肉,只掃一眼,便感厭膩。
以前,讀過一則小故事,印象非常深刻。
有一個人,把他養的一只雞帶到熱鬧的市集去賣。
雞在籠里而他在籠外豎立了一個牌子,牌子上寫著密密麻麻的字:“我這個精致的籠子里有一只肥大的母雞準備以非常便宜的價格出售?!?
盡管市集里人潮絡繹不絕,可是,站了老半天,他的雞,就是無人問津。這時,有個善心的人經過,對他說:“你這牌子,寫得嚕里嚕嗦的,誰有閑情停下來慢慢地讀?不如我替你重新再寫吧!”
他重寫的牌子,只有簡簡單單的一個字:“售”。
說也奇怪,牌子一換,那只雞,立刻便找到了主顧。
這則趣味盎然的小故事,讓我得著了無窮的啟示。
長了贅肉的文字,不但有礙瞻觀,而且,影響效益。
從此,寫作時,刻意地把手中的筆桿當作是“手術刀”,毫不痛惜地、心狠手辣地、大刀闊斧地把文字的贅肉一層一層地割掉。
偶爾重讀舊作而發現殘留的“贅肉”,必定大力砍除,絕不留情。
把舊作當香、當王而去憐它、惜它,無異于取石自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