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恒忠
經驗治療選藥原則
臨床醫生須熟悉和掌握常用抗菌藥物藥動學和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了解本地區、本單位重要病原菌對抗菌藥物的耐藥水平,進行個體化給藥。
經驗治療不能忽視病原學診斷,在實行經驗治療前要盡可能采集標本送病原學檢查,以提高檢出率,為經驗用藥提供科學依據。一旦獲得病原學檢查結果,應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用藥方案。
確定感染性質,一般輕型社會性感染或初治病人選用單種非限制性抗菌藥物,而醫院耐藥菌株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評價感染病原菌的耐藥性及其效果,選用針對性強、抗菌活性高的殺菌劑。有局部病灶者,需進行局部引流或病灶清除。
結合病因和病人具體情況選用抗菌藥物。當培養結果陽性,并已獲致病菌對藥物的敏感性后,應重新回顧該病人的經驗治療方案,因為檢出的微生物不一定是引起臨床感染的病因。即使檢測為耐藥菌,病人的抵抗力也可使細菌感染能自然痊愈。
當經驗治療72小時無效并無法獲得藥敏結果時,應根據經驗治療選藥方案重新選擇抗菌藥物。
臨床常見感染性疾病經驗治療選用藥物參考
臨床常見感染性疾病經驗治療選用藥物參考,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