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志偉
哈爾濱:企業財保通過產權市場統一公開選擇
■/魏志偉
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組織國有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財險投保協議
我國產權市場是國有企業產權公開轉讓的平臺,更是紀檢監察部門源頭治腐的重要窗口。為加大對國有企業監管力度,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近日,哈爾濱市國資委針對市屬出資企業的財產保險費率各不相同、費率差距較大等問題,決定由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對所出資企業的財產保險的供應商采取詢價方式統一公開選擇。
理由一:國有企業財產保險業務適合采取詢價方式公開選擇
詢價方式源于《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方式之一,是指政府采購機構依法成立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于三家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由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報價,然后詢價小組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最終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詢價方式具有簡單、便捷、快速、靈活的特點,適合采購項目單一、要求簡單、服務程序化的標的。
企業財產保險的有關法律相對健全,投保和理賠程序比較明確,但近年來隨著財產保險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一些保險公司惡意競爭時有發生,有些保險公司通過降低保費費率承攬業務,出險理賠服務卻跟不上,甚至以種種理由刁難客戶達到不理賠或少理賠的目的。有的保險公司在國有財產保險投保過程中采取回扣手段承攬業務,導致國有企業增加保費成本。由于國有企業財產保險業務相對程序明確,要求統一規范,企業與企業間不用做大的原則性的區別,為此,國有企業財產保險業務適合采取詢價方式統一公開選擇保險機構。
理由二:產權交易機構的獨立市場職能決定國資委可以賦予產權市場更多服務職能
一是產權市場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國有事業法人,這一性質決定利用這個市場既可以減少中介服務成本,又可保證市場接受政府部門監督,實現陽光操作;二是產權市場是為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提供服務的專業平臺,多年來已被政府部門和企業所認可,擴展其職能為國有企業財產保險提供服務,不需增加任何投資,而且完全可以更好地發揮陽光平臺作用;三是產權市場是獨立于國有企業和保險機構的服務組織,也是獨立于國資部門并接受國資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監管的市場組織。
為國有企業選擇保險機構,對產權交易機構來說是一項新業務,我們在工作中探索詢價方式,工作流程如下:
(一)理清部門職責,接受企業委托
長期以來,國有企業財產保險投保均由企業與保險公司采取一對一談判方式協議確定,已經形成了固定的利益格局,對這樣的格局進行改革,依靠市場職能難以突破。為此,哈市國資委首先理清各部門工作職責,在充分市場調研基礎上,看準問題,強力推進,印發了文件,要求市屬國有企業財產保險必須統一公開選擇保險機構,同時指定哈爾濱產交中心作為全市國有企業公開選擇保險機構的專業服務機構。產權市場的職責是制定公開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對外公布信息,廣泛征集保險機構,并根據保險機構的申報材料和企業的要求優選供應商;企業的職責是向產權市場發出委托,提出保什么財產、保多少以及對保險公司的要求等。整個過程需要接受市國資委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二)確定詢價方式
國家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針對保險市場競爭混亂的局面,制定了許多行業自律規則。為了讓國有企業以最低的保費選擇有保障且規模較大的保險公司,我們在考慮市場資質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確定詢價方式。詢價方式具有公開性,能夠廣泛地征集到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同時又有利于主動接受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的監督。
(三)制定并發放詢價文件
一般的詢價采購文件相對簡單,往往只是一張報價表,基本的合同條款有時也被省略,一般多采取電話通知方式,有時即使制作詢價通知書,內容完整性和規范性也不做原則性的要求。為做好企業財產保險投保工作,嚴密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產權交易中心根據企業需求,結合工作特點,制定詳細的《詢價文件》,就各供應商的報價、技術能力、財務狀況、經營規模、企業信譽、服務水平等內容進行要件詳述。同時,還制定《評審標準》和《財產保險合同文本》。為了使《詢價文件》和《評審標準》符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出現漏洞,我們請有關專家提出修改意見后,才正式向各保險機構發放《詢價文件》,并規定遞交《報價文件》的最終截止日。
(四)成立專家組,組織評審會
發放《詢價文件》后,即著手組建五人評審專家組??紤]到企業在財產保險方面可能提出特殊行業要求,為了滿足企業切身需求,其中一名專家為企業代表,其他則由產權市場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必須從事相關專業滿8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產權市場在收到《報價文件》后,立即組織召開詢價評審會。為了保證評審會公開、公平、公正,我們還邀請國資、紀檢、工商等部門人員進行現場全程監督。
(五)確定評審結果
評審專家對《報價文件》逐項進行打分,根據最終得分,推薦排名靠前的保險機構作為入選保險機構,委托企業結合自身實際進行最終選擇。企業選擇后,產權市場把最終選擇結果在網站上予以公示,然后將最終優選的保險機構報送市國資委備案。
過去因為沒有統一市場操作,保險信息不公開,國有企業在財產投保過程中,市場參與者受各自利益驅動,可能會出現暗箱操作、私相授受、權錢交易等行為,給雙方帶來風險,還可能造成國有資產保而危險的情況。產權市場參與后,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保險行業信息,甚至各家保險費率進行相對公開和對比,完全可規避上述風險,實現國資委、企業、產權交易機構和保險機構四方共贏。
(一)出資人監管職能得到了加強
《企業國有資產法》明確了各級國資委代表本級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出資企業依法享有參與重大決策權。在不干預企業經營活動的前提下,國資委要求其所屬企業統一公開選擇財產保險機構,有助于發揮國資監管職能,并使國資監管職能具體化。同時,通過引進第三方——產權市場,使出資企業、供應商和產權市場之間形成了監督制約機制,規范了企業財產保險管理工作,實現了從制度上監管的目標。另外,通過陽光操作,有助于預防國有企業在選擇保險機構過程中出現個人腐敗行為,實現通過制度來保護干部的監管職責。
(二)委托企業實現了獲利
通過公開選擇保險機構,監管企業一方面可以選擇有實力的保險機構,多維度比較報價者,優中選優;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保險機構之間的競爭降低保費費率,直接減少國有企業財產保險費用,增加企業利潤。
(三)產權市場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
將國有企業公開統一選擇保險機構的工作交給產權市場,既增加了產權市場功能,使產權市場能夠更好地為國有企業改革服務,又不用增加政府投入,達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保險機構的市場占有率得到了提高
為國有企業統一公開選擇保險機構的目的是,在降低保費的同時,選擇有實力的保險機構強強聯合。產權市場按照這一宗旨,根據企業財產規模、性質和不同要求為國有企業選擇不同的保險公司??偟目?,這項工作將有助于有實力的保險機構增加市場占有率。
(作者單位: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