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名為“長沙市芙蓉區人大副主任張振強是當之無愧的地主+富豪”的帖子在網絡上風傳,張振強接受采訪時連呼“這是有人在陷害我”(《三湘都市報》)。
網上被曝光財產,最多是不實。要么站出來出示證據辟謠,要么法庭上見,都沒問題。有趣的是,官員們下意識地高呼“被陷害”!官員財產“被公示”怎么老是“陷害我”呢?說穿了,有些官員怕財產見光。為什么怕見光?是因為見不得光。官員財產一旦被完全“公示”于陽光之下,就勢必對某些官員乃至某些“團體”的自身利益構成了實質性威脅。有些官員是作賊心虛,所擁有的財產和正當收入不符,涉嫌貪腐,一旦“被公示”,就可能引火燒身。于是趕緊告狀在先,先扣上一頂“陷害”的帽子再說。事實上,官員財產在網上“被公示”,且不說信息有多么真實,但有一點,“被公示”的過程也是一個接受公眾監督的過程。既然現實中,官員財產公示在執行上有一定的阻力,那么,“被公示”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對此,需要各方面正視,脫口而出“被陷害”絕不是一種正常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