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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胡適的無間道

2010-12-27 15:31曾子炳
天涯 2010年6期
關鍵詞:胡適魯迅現實

曾子炳

近來胡適慢慢走到歷史的前臺,關于他的話題多了起來,并常常與魯迅聯系起來乃至上升到兩條路線的爭論。

很多推崇胡適的人,強調他的自由主義追求以及理性、平和的態度,并以此來批評魯迅的偏激、刻薄。他們在對比魯迅與胡適的時候多會提到魯迅對胡適的批判——用邵建的話是“動物上陣”,與胡適對魯迅的公允、尊重和幫助,強調胡適對《中國小說史略》的推崇,在出版《魯迅全集》時的幫忙態度,以及對蘇雪林的回應等,這都表示出胡適的學者態度。

不過在生活中魯迅與胡適的關系并非如這些推崇胡適的人所描寫的那樣和諧,魯迅與“現代評論派”、“新月派”中“正人君子”們的沖突后面都有著胡適的影子。1932年11月魯迅回北京省親,在一個場合遇到胡適,胡適打趣地說魯迅是“卷土重來”,這讓魯迅耿耿于懷——那時魯迅是有著重回北京執教的想法的;在魯迅死后,胡適也曾批評葉公超對之的評論。

普實克在《回首當年憶魯迅》中回憶他1932年來中國為了認識新中國和新文學而走訪了胡適,他說“這次訪問卻叫我上了大當,胡適教授表示他對新文學已經一點也不感興趣了,言下大有不屑一顧之意。雖然他為我開了一張作家的名單和書單,不過我也記不太清楚了,好像其中沒有魯迅的名字”。胡適也曾批評過魯迅,他在晚年的演講中說魯迅加入左聯是“變質”,并認為他在這以后“就沒有一篇好文章了”。相對于魯迅的批評是希望胡適的言論能夠起到好的效果,而胡適的言行就有些評價的味道。

確實,魯迅對胡適的批評,胡適很少正面回應,這并不能說是胡適的大度,或是不關心這個問題,他曾在給蘇雪林的回信中說:“魯迅……狺狺攻擊我們,其實何損于我們一絲一毫?”這里胡適顯然將魯迅視為一個對立的存在,另外其中的問號也讓人費解。我想面對魯迅的批評,胡適肯定有他的想法,他不在公開場合回應就有些讓人懸疑?;蛟S魯迅的批評正好擊中了他的要害,而這一點也印證了魯迅對之的批評。

當然在公開場合的這種沉默更接近胡適的形象,不過從中我更多體會到的是現在一些學者內在的自負與刻薄,他們在文字與形象中卻總是保持一副平和樂觀之狀,當我們內在中有一種態度并在言行中表現出來,卻在文字中擺出一種中庸的姿態,這是可笑也是可悲的,因為很多人如此并非是出于觀念或對他人的尊重,而是來自于生活中的世故,并從中獲得某種優越感。

另外魯迅對胡適的批評(當然我們現在所見到魯迅對胡適批評的文章,不少是瞿秋白寫的)也是重視胡適的表現。我們不僅關注魯迅對于某個人物的態度,更要注意到他批評那個對象的標準,我們有時會有一種錯覺,一看到魯迅在批判某個對象,就好像他在否定他,其實未必的,魯迅對胡適的批評包含著很高的期待,同時也是暗含著承認他的社會影響與作用,或者說是將他當作一個知識分子的標準來衡量他的言行。

有些人不辨析魯迅對胡適的批評,而是排斥批評本身,以為平和的態度就是好。我想批評是正常的,也是必需的,我們在面對任何一個對象時都會有個人的態度與意見,自然也會以某些方式表現出來。我們是去遮掩還是坦誠地表露呢,這應是不言而喻的。這種對個人真實的堅持就包含著差異,這有時就會表現為一種批判的。而魯迅與胡適,其性情與追求恰恰存在著某種對應的關系,有時我感到魯迅對傳統和知識者的批判多內在著胡適這個影子或是建立在對胡適的感知之中的。比如特殊的知識階級、正人君子、聰明人等等。

魯迅與胡適生活的環境并沒有太大的差異,對于現實的感知,他們之間應該不會有太大的不同。為什么魯迅堅持抗爭的態度,暴露黑暗,胡適卻保持一種樂觀的形象,有時想象胡適生活在那么黑暗的現實中,仍能保持一種平和的態度,這不是一種偉大就是一種自然——他不將發生在身邊的黑暗當作罪惡,而習以為常的,或者他的行為一直想著讓他們呈現出美好,或是這樣相信的,自然我覺得胡適可能還沒有達到這種境界,他這樣做不完全是思想境界的體現,更多的是出于個人的“免禍”——這一點我們可以讀一讀他在得知楊杏佛被暗殺后,在日記中關于楊和這個事件的評論。

胡適在青年時期曾認為當時的中國是一個“男盜女娼”的社會,晚年他也曾對身邊的人說:“政治是殘酷的、殘忍的!”而從《人權與約法》、《我們什么時候才可有憲法》等文中可看出胡適對現實的認識是何等清醒,他的批判又是多么有力,而且他的這種批判要比后來他在體制內幫忙的效果更大,當然胡適這時的批判也是出于一種幫忙的心態。遺憾的是他以后沒有再沿著這個思路來改良社會。當然現實中的胡適是成功的,難于體會到魯迅式的失敗感受,也不會做出魯迅的行為。而他這種成功或者說是對成功的追求也不可能產生魯迅這種追求惡聲的自覺。

對于社會的黑暗面是批判還是容忍,這無論在個人還是社會層面上都是復雜的,各有其合理性與問題,需要具體的分析。而在現實層面是批判還是包容更能達到預期的效果也是需要具體分析的。

在一個自由的社會,批判是容易的,但批判若超越個人的情緒而上升到社會的意義則很難;而堅持一種平和的態度是難的。不過若在一個不自由的社會里,前者更有意義,也更難,而后者的平和有時不過是容忍,乃至是懦弱、偽善。其實魯迅早期也是認同于所謂紳士風度的,后來才認為“擲去了這種尊號,搖身一變,化為潑皮,相罵相打(輿論是以為學者只應該拱手講講義的),則世風就會日上”。

有人指責魯迅的批判是因為悲觀,并傳播黑暗,可在生活中那些敢于直言的人,才是對生命的一種信任,或是出于大愛,所謂童言無忌,他們往往是一些單純、莽撞或是理想的人,那些真正認清現實或是把他人想象得很壞的人往往習慣于扮演一種和善的角色,如此才會在現實中如魚得水?,F實而言我們立足于某種真實與理想的言行在生活中總會遭遇到困境,而我們設若將個人的言行建立在對現實悲觀的看法之上往往會比較如意。魯迅的《立論》表達的就是這種感受。

而魯迅作品中所揭露的黑暗并非是他自身具有的,相反這是得自于相反的素質與追求的,正如在一個黑暗的世界里人們是不分彼此的,只有一些獨特的存在才可能觀照到這些事實的存在。同時我們現在理解的魯迅的偏激其實也不是他存在的真實,而是對應于這種感受的世界。

胡適平和、容忍的態度一部分是思想認識的體現,另外也是個性使然,這就表現在胡適尊重的是現實和個人的現實性,這也是魯迅批評他的一個原因,有時就難于堅守自身的真實或認同的理念。而魯迅的批判——表現在個體層面上是對個人真實的堅持,而從他者的角度看也可能是一個問題。我們需要一個自由、寬松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每個人都可以按照自身的真實而生存,現實而言我們的社會缺乏的是魯迅這樣堅持自我的人群,同時在社會上又缺乏的是胡適意義上寬容、平和的狀態。

我想我們真正意義上的包容是能夠包容事物按照自身的特性而存在的自由與權利,而不是容忍社會中的一些混亂與邪惡的現象,因為這恰恰是使我們不能自由生活的內因。不過魯迅也是難于包容事物的自然存在。

對于這兩種人生態度,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感受。求真的人追求的是真實,他們會更傾向于魯迅,當一個人在我們面前表演時也就把我們當作一個觀眾,一個注重精神的人是不會感到被尊重的。相反若人在我們面前坦誠相待,這真是一種厚道,這可能也是魯迅批評胡適演戲的原因。而現實的人關注的是實際上的利益或是面子,他們可能會認同于胡適多一些。這兩種人生態度在社會層面上也各有其問題與局限。

而在個人層面上我們強調的是自我的真實,對于知識者我們應該強調的是其存在與理念的某種契合性。在現實中魯迅相對胡適而言是更加忠實于自我的,魯迅在超越自身的時候是忠實自己,忠實于精神的。相反,胡適的注重個人卻沒有能夠堅持個人的真實,這表現在他的言行與自身認同的觀念之間有某些錯位。對于胡適來說這些錯位是自然的還是有意識的則成為一個焦點,因為作為一個知識者,這種精神、理念與生命之間的錯位是一種常態。

這可能也是我一直質疑胡適的地方。他的很多難于自圓其說的言行到底是一種思想上的不成熟,還是內在追求和其觀念的沖突所致?乃至是岳不群式的偽善?可以說他的很多行為都是讓人懸疑的,而這其實是期待他能夠按照自身所宣揚的觀念來行事。在《先秦名學史》中他是極力推崇墨子的,但是與墨子的摩天接踵的人生態度相比,胡適一生走的都是上層路線,是廟堂。魯迅也是推崇墨子的,并認為墨家是埋頭苦干的人,相對而言魯迅是走流沙的,也是埋頭苦干的。

這或許只是我的感受,我對胡適的質疑有兩點,一是他的言行與自身推崇的理念以及其公眾形象之間的差異,另一面我感到他的言行與自己的內心或真實的想法之間也是不同的,這就表現在其存在的世俗性上。我總是要求學者們從社會和觀念出發的言行,而排斥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個人化的考慮。若從世俗的角度看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追求個人的成功是無可厚非的,而胡適又沒有說自己是一切為公的,為何我潛在的意識里總是這樣要求他呢?可能是我認同于梁啟超“學術乃天下之公器”的思想,并將胡適當作一個知識分子的標準。

自然魯迅對胡適的批評更內在于他們的差異性的存在和追求之中,在生活中他們都是世事洞明的,而非是書生意氣的人,支撐他們言行的都內在于自身的觀念、道德價值,而不僅是情緒的。這就體現在他們個性與思想、精神追求上表現出的差異來。魯迅在運思和寫作中都是對于個人的現實性采取一種超越的姿態與追求,排斥知識分子的功利性,多是從理想或者是群體的利益為立足點的;但是胡適則不同,他推崇的實用主義本身就是功利的,正如魯迅批評他們的“公理”意識,胡適的思想有時也是從個人存在的現實需求出發的。比如在專制的社會中如何爭取言論的自由,魯迅會說“第一步要努力爭取言論的自由”,而胡適則強調“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這就表現出魯迅的言論與內在的意識是以個人的社會性為導向的,爭取是從自我出發而歸結到現實,胡適的這句話則更多是個人意義上的,它的社會指向模糊。

魯迅的一生以及他的思想與寫作的努力都是圍繞著改造社會、人性為目標的,這有時就會忽略了個人的現實生活以及生命的自然欲求。我以前對魯迅的認同也內在著自身的這種傾向,現在則認為不斷地肯定和追求個人的真實更有意義,我們建立在自身真實和快樂的基礎上的言行與追求會更有意義。

魯迅和胡適都是個人主義者。只是在觀念上他們對于自我的認識和堅持是不同的,魯迅的自我是對生命的超越,或者說是執著于精神的,而胡適則是肯定現實的。胡適在思想上認同的是易卜生的“最要緊的是先救出自己”。這種個人主義,他認為“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而魯迅的個人主義是排斥那種利己性的,他推崇的個人帶有“超人”的色彩,是對真實和自然的人的一種超越,更多表現的是一種精神和觀念的意義,在他身上也體現出的是一種民族的精神,魯迅的存在及追求和中華民族的境遇具有某種微妙的同構關系。但是對于魯迅這樣將某種公義與個人的現實存在聯系起來也是有問題的,這就是他形成的黑暗閘門的意識。

這有時看來是矛盾的,一個推崇自我的人關注的是道德、價值與理想,關注的是一個國家、民族存在的命運,死后被推崇為民族魂。而一個在思想上追求公共性的人卻又是自我的,這種自我就是執著于個人世俗性與現實意義上的存在。胡適不會像魯迅這樣從某個宏大的目標出發來設計、要求自己的人生,而是在生活中實現自己的追求。我在讀《胡適口述自傳》時就驚異他津津于考證神會和尚,關注自己在禪宗史上的創見,而這與現實是隔膜的,更不會有助于他推崇的自由主義的實現,卻是有助于個人的學術聲譽的,他晚年考證《水經注》也是如此,這里都表現出他作為學人的純粹來。

為人樂道的胡適獲得三十多個博士學位,也可見其個性之一點,其實他的第一個博士學位的取得時間乃至是與否就存在著爭議,稍后獲得的博士學位多是他在美做大使時被授予的,這并非是什么“榮譽”,只是社會的一個黑暗面而已,1949年胡適離開大陸后,寓居美國時也是十分的困頓。周質平曾專門寫過一篇文章,題目就叫《胡適的黯淡歲月》。而魯迅留學日本就沒有獲得過學位。

可以說胡適行為內在的動力可能并非是那些自身宣揚的公理與公義,而是自己的某種世俗性的追求,比如他受騙承諾去競選總統等。他也曾在文章中比喻自己是“灑水救天下”,他給我的感覺是“君子遠庖廚”——也就是魯迅所批判的不敢直面人生,特別是現實中那些不好的一面,有些君子不處于危墻之下的意味。

我在讀魯迅《聰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一文時,聰明人的形象我總會感到這是對以胡適為代表的正人君子形象的一種概括,當然一個現實的人在生活中以及思想中體現出個人自利性的一面是正常的,他們未必是偽善的,而是得自于生活中的智慧,聰明人的辦法確實更易于在個人層面上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對于奴才也是如此),而且風險也較小。這在胡適的生活中有所體現。

這尤其體現在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會事件中,為他辯護的人強調他的法律意識以及程序正義。我以為胡適與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會思想層面的對立是表面的,而對現實的態度上的沖突才是根本的,他在《民權的保障》一文中說:“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權,豈不是與虎謀皮?謀虎皮的人,應該準備被虎咬,這是作政治運動的人自身應負的責任?!币郧拔乙恢彪y于理解胡適為何高調批評民權保障同盟會的章程,乃至推斷史沫特萊轉來的信是偽造的!后來看到宋慶齡《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會的任務》一文才釋然,她說:“胡適是同意了同盟所發表的基本原則才加入同盟的。但當國民黨與張學良公開反對本同盟時,他害怕起來了,并且開始為他的怯弱尋找借口和辯解?!?/p>

我們在談魯迅與胡適時不僅關注他們個性的差異,知識和求學背景的不同,更要注意到在現實中的身份與自我定位的差異。相對于魯迅在其生活中的邊緣處境和追求,胡適應該說是一直處于文化與社會的中心,并以此自負的??梢哉f他任何表現出來的形象總是內在著這種意識,并是對內在世界的一種美化與超越。我們對胡適與魯迅的認識是需要把握各種細節的。在這些細節中才可能暴露出胡適內在與真實的想法。有興趣的讀者應該閱讀一些關于胡適的回憶文字,特別是楊樹人的《回憶一顆大星的隕落》。

葉公超在《新月舊拾》中有一段話談到胡適,很有意味?!坝幸惶煸谶m之家,胡太太又當著面罵胡適之,……胡太太說:‘你們都會寫文章,我不會寫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們這些人的真實面目寫出來,你們都是兩個面目的人?!瘎偤弥v到這話的時候,胡適之從樓上走下來,他說:‘你又亂說了?!f:‘有人聽我亂說我就說。你還不是一天到晚亂說。大家看胡適之怎么樣怎么樣,我是看你一文不值……’為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事,胡太太一天到晚罵胡適之,她倒是看事實看得很真實的女人?!?/p>

我們現在對于胡適的認識是不能僅著眼于他留下來的文字,正如魯迅批評他寫日記也是留給后人的,這樣我們就會忽略或難于辯明他真實的形象,以及其說話與行為的現實目的與效果。比如《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一文得到多數人的認同,可他同在1919年所寫的《心氣薄弱之中國人》一文中卻強調:“任憑他是什么主義,只要有主義,就比沒主義好?!睂嶋H上胡適反對的是馬克思主義,實用主義不也是一種主義嗎?后來瞿秋白在《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中就批評這是一種投降主義,是一種“市儈式的實際主義,是要預防新興階級的偉大理想取得思想界的威權”。

現在我回想閱讀胡適的感受,想不起有什么陰暗的東西,留下的胡適是一個很陽光的形象,這在他的生活經歷中肯定不會是全部??梢娝彩橇晳T于從積極和建設的意義上來看待事物以及自身的處境,并有意識地在公眾中留下這種形象。胡適的笑是很出名的,這種笑很多不會是發自內心的——更多是受動于社會和他人對之的需求上,當然也內在著自身期待的形象。

對于理解魯迅也是如此,魯迅的真實特別是生活中的形象與他在文字中留給我們的印象是不同的,魯迅在文字以及公眾中留下的是橫眉怒目的形象,但生活中的魯迅是樸素與隨和的,這在很多回憶的文章中都有所體現,比如與魯迅有一些私交的曹聚仁在《魯迅評傳》中寫道:“有的人以為魯迅的為人,一定陰險狠鷙得很,不容易相處的。我當初也這么想,后來才知道他對人真是和易近人情,極容易相處的?!斞傅故强梢哉劦蒙暇又坏缢??!?/p>

推崇胡適的學者謝泳曾質疑魯迅與專制的曖昧關系,但是在現實中魯迅是專制者的敵人,他是將通緝令帶到墳墓里去的——我們也可因此說他有專制的傾向與表現,比如胡適認為魯迅“喜歡人家捧他”。而自由主義者的胡適卻是一個專制者的座上賓,是自覺的“諍臣”。我認為蔣介石在胡適去世后(相對于胡適與蔣介石的關系,魯迅是拒絕國民政府的拉攏并不愿與蔣見面的),在挽聯中對他的評價是很到位的: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

胡適也意識到自己的傳統性,他在1929年4月27日的日記中寫道:“傅孟真說:……我們的思想新,信仰新,我們在思想方面是完全西洋化了;但在安身立命之處,我們仍舊是傳統的中國人,孟真此論甚中肯?!保ㄗ匀贿@也體現出他思想的膚淺,凡是我們的思想不能表現在自身的言行中,就意味著這種思想尚未成熟)在他身上也是存在著某種士師的情結,因此他在一定程度上是認同那些統治者的行為,這樣他不會如那些真正的自由主義者視獨裁者為敵人的心理,而能夠與之合作。

胡適對自由主義的推崇以及他平和的態度未必來自于思想上的深思熟慮,或是對現實與人生的深刻體悟,他對自由主義的追求應該是出于一個正常人的現實選擇,也與他留學美國的關系很大。正如他后期的學生唐德剛認為胡適是一個偉大的儒生,他始終關注的是傳統的學問,而沒有自覺地探討自由主義的理論,特別是在中國實踐的途徑及可能性。相對于一個自由的社會,胡適更愿意為個人的自由而努力——因此他成為中華民國中的一個特例,在雷震案中他希望蔣介石對他的雅量分一點給雷震而不得。這一點也是魯迅所具有的,他們都是追求自由的人,魯迅更多是反抗那些壓制自由的事物,胡適則是追求實現那種可以擴大自由的內容??梢哉f魯迅的追求更能推動社會的自由,若從自由主義根本就是肯定個人的自由來說,魯迅不妥協的個人主義更接近一個自由主義者。

當然胡適對自由主義的信奉是真誠的,之所以沒有完全體現在個人的生活實踐與思想之中,我想這除了胡適對自由主義的理解是膚淺的,更重要的是他不會為了理念而犧牲個人,而真正執著于理念的人往往是以犧牲自身的欲求為代價的。這在雷震案中就表現得很突出。

胡適一直居于文化的中心位置,但對于其推崇的自由主義來說他倒是采用這種邊緣的策略——說服那些統治者來容忍自由的存在,這首先表現在他對現實的肯定,與對集權的一種容忍,他甚至認為“容忍就是自由”,這如同一個不肯革命的人卻愿意在敵人的內部做奸細一樣讓人難以理解——這樣的行為做得多了就有些無間道的味道。這種從他人的利益出發來達到自身追求的目標大概也是儒家的一個傳統,這也是我懸疑胡適行為的內因,比如被魯迅批判的《日本人應該醒醒了!》一文,其立意當然是好的,可是這種向敵人進言的態度就是魯迅所難以接受的,面對敵人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強調自身的力量與合理性,并與之對抗的,特別是面對侵略時還如此的代對方立言,這是一種曲線救國的道理,卻不應是正道。

這讓我想到魯迅對胡適的另一種批評就是“幫忙”,而胡適將《努力》??瘯r,在《與一涵等四位的信》中說:“為盜賊上條陳也不是我們愛干的事情?!蹦憧春m既將對方定義為盜賊,卻又去上條陳,真是令人費解。胡適的這種幫忙是出于信念還是個人的世俗考慮也是難以定論的,可能是兼而有之吧。有人推崇這種胡適不分左右,一貫幫忙的態度,事實并非如此,其實傾向是明顯的,他承認在道義上支持蔣介石。不過他習慣于站在某種公理的基礎上發言,以至于人們認為他是不偏不倚的。

在思想上胡適是以導師自期的,他曾直言不諱地講自己想要做“學閥”,并且是“為中國造歷史,為文化開新紀元的學閥”,我感到胡適的這種導師意識還包含有一種為帝王師的心理。而魯迅在思想上是排斥導師的,可能魯迅對導師的輕蔑就是針對胡適們的這種表現,但在寫作與生活中魯迅這種導師的身份與意識是明顯的,比如“左聯”中的“梯子論”,即使在家中許廣平仍視之為老師的。他的導師意識還表現在改造國民性的自覺,當然他不愿意成為民眾的指導者,他所期待的是天才,可以說魯迅的思想和努力就是希望中國能夠出現導師的,他呼喚的是獨異個人,是先覺者。這一點早被茅盾所捕捉,他在《魯迅論》中指出:“魯迅決不肯提出來,呼號于青年之前,或板起了臉教訓他們,然而他的著作里有許多是指引青年應當如何生活行動的?!?/p>

相對于胡適從積極的方向來看待事物,而魯迅對現實的批判,就使有些人認為魯迅更多是破壞的意義,不具有建設性,這是皮相之談,無論是理論還是實際的層面上破壞也是建設的一種,俗話說不破不立。魯迅與胡適對現實的態度,除了與各自的性情有關,也與他們對現實的認識密不可分。胡適曾對宋子文剖白他們不管對象,只愿做一些救偏補弊的工作,而魯迅則對現實或者說國民政府不抱希望,而從事對抗的工作,渴望新的社會,我們從另一面講是具有破壞性的,從正面看這正是一種革命與建設的工作,同時魯迅的這種破壞的自覺還有一種策略的考慮。而在某些特定的時期這種破壞的建設性更大,在他們生活的時代,不破除舊的東西就無法接納新的事物,比如在一個廢墟中,是修補還是清除更具有建設性是不言而喻的。不過現在知識分子的使命更多是胡適意義上的建設,我們不能因此而誤讀了他們的現實性。

在魯迅身上更深藏著各種未來的因素,他批判的本質也是指向未來的,在魯迅的身上以及思想中能夠生發出更具有前瞻性的價值。當然這不是個人意義上的,可以說學魯迅在現實中注定會成為失敗者。僅就其存在的現實性而言即使在一個自由、健康的社會里,魯迅這樣的個體也是需要的——當然在這樣的社會里魯迅會是另一種表現,這就是一個異端的意義。當然在這樣的社會中更不能缺失胡適這樣的人,自然這樣的人不會少的,只是達到胡適的層次則是少數。

我想我們在認識魯迅與胡適的關系時,不能用對他們執著的理念及其社會意義的探討來代替對他們自身的理解,比如胡適是推崇自由主義的,他就是一個自由主義者,我們的社會需要這種理論,因此胡適就比魯迅深刻與高尚。對于魯迅或胡適來說,無論他們的左傾還是右傾本身并沒有高下之分,可能在不同的環境中其重要性的程度有所不同,我們不能以對他們理念或精神認同的程度來認識和評判他們。因此在本文中我沒有對比他們所執著理念的高低,而是關注他們對理念的忠實程度及可能的意義,比如在導師方面,無論是愿做導師還是排斥之都不構成問題,問題是行動,以及這種行動的實際效果,當然其中還是內在著一個標準,這就是一個知識分子的標準,在這方面我更認同于魯迅。而胡適相對于魯迅其問題的癥結就在于其誠實性上,或者說是世俗性。

我注意到有些人在認識魯迅與胡適的關系時某種選擇性的失明,對于胡適他們注重的是他理論的意義,而他們批評魯迅時卻相反,追問的是效果與內在的動機。顯然這里人們在評價魯迅時運用更高的標準,卻又以此來對比兩者的高下,這有時讓我極為不解,后來我想這大概是源出于生命存在的自我肯定意識,因為這些他們忽視或推崇的東西往往是其自身具有、內在向往或是視為正常的。相對于魯迅而言胡適在其生活中是一個成功者的形象,而這一點恰是魯迅所批判之處。這也因此割裂了胡適。

而在魯迅與胡適的接受上也有所錯位,在現實中應該有更多的人認同于胡適的,魯迅的曾經一枝獨秀是不正常的,對于一般的知識者來說胡適可能更接近他們的生命,更容易在內心里認同,真正意義上的魯迅是屬于少數人,而以前人們對魯迅的推崇不過是將之作為一個偶像?,F在胡適的被關注是一種歷史的必然,不過有人認為二十一世紀是屬于胡適的,不盡然。從理念與精神存在的意義來看,魯迅應該更具有歷史性,歷史上留下來的多是那些超越于個體而成為某種精神、理念載體的人物。不過魯迅本人是希望速朽的,而胡適對自己的聲名與功績則很自信。若從民眾趨利避害的心理傾向上看,人們往往會記住那些美好與陽光的存在,而遺忘黑暗或痛苦的內容,最終我們對魯迅和胡適的接受都會是有選擇的。

這種錯位也體現在很多他們各自推崇者的身上,這也可能反映到他們的影響上。有些推崇胡適的人多會提到魯迅,并貶低魯迅,現在將他們兩個并列本身也算是發揚胡適的一種方法吧。而推崇魯迅的人并不排斥胡適而希望兩者并重。這一點在最近對比兩人的書中體現得非常突出,一本是魯迅研究專家孫郁的《魯迅與胡適——影響20世紀中國文化的兩位智者》,此書寫得典雅穩重;而先是推崇魯迅后轉向胡適的邵建,他的新書《胡適與魯迅:20世紀的兩個知識分子》文風就有些刻薄,傾向性也很明顯,這近似于他所批判的魯迅。

而推崇胡適的人在討論魯胡的關系時這種非此即彼的態度本身就不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也與他們推崇寬容、平和的態度相去甚遠,同時他們往往也采用的是批判,這一點更接近于他們所批評的魯迅,自然魯迅的表現并非如他們認識和理解的那樣偏激、刻薄。魯迅在心智上是健全的,這反映在他認識的深刻與客觀,我在閱讀他的文字時從來沒有感到他的偏激,不過他那種認真的態度以及對精神的執著——這在對事物的判斷中可能具有不同傾向的人就感受到的是偏激。相反我在很多推崇胡適或批評魯迅偏激的人身上看到很多偏執的情形,這不是傾向與觀念上的,而是心理與認識上的,他們有時達到罔顧事實而不分是非的地步,在對比魯迅與胡適的關系方面不說,他們為了肯定胡適也會批評在某些方面與之相對的人物,比如宋慶齡、蔡元培等等。

我對胡適的持續關注在早期就是為了應對人們因此對魯迅的批評,后來則慢慢轉化為對自身傾向的一種質疑與平衡,這也因此更深化了我對魯迅的認識,確實胡適在現代意義上是一個可以平衡魯迅的人物。我理解了孫郁在書中平和的態度,我們關注的不再是他們的優劣,而是各自存在的相互鏡像的關系,和可能的建設意義。在現實中并非有那種非此即彼的對立關系,更多是混雜的(突然想起柏樺的一句詩:魯迅也可能是林語堂)。無論是魯迅還是胡適都是復雜的,我這里對他們的認識與評價是相對的,不是對他們各自獨立的認識與判斷。

魯迅與胡適作為事實性的存在,并沒有什么交錯的問題,他們之間的這種錯位關系本身就是一個認識的問題。作為事實而存在的魯迅與胡適,我持一種開放的態度,而作為觀念而存在的他們也只有在具體的時間或場景中有其價值和問題。從社會的層面上看存在是多樣的,有魯迅也會有胡適,我們只有肯定這種多樣性才能保持個體生命的創造性與群體的活力,而不必在他們之間進行互否,同時文化、觀念的多樣性也是保障一個社會穩定、和諧所需要的。

在我看來他們兩個是互補的而不是對立的,或者說他們在某些方面構成的對立是相輔相成的關系,而不是勢不兩立的。比如在現實層面上我們要向權勢者要求寬容,也要對他們不寬容的行為進行抗爭;我們要在制度上約束權勢者,但又要給弱勢者以自由并保護他們的權利。這看似矛盾但又是內在一致的,是構成一個自由、民主社會所必需的。從這個層面上看,胡適追求的是前者而魯迅執著的是后者,但魯迅是力抗強者而同情弱者,胡適這種為強者幫忙的態度并非完全出于尊重弱勢者的自由和權利,這反映出他們品性上的差異。當然魯迅和胡適這種對立與互補的關系可以說體現在方方面面,并可深度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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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經或貶經?——胡適等人對“六經皆史”的不同解讀
她曾經來到魯迅身邊
現實的困惑
有感于胡適的讀書“四到”
從虛擬走到現實,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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