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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歷史考察

2012-01-26 11:04李光和
中共黨史研究 2012年10期
關鍵詞:出口商品貨源外貿

李光和

發展對外貿易是我國對外開放的核心內容,是參與國際經濟交往的重要渠道。新中國成立初期,發展對外貿易尤其具有重要意義。當時,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對中國進行經濟封鎖和貿易禁運,我國與世界的交往很少。而我國在國民經濟恢復特別是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后,開始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需要從國外進口大量工業化建設必需的重要物資、器材,特別是成套設備和工業原材料。同時,國內還須適當進口一部分生活日用品。這就要求我們不斷地擴大出口,以換取進口所需的外匯。

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和生產體系,是新中國擴大出口的重要舉措,也是發展對外貿易的戰略性措施之一,是在經濟還不發達的情況下解決出口貨源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F有的相關研究,關注應然的原則、對策措施多,實然的、系統的研究少,有的甚至局限于某一企業或行業;研究出口生產體系的多,研究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較少,且僅限于個別省區或多偏重于20世紀70年代乃至改革開放之后;至于對新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早期實踐及歷史背景的研究,則語焉不詳①沈覺人的《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有“中國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一章,主要涉及1973年后尤其是改革開放后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李光和的《試論新中國外貿史上的“內銷服從外銷”方針》(《中共黨史研究》2011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中國政府為解決出口貨源問題而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但缺乏對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歷史進程的考察;李光和、蘇盾的《改革開放前廣東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歷史考察》(《當代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5期)中對毗鄰港澳的廣東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早期實踐的歷史作了簡要的考察,但仍缺乏對新中國早期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全面系統的實證考察。。本文擬充分利用第一手資料,在把握黨的政策沿革的基礎上,結合新中國對外貿易事業的發展歷史,對全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特別是早期實踐作一較為系統的梳理,并試圖作出初步的評價。

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是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劃定某些地區或選定一些生產企業作為基地或專廠、專車間,專門或主要生產各類出口產品,特別是貨源供應不足和出口有特殊需求,并需要大力發展以供出口的產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包括出口農副產品的基地和出口工業品的專廠、專車間。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特別是農副產品生產基地,除了在解決出口貨源、確保出口商品的質量,商品生產的規格化、標準化建設以及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等多個方面有重要作用之外,對于推動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和技貿結合,實現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的橫向聯合等方面也發揮著積極作用。

追根溯源,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立,最初和最基本的動機,是要在妥善解決內外銷矛盾的前提下確保出口貨源。中國國內市場的需求很大,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和提高,社會供給與需要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社會主義建設全面開展后,新中國對進口的需求大大增加。但在相當的一段時期,中國的出口商品主要是農副產品和輕紡產品,也是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消費品。保障外貿出口貨源,成為中國政府一個棘手的問題。1954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明確規定:“關于商品內銷和出口的關系,除糧食、油料等物資特殊規定限量出口外,其他物資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國內市場的銷售應服從出口的需要?!雹凇督▏詠碇匾墨I選編》第5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378—379頁。但在實踐的操作中,這一方針不易準確掌握,“有些同志不大了解對外貿易工作,特別是處在國內市場供應緊張的情況下,不了解為什么要內銷服從外銷”③《對外貿易部部長葉季壯在全國?。ㄊ校ν赓Q易局長會議上關于對外貿易工作的任務和基本政策的講話》(1955年2月15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492。。而且“內銷服從外銷”也不是絕對的,1956年下半年由于國內市場上食油、豬肉供應緊張,則按照國務院的指示,削減了出口。

除“內外銷”方針調整和政策掌握上的問題外,對農業“以糧為綱”方針的貫徹,也使出口貨源的增長受到影響。以蔬菜為例,農業社和人民公社為提高土地利用率,經常發生過早采摘或一次集中采摘的現象。而地銷、外調(內銷)、出口三者對產品品質規格要求不同,甚至相反。如廣東產番茄,地銷要全紅成熟,北運要臘色帶絨線,而出口則要綠生硬。內銷為完成自身的任務,在貨源緊張時有意識地擠掉出口貨源,比如收購人員只掛地銷、外調規格的收購價,而不掛出口規格的收購價,或者雖然都掛了,但故意將價格訂得不合理。④廣東省食品進出公司:《報送建立出口蔬菜生產基地方案請核示》(1958年12月1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445。因此,外貿部門在保證貨源和出口專用中常處于弱勢地位。

在1958年“大躍進”和三年困難時期之后,出口貨源出現危機性短缺,“內外銷”矛盾進一步加劇,為了確保出口貨源的穩定供應和不斷增長,必須從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入手,積極增辟貨源供應渠道。中共中央在重新肯定“內銷服從外銷”方針的基礎上,決定“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⑤參見李光和:《試論新中國外貿史上的“內銷服從外銷”方針》,《中共黨史研究》2011年第1期。。

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是中共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也是當代中國對外貿易史上一項長期的措施,具有戰略高度和一定的穩定性。但它是一種新生事物,來源于實踐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經歷了起伏曲折的歷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歷史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是局部實踐和政策醞釀階段;60年代,是全面規劃與曲折發展階段;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是恢復建設和轉型發展階段。

(一)第一階段:50年代中后期,是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早期的局部探索與政策醞釀階段。毗鄰港澳的廣東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率先于全國,為60年代全國范圍大規模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積累了一定的成功經驗。1959年開始,為應對出口貨源的短缺性危機,中央開始醞釀在全國諸多省區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

1.局部探索與實踐

在中央作出決策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出口商品生產基地之前,“各省市自治區都已初步建立了一些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包括專廠、專礦生產),積累了一些經驗,收到了一定的成效”①《中央批轉對外貿易部黨組“關于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請示報告”》(1960年6月30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22-2-3。。其中,毗鄰港澳、供應港澳市場任務較重的廣東,較早探索并已初步建立了一些出口商品的生產基地。

早在1954年,華南外貿分局就提出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構想:在廣東靠近港澳運輸便利的地方,劃出部分地區作為外銷貨源生產地區,由當地外貿機關作生產技術指導,產品由外貿經營單位收購,并仿效北京市郊關于鮮蔬菜產銷結合合同辦法,由外貿經營部門與合作社簽訂供應合同,合作社按合同組織生產與供應。同時指出鮮魚“現已劃分出口、內銷地區,貨源問題已解決”②華南外貿分局:《關于擴大對港澳出口的貨源組織問題》(1954年),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24。。

事實上,廣東為確保對港澳物質的穩定均勻的供應而在1954年劃定的佛山塘魚“外銷區”,就是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最早形態。對此,廣東省人委明確肯定:“如順德縣的塘魚1954年就已劃定外銷區,不過當時沒有冠以基地的稱號而已?!雹邸妒∪宋趯ν赓Q易部召開的農副產品生產基地現場會議上的講話》(1960年9月10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116。經驗證明,建立貨源基地,掌握充沛的貨源是主要商品完成出口計劃的關鍵,同時也便于外貿部門集中力量支援生產,如塘魚有了外銷區后,數年來一直保持對港澳的均勻供應,在1959年貨源普遍緊張的情況下,也能保持對港澳市場有一定的出口。④廣東省外貿局:《關于出口商品貨源基地規劃的意見》(1959年9月19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104。

1958年12月,廣東提出建立出口蔬菜生產基地的方案。該方案認為,建立出口商品的生產基地,可解決內銷與外銷的矛盾,保證出口貨源,以實現關于占領港澳、擴大星馬,打開遠洋市場的要求;為解決蔬菜同主糧等作物種植的矛盾,穩定生產情緒,使出口貨源有可靠保證;為適應出口需要(時間、品種、規格、數量、上市時間及試種培植新商品等),使其具備與港澳產品及外國商品進行競爭的有利條件。方案規劃全省建立全年專業生產出口蔬菜基地5萬至7萬畝,把出口需要的蔬菜安排種在基地里(基地種不下,以及零星特產品種,可另以買賣方式或委托代購方式同內銷簽訂要貨合同)。其條件與要求是:有相對固定的地點和穩定的面積,常年專門生產出口蔬菜;有足夠的、固定的全年用于生產(包括積肥)的勞動力;生產的品種、數量及播種、上市時間要適應出口需要,由出口公司安排;符合出口規格的產品全部供出口,不能移作別用。出口公司同農業社或人民公社直接簽訂供貨合同,出口公司根據出口需要提出生產安排。這樣,把菜田分開內銷(包括地銷、外調)基地和出口基地,由計劃部門分別將內銷和出口的生產任務逐級下達到社,使蔬菜生產計劃納入社的農業生產總計劃之內。⑤廣東省食品進出公司:《報送建立出口蔬菜生產基地方案請核示》(1958年12月1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445。

1959年9月,廣東省外貿局制定綜合性的《關于出口商品貨源基地規劃的意見》。各公司報來11大類80種商品,經討論研究認為須報部解決者6大類32種商品,包括食品類如生豬、家禽、塘魚的飼料糧,果菜類及大米的化肥和海南茶區等。①廣東省外貿局:《關于出口商品貨源基地規劃的意見》(1959年9月19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104。1959年11月,廣東省委農業、財貿書記會議決定,分批建立生豬、家禽、蛋品等24種商品生產基地,制定糖、油、菜、桑、麻、煙、茶等八大經濟作物基地建設規劃;確定中山、順德、東莞、寶安為出口貨源重點縣,珠江、平沙等11個國營農場為重點基地,北海、香洲等7個漁港和原佛山專區的塘魚外銷區為出口水海產品生產基地。②《關于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問題》(1959年),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4-1-74。

50年代中后期,由佛山塘魚“外銷區”的劃定到出口蔬菜生產基地方案的制定,直至廣東省外貿局綜合性出口貨源基地的規劃,廣東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漸成規模。廣東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早期局部的實踐,在促進出口商品生產發展、保證出口貨源,尤其是在確保對港澳物質穩定均勻供應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早期探索所積累的一些成功經驗為其后中央醞釀出臺全國規模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政策提供了啟示與借鑒。

2.中央的政策醞釀

廣東等省率先探索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是有政策依據的。1957年初,朱德在廣東省委第四次擴大會議上說:要很好利用廣東這一外貿口岸,注意把海南島發展成為出口基地??疾旎鼐┖?,他向中央提出“把五嶺以南這幾個省份和地區看成是我國的出口基地”。③《朱德關于外貿工作的文獻選載》,《黨的文獻》2006年第6期;并參見徐昱:《論朱德發展對外貿易的思想》,《毛澤東思想研究》2010年第1期。1957年5月召開的全國外貿局長、特派員會議,實際上也為建立“生產基地”開了綠燈:對一些特殊的、貴重的、其他部門不易組織生產的出口物資,外貿部門可以適當建立一些小型的生產企業,如在海南島建立豬鴨飼養場,在有條件組織生產的地區建立野牲飼養場、香料油加工廠、硼砂、水晶和其他貴重金屬等礦場等。對某些出口商品,在國外有銷路、國內生產有可能的條件下,在地方黨政同意后可以實行劃廠、劃社、劃區生產。④廣東省外貿局:《1957年全國外貿局長、特派員會議材料》,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434。

在1958年的“大躍進”運動中,由于受浮夸風的影響,外貿部門對出口貨源盲目樂觀,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立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到1959年初,由于浮夸風問題的暴露,加上自然災害的影響,出口貨源突然出現短缺性危機,因此,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問題被提上議事日程。1959年初,中共中央決定將國營農場、牧場、墾殖場和勞改農場作為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直接供應出口。根據中央的這個指示和國務院五辦和七辦的具體指示精神,外貿、農墾、商業和糧食等部委于2月初派出聯合工作組,分赴有關省、市、自治區進行調研。3月,農墾部在北京召開各省市自治區農墾廳局長及有關農牧場、墾區負責人會議,進一步討論和明確了生產出口物資的任務和供應出口的具體做法。6月,國務院批轉外貿部等部委的報告,明確將國營農場、牧場、墾殖場和勞改農場發展為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

1959年11月,外貿部召集的全國外貿計劃會議就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問題進行了討論,并決定在該部出口局內設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處,由一位副局長負責領導工作。同時,外貿部副部長雷任民在向全國計劃會議領導小組匯報1960年對外貿易計劃安排問題時強調,除中央已決定部分國營農場作為農副產品的出口基地外,另行提出在廣東、廣西、福建建立供應港澳食品基地,在河南、山西、貴州建立硫磺基地,在貴州、云南建立水銀基地,在四川、青海建立石棉基地。⑤《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1958—1965)》(對外貿易卷),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1年,第181頁。此項建議得到了中央的肯定。1959年12月,中央在關于1960年國民經濟計劃的批示中指出:為了使出口物資供應和產品規格質量更有保證,應當建立出口農副產品和礦產品的生產基地,并且實行出口商品專廠生產的辦法①《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1958—1965)》(對外貿易卷),第112頁。。同年底,外貿部和農墾、糧食、商業等部組成聯合工作組分赴合江、密山、新疆三個墾區了解情況。貴州、云南、遼寧、山西、江西、廣東、新疆等10個省、自治區,也提出20種出口商品需要建立生產基地。

(二)第二階段:60年代,制定并組織實施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中長期規劃,希望在短期內,“主要商品基本上實現基地化”,根本解決外貿出口的貨源問題。但“文化大革命”后,出口商品生產基地遭到破壞,有的基地甚至中斷建設,政策方針也發生了變化,偏離了“出口”之初衷。

1.中央決策與“三年規劃”

1960年初,外貿部出口局根據調研所得和各省市自治區的上報材料,擬訂出建立主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初步計劃。接下來,外貿部準備同各有關部、委和省、市、自治區交換意見。②《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1958—1965)》(對外貿易卷),第224頁。同年4月2日召開的全國對外貿易工作會議,專門研究了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問題。會議期間,周恩來于4月8日批示:對外貿易部搞好商品生產基地和基本建設,很有必要。會后,外貿部制定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若干問題的意見。6月1日,對外貿易部黨組向中共中央提交《關于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請示報告》。6月30日,中央同意并將報告批轉給上海局、各大協作區委員會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要求認真討論并參照執行。對于建立基地的10億投資及設備需要,中央同意由國家計委納入國家計劃。報告認為:建立和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可以更好地促進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增加社會產品,擴大出口貨源,可以更好地根據國外市場的需要,扶植某些特種品種的種植,恢復某些傳統商品的出口,創造新的出口品種;因此,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是發展出口商品生產、組織出口貨源的一個重要方面。

報告還就有關問題作了全面規劃:(1)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方針。在中央和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地有重點有步驟地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爭取在幾年內基本實現主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化和出口商品規格、質量標準化。堅持“統籌安排,統一計劃”?;氐漠a品,在可能范圍內由外貿部門按照計劃直接收購。整個商品的分配仍應貫徹執行國內貿易與國外貿易同時并舉的方針,執行1954年7月中央規定的“內銷服從外銷”原則。各省市自治區在完成出口計劃的前提下,超額部分可以增加出口或者交給內銷。如果基地完不成生產供應計劃,各省市自治區應當負責補足,保證完成出口供應計劃。(2)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類型。當時大體上有以下五種類型:一是劃出若干國營農場或一定的地區,進行多種出口商品的生產,如海南島熱帶作物生產基地,密山、合江、新疆三大墾區生產基地,珠江三角洲副食品生產基地;二是就某一種商品劃區生產(如遼寧的蘋果);三是專廠(或車間)、專礦生產;四是農副產品加工基地;五是出口商品包裝材料生產基地。(3)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初步規劃。即1960年至1962年“三年規劃”,由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主要出口商品為41種。規劃實現后,大部分出口商品將由基地供應,出口貨源將得到比較可靠的保證,出口商品品種、質量將更符合國外市場的要求。(4)做好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工作的建議:為使該規劃的實現更有保證,建議將1960年至1962年三年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規劃(包括生產指標、投資數額、必需的主要原料、材料和包裝材料等)列入當時正在編制的三年國民經濟補充計劃,并且在國家計委每年度下達的計劃中予以單獨列出。③《中央批轉對外貿易部黨組“關于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請示報告”》(1960年6月30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22-2-3。

1960年8月,中央將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工作正式寫入了中共中央文件:為了適應出口商品結構的新變化,須要認真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并且迅速采取“一改、二建、三?!钡霓k法。改,就是按照出口規格的要求改裝一批設備;建,就是建立一批新的生產出口商品的工廠和車間;專,就是指定若干原有的工廠和車間專門生產出口商品。所有生產出口商品的地區、部門和重點單位,應當指定一個負責人員,專門領導和檢查出口商品的生產,以保證按照出口的品種、數量、規格和質量完成生產計劃。對外貿易部門也應當派出代表,駐在地方和廠礦,負責管理商品規格質量的檢驗工作。①《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454頁。1961年2月,中央又要求各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各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工作,保證專材專用,指定專廠、專礦、專車間生產出口商品,并責成外貿部門派出代表嚴格檢查出口商品的規格質量②《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4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159頁。。同年5月,陳云強調說:出口商品都應該有生產基地,哪一種農產品固定在哪幾個縣生產,哪一種工業品固定在哪幾個工廠生產,這幾個縣和這幾個工廠就是某些出口商品的基地。為了多出口,就必須根據國際市場的要求組織生產,搞好出口商品的基地?;爻霎a的東西,生產穩定,產量大,質量好,成本低。要保證出口,就一定要搞商品基地。他重申要用一年半的時間把出口商品基地搞起來。③《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57—158頁。

2.基地建設實踐的曲折發展

“三年規劃”實施效果不佳。在“經濟調整”大環境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規劃受到壓縮或限制。1962年5月,外貿部對原“三年規劃”進行了修正性補充。主要內容包括,嚴格規定建立基地的條件:能夠生產傳統名牌出口商品,或者能夠按照外銷需要的品種規格進行;產品全部或部分供應出口,能夠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固定生產出口商品;生產所需設備、原料、材料或肥料、飼料等供作專門安排?;氐木唧w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因時因地制宜。同時強調“加強宣傳、統一認識”是搞好基地的重要條件之一。④中食出總公司:《關于寄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資料事》(1962年5月12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692。外貿部1962年10月的報告說,兩年來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缺點:“例如,戰線長了一些,有些該建立基地的沒有建立;而不該建立的卻建立了;有些基地在經營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據此,外貿部所擬《1963年擬建立的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和基地供貨計劃安排的初步意見》,打算全國統一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重點品種為44個;所擬《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的試行辦法》決定,對于此前建立的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分別由各級外貿部門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并重新報批。⑤《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1958—1965)》(對外貿易卷),第231—237頁。到1962年底三年期滿,16個?。▍^)已建立94個出口農副產品品種254個生產基地。在供應出口貨源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績,但也面臨著極大困難。不少基層都反映資金不足,紛紛要求解決一些短期或長期貸款。外貿部曾同人民銀行洽商過,人民銀行認為這些貸款在農貸中排不上隊。⑥《國務院批轉對外貿易部關于當前對外貿易收購情況和存在問題的請示報告》(1963年4月28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35-2-254?!叭暌巹潯睂嵤┏尚Р蝗珙A期。例如廣東,全部或部分建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主要商品有38個,其中農副產品13個、工礦產品25個。1962年提供的出口貨源約占全省收購實績的25%。⑦《廣東省對外貿易工作簡介》(1963年),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22-2-334。而且“有些基地不三不四”:向外貿要東西時是基地,交產品時不是基地;要投資時是基地,生產時不是基地;向上匯報統計時是基地,檢查起來不是基地;名義上是基地,但生產安排、產品調配、收購上不是基地。⑧《外貿生產基地問題情況綜合》(1961年8月17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142。

在1963年至1965年的“繼續調整”期間,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仍在進行,但在調整中有所收縮。1963年9月,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指出:“有些商品可能通過內貿正常收購起來供應出口的,外貿可以不搞基地;有些內貿供應出口有困難的商品,外貿需要搞基地,國外銷路好的商品,要發展基地??傊?,外貿基地還是要搞,隨著形勢的發展,可以有增有減,不能一風吹掉,要求中央各部門、各地區支持這項工作?!雹佟独钕饶钫撠斦鹑谫Q易》下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年,第151頁。1966年,外貿部副部長楊浩盧在全國外貿工作會議上也說:這幾年,在各地黨政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下,根據國外市場需要和國內生產可能,建立了一些出口農副產品的生產基地和出口工業品的專廠、專車間。從全國來看,發展出口商品的生產,需要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對于過去行之有效的辦法,如建立農副土特產品生產基地,建立工業品生產的專廠、專車間,等等,今后經過調查研究,訂出規劃,繼續推廣。②《全國外貿工作會議文件》(1966年3月),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4-2-82。經過調整后,各地生產基地的建設仍在繼續。例如廣東,1965年保留的工礦產品、農副產品及其加工基地45個商品,其中農副產品21個,工礦產品24個。這些基地提供出口的產品約29000萬元,相當于當年外貿收購總值的29%左右。但“有的基地雖劃定了地區,但沒有真正辦起來,有的不能持久鞏固,有的名不符實,已經不成基地了”。③廣東省外貿局:《上報“關于建立出口農副產品及加工產品生產基地的意見”》(1966年9月28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264。據此,廣東外貿局擬在原有21個農副產品基地的基礎上,新發展47個品種的農副產品基地,合計68個品種。到1970年,基地提供的商品和出口創匯均比1966年增加1倍左右。另外,各地提出建立出口罐頭的生產基地,建議由工業主管廳局研究規劃。④廣東省外貿局:《上報“關于建立出口農副產品及加工產品生產基地的意見”》(1966年9月28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02-1-264。

“文化大革命”爆發后,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受到沖擊和破壞。政府特別是外貿部門的支持減少了,基地也受到地方政府的侵奪,甚至移交地方或停辦。例如海南五料基地局。1967年2月,廣東省革委會召開有各方參加的會議,決定海南五料基地局和下屬單位(石碌、沙河兩場已交縣管)的管理體制暫不改變;“今后是否改變,待文化革命運動后期研究決定”。所需生產資金“不足部分,可以有計劃地變賣部分多余的固定資產解決”。⑤廣東省人民委員會:《關于解決海南五料基地局當前若干問題的意見》(1967年2月7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35-1-393。廣東省杉樹林陽懷基地局的情況更糟糕。1969年8月,省革委會生產組召開的座談會決定,國營楊枚林場1957年所種杉樹林仍歸基地局管理,但所得木材,凡屬非規格材和杉頭杉尾全部無代價交縣使用;1965年前所造2萬畝杉樹林,杉頭杉尾優先供應陽山縣。國家在集體殘林地上營造的林木,交由生產隊管理,將來產品收入按“六四”(即國家六成,隊得四成)分成。楊枚公社和楊枚林場分開,公社由縣領導,林場由基地局領導;基地局實行省、縣雙重領導。⑥廣東省革委會生產組:《關于解決陽山縣和陽懷杉樹基地局問題的座談會紀要》(1969年9月10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29-4-28。

由于主觀上存在缺點和失誤,加上對辦基地還缺乏足夠的經驗,60年代全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經歷了不斷的起伏與曲折,甚至遭遇到“文化大革命”嚴重的破壞與沖擊。但總體說來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數量不斷增長,范圍不斷擴充,管理運作也逐漸成熟。60年代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在確保出口貨源,保證出口商品質量,為國家創造更多的外匯等方面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

(三)第三階段:從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政策措施得到了恢復和完善,多種類型的生產基地得到進一步發展,并為“出口生產體系”的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文化大革命”后期生產基地逐步恢復。早在1970年4月,周恩來在廣州視察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時指出:“抓外貿首先要抓出口,抓出口首先要抓生產”。從1972年開始,國家恢復和新建了一批出口商品生產的綜合基地。1973年3月,國家計委頒布《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和出口工業品專廠的試行辦法》,首先在廣東佛山地區試辦出口商品生產綜合基地,并在其他地區陸續建立單項農副產品出口基地和出口工業品專廠、專車間。同年8月,商業、外貿、農林部聯合頒布關于建立出口活豬生產基地試行辦法,擬在現有出口活豬任務的省市自治區內,選擇條件較好的縣、國營農場,有計劃、有步驟地積極創辦。力爭在二三年內實現活豬良種化、無疫病,按計劃均衡供應出口。①商業、外貿、農林部:《下達“關于建立出口活豬生產基地的試行辦法”》(1973年8月2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96-A2.1-21。1974年9月,外貿部副部長姚依林闡述了辦基地的重要性:只有靠基地才能逐步形成質量高,在國際市場競爭力強的拳頭商品;在數量上可以補充某些商品一般收購供應的不足;有的商品是非辦基地不可,不辦就沒有這類商品出口;基地對國內生產發展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他強調要把長遠規劃同年度計劃結合起來考慮。請各省提出規劃意見,外貿部、總公司一起統一平衡,報國家計委批準。一定要有個全面布局,每個商品都要有個全國布局。②《姚依林副部長關于出口農副產品基地的問題的講話》(1974年9月21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4-2-125。

在實踐方面,廣東恢復起步相當早。早在1971年3月21日,廣東省革命委員會生產組就向廣州市、各地區革委會生產組發布通知,決定在若干地區建立育肥雞、白水鴨、蔬菜等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到1974年底,除佛山市綜合基地外,經省革委會財辦先后明確劃定基地的商品有:塘魚、香蕉和水草等17個商品。1974年從基地提供出口的產品達1.8億多元,占當年收購總值7.5億元的24%。③廣東省財辦:《建立出口農副產品特產生產基地座談會紀要的通知》(1975年9月12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94-A2.14-21。地處西江山區的廣東懷集縣,自1964年起逐步辦起籬竹、茶葉、草菇、冬菇、桂皮、長毛兔等一批生產基地。1974年,全縣外貿收購實績698萬元,出口商品品種由20多個發展到50多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和專廠、專車間提供的出口商品額占外貿收購總額的90%。外貿部于1975年推廣其經驗。④外貿部:《廣東省懷集縣辦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體會》,《外貿簡報》1975年第21號。其他省區的基地建設也在這段時間取得很大成績。例如廣西,從1972年開始建立一批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其中屬于中央商品的有育肥雞、優質大米等9個品種;屬于地方商品的有桂皮、茴油、紅瓜子、荔浦芋、荸薺、生姜、芒果、慈姑等23個品種。1974年從基地提供的出口商品總額達10900多萬元,比1972年增長60%左右,比1970年增長1.6倍,占收購量的比重由1970年的22.6%,上升到1974年的33.6%。⑤《廣西自治區外貿局關于三年建立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的情況匯報》(1975年4月8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35-2-100。又如河北省承德地區,1973年有以公社為單位的桑蠶基地40個,杏仁基地30個,蘋果基地20個。1974年,這些基地產的杏仁、栗子和蠶繭分別占全區產量的50%、80%和37%,成為該地區出口的骨干商品。⑥黃槐茂:《承德地區建設杏仁等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調查》,《國際貿易問題》1975年第1期。

70年代中后期,繼續建設和推廣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最早的佛山出口農副產品綜合基地,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和特點,獲得良好的發展。到1976年底,佛山地區有70多萬畝比較固定的穩產、優質、出口換匯率較高的農副土特產品生產基地,主要養魚、種菜、種桑、種植大蕉、柑、橘、橙等水果。此外,還有100多個生產廠絲、陶瓷、綢緞等出口商品的社隊企業;出現一批積極發展社隊經濟,以種養為主、加工為輔的社隊。對外貿易部組織各省、市、自治區現場參觀,向全國推廣佛山辦出口商品綜合基地的經驗,推動了全國綜合基地的建設和發展。1976年,經有關省委同意,外貿部在廣東省的惠陽地區、湛江地區,山東省的煙臺地區、昌濰地區,湖南省的湘潭地區,江蘇省的蘇州地區、揚州地區,河北省的張家口地區試辦出口農副土特畜產品綜合基地。1977年初,外貿部又在山西雁北地區建立綜合基地。至于單項出口商品基地,更是遍及全國許多省、市、自治區,包括一百幾十種商品。其中經過國家批準的,有生豬、肉食牛、蘋果和山羊板皮等。在接近港澳的幾個省份里的一些縣和國營農場所建立的活豬基地,在改良品種、防治病疫和均衡上市等方面,都取得不少成績。外貿部門還同農林、商業、信息、科研部門一道,在沿海、西南和西北等地區建立了20萬畝蘋果生產基地,做到了培育良種、保質保鮮,試銷海外獲得好評。其他如哈密瓜、葡萄干、羅漢果、栗子、核桃、杏仁等商品,生產供貨單位原本比較分散,但在國際市場上銷路很好,售價也高。辦了基地以后,這些商品的出口在不同程度上都得到了發展。①對外貿易部生產基地局理論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國際貿易問題》1977年第3期。

1978年4月,中共中央批準國家計委、對外貿易部等聯合起草的《關于今后八年發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匯收入的規劃要點(草案)》的報告,要求“積極辦好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到1978年底,全國已建立起16個農副產品出口綜合基地,100多個農副產品單項基地,94個輕紡等系統的出口專廠、專車間。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迎來改革開放的新機遇。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進出口委員會發出了《出口農副產品生產基地試行辦法》和《出口工業品專廠試行辦法》的通知,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有了新的發展。1981年2月1日,中國出口商品基地建設總公司在北京成立,并正式對外營業。到1985年底,全國已建立出口商品生產綜合基地33個,出口農副產品單項生產基地98個,出口工業品專廠、專車間94個,基地提供的出口貨源約占當年出口貨源總額的30%。1985年9月,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在出口商品的生產布局方面,要充分發揮沿海地區和其他有條件地區的優勢,建立各種不同類型的出口生產基地,逐步完善出口生產體系”。這是適應國內外形勢發展需要,進一步擴大出口的一項戰略決策,具有深遠的意義。由此,中國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新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自50年代中期開始嘗試并局部實踐,到80年代中期加強出口生產體系建設,歷時30余年。透過歷史的考察和分析,可望深化對有關歷史問題的認識。

在這30年間里,相關政策措施有較大的起伏和反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看“特殊政策”。出口基地是在國家重點扶植和地方黨政機關重視下發展起來的。對出口基地要不要給予必要的照顧,并不決定于哪個人的主觀愿望,而決定于客觀實際的需要。如果搞平均主義,一刀切,就不利于調動地方、基層單位和廣大群眾的積極性。②《把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好》,《人民日報》1979年6月19日。這種認識,在60年代中期以前和1979年之后,大致上是共識,但“文化大革命”期間被當做“特殊論”,遭到了批判和否定。其次,方針和原則的變化。最初一般規定:凡劃為出口貨源基地的縣(社或大隊),其產品除適當地銷外,全部供應出口,不負擔其他外調任務。如特殊情況要求外調部分商品時,必須征得外貿部同意?!熬C合性的出口農副產品基地,應當將主要力量放在出口商品生產方面,以出口商品生產為綱?!雹壑惺吵隹偣荆骸蛾P于寄送出口商品生產基地資料事》(1962年5月12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692?!拔幕蟾锩逼陂g,基地建設“以糧為綱”和“內外兼顧”。改革開放后,基地的專業化和社會化獲得充分尊重。再次,基地的選點與布局。最初強調基地以靠近港澳或出口口岸,以便于集中調運為宜,同時也考慮歷史習慣,故基地以沿海地區為多。但“文化大革命”期間立足于戰爭,準備早打大打,在可能條件下,將基地優先安排在山區。改革開放后,這種布局迅速得到糾正。由于交通通訊條件的改善,基地選點對地理位置的要求沒有以前那樣嚴格了。

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興衰折射了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發展的曲折歷程,也與中國外交環境的變化和對外貿易事業的發展密切相關。改革開放前生產基地建設的基本趨勢,主要是外貿部門的不斷“棄守”,它也是中國經濟特別是對外開放政策的“晴雨表”,受到極左路線和十年動亂的干擾和破壞。實際上,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興衰,折射了外貿出口需求量的周期性起伏。從下表可知,中國出口額占世界出口總額的比重,1967年以后(除1973年外),均在1%以下,至1977年跌至谷底的0.67%。有些年份,出口絕對值也下降。例如,1959年出口額為22.61億美元,以后連年下降,直到1966年增為23.66億美元,以后又連年下降??梢娭袊赓Q出口發展之緩慢。論貨源的緊張程度,中國出口額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也是連年下降。這大致上可從一個側面解釋中國出口商品基地建設的曲折和反復?;蛟S說,兩者是基本同步的。

1953年至1980年中國出口額占世界出口總額份額和中國工農業總產值比重一覽表(單位:%)① 參見對外經濟貿易部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年鑒(1984)》(IV),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84年,第5頁;國家統計局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歷史統計資料匯編(1949—1989)》,中國統計出版社,1990年,第10、27頁。

回顧這段歷史可以看出,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是物資相對匱乏的計劃經濟時代的歷史產物。它依靠強有力的行政手段來動員組織力量,分配資源。對出口生產基地實行多方面的優惠政策,由有關部門在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積極扶持。全國一盤棋的觀念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地區之間與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使得基地易于統一規劃和逐步建設;意識形態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則激發了干部和群眾的生產積極性。誠然,出口生產基地和專廠對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增加外匯收入,都起到積極的作用。但從發展趨勢來看,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辦基地的辦法,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和對外開放逐步擴大的要求。要完成進一步擴大出口創匯的任務,必須改革,建立起適應國際市場需要的出口生產體系。出口生產體系是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發展和完善,是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建立的一種新的組合形式。首先,在體制改革中配套,逐步建立和組成以擴大出口創匯為目的、以國際市場為導向、生產出口商品的生產基地和專廠為主體的出口生產體系。其次,沖破條條塊塊的束縛,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橫向聯系,實現工貿、技貿的結合;1980年建立的中國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總公司,使外貿、金融、信息、外貿租賃融為一體。再次,具有開放性和產品優化的特征,參加體系的經濟單位擁有較高的生產技術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出口生產體系的建立,把出口生產基地的建設推向了更高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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