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莊 嚴
2012年4月間,《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專用校車校車學生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接連公布,足見國家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格外重視。但保障學生交通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社會、學校、家長和學生等多方共同承擔這一責任。
2012年4月5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第617號令,正式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緊接著4月10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GB 24407—2012《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GB 24406—2012《專用校車校車學生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加上此前,“加強校車安全管理”被寫進國務院《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足見在多起校車交通事故發生之后,社會各界,從政府到百姓,對于校車安全,或更確切地說是學生交通安全的格外關注和重視。然而,僅憑讓校車安全性有所提升的1個條例和2個標準就真的能給祖國的“花朵兒們”徹底帶來交通上的安全嗎?
作為學生上下學主要承載工具的校車安全性的提高,確實有利于保護學生的交通安全。日前,網絡上曾流傳一張關于校車交通事故的圖片,曾被認為是乘用車中最為強硬的1輛民用悍馬SUV在與美國的校車相撞之后變得支離破碎,而校車幾乎安全無恙,這從一個側面既反映了美國校車的安全性能,也凸顯了校車安全的重要性。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校車只是整個保障學生交通安全體系中的一個硬件,保障學生交通安全還需相應配套的軟件,如果只是一味地依賴校車,那么一旦出現惡劣的交通事故,即使是再安全的校車也難免會于事無補。
那么如何才能全面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呢?筆者認為,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包括政府、社會、學校、家長,甚至學生在內的多方共同承擔這個責任。
據報道,全國政協委員李藍曾對近些年來發生的24起校車交通事故進行了詳細研究,其研究發現,學生乘坐校車的危險系數與上下學距離呈密切關系,也就是說,學生上下學的路程越長,越容易出現事故。這就需要政府對教育資源和學校分布進行合理化布局,真正做到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方便孩子們就近上學”,從根本上減少學生上下學的距離,降低風險存在的概率。
其次,社會各方面應當為校車通行提供便利條件,協助保障校車通行安全。因承載學生上下學,校車不能再等同于普通的社會車輛,需要其他的道路參與者在通行中給予相當于消防車、救護車一樣的重視和敬畏,雖無需避讓,但也不可與之搶行。
再次,學校應切實加強對校車及駕駛員的管理,同時也應對學生加強安全避險意識的教育,讓學生在思想上有安全方面的意識,并能對所遇到的事情有一定辨別能力,盡可能地減少一些安全隱患。
此外,學生家長也應擔負起更多的責任和義務,群策群力,共同監督校車的運行情況,一旦發現校車有違反《條例》《標準》的情況和隱情,應及時反映和制止,將危險扼殺在搖籃之中。
亡羊補牢固然可貴,但未雨綢繆則為上上之選。愿《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發布實施,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的安全問題,從而不再發生那些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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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擬出臺“專用校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
2012年4月11日,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在杭州召開“專用校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座談會,一汽、東風、宇通客車等行業內的19家主要生產企業負責同志及專家參加了會議。會議旨在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2012年4月5日公布并實施),加強和規范專用校車生產企業準入管理。
座談會上,產業政策司有關負責人首先介紹了“專用校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規則”(征求意見稿)的起草思路、制定過程和主要條款等內容。會議對準入規則進行了充分討論,并就專用校車生產企業在驗證能力、車身工藝、產銷業績等方面的具體準入條件進行了充分溝通交流,最后形成了一致意見。
會上,產業政策司負責人表示,在對準入規則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下一步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盡快開展專用校車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工作。(莫 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