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葉告字〔2012〕10號
經葉縣人民政府批準,葉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編 號 土地位置 出讓面積(m2)競 買保證金(萬元) 備注容積率 建筑密度 綠化率規劃用途出讓年限規劃指標要求 起始價(萬元/畝)增價幅度(萬元/畝)2012-07號 東環路東側 7099.16 倉儲 50年 不小于0.8 不大于45%不大于20% 14 1 190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10月9日,到葉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獲取。
五、申請人可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10月9日,到葉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及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9日10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10月9日1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在葉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掛牌時間為2012年9月21日9時至2012年10月10日10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凡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手續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讓金等情形之一的企業或個人,在違法違規違約行為處理完畢之前,該企業(包括其控股股東及其控股股東新設企業)或個人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三)申請人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八、聯系方式及銀行賬號
聯系地址:葉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聯 系 人:程延斌
聯系電話:0375-3312960
開戶單位:葉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開 戶 行:建行葉縣支行
賬 號:41001582610050202245
葉縣國土資源局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