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曉東
本刊訊 2014年,河南省將進一步完善林改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使全省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率提高到75%,同時還將建立10個以上縣級林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規范林地承包經營,保護林農合法權益。
河南省林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有關規定,河南省縣級林業部門將盡快加入本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成為其成員單位。林地面積較大的縣(市、區)將設立“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辦公室”和“林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聘任威信較高、熟悉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林業仲裁員,對出現的承包經營糾紛,及時調解和處理。
據了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為主要內容,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為提高家庭承包率,落實林農的經營權、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河南省還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的監督管理,對已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地方,要嚴格履行承包經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