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茜
在法國那些沒有紅綠燈的路口,都會有一個指示牌,上面寫著“請禮讓行人”。
一次,在一個車多人雜的路口,斑馬線前正是紅燈,按理說行人不能通過,但一位老人執意要走,他對欲行又止的汽車搖手大喊:“你們沒有優先權!”司機很無奈,但面對行人,他無權爭辯,因為生命的權利是無上的。你擁有一輛車,無論是鐵包肉的汽車,還是肉包鐵的摩托,都是使人擁有更快速度的交通工具,如果使用不慎,它們可能變成殺人的利器。與用兩條腿走路的行人相比,既然司機擁有了某種優勢,就必須放棄某種權利。
是否同理可證,一旦你擁有了金錢、官職,或者擁有了比別人更多的技能或知識,你也就擁有了更有利的工具。相對于那些比你擁有得更少的人,你是否要放棄某些優先權呢?
◎螢火小語:人人生而平等,每一個人,無論你擁有怎樣的出身,怎樣的資產與權位,都理應和周遭的人們一樣,有著同樣的權利與義務。所以,懂得這些也便懂得尊重他人,懂得謙遜和公德,如此,世上再也沒有“優先權”一說。
◎文題延伸:人人平等;學會尊重;權利與義務……
(蘇童摘自2013年12月10日《山西農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