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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字

2014-07-03 00:08佚名
文史月刊 2014年1期
關鍵詞:林沖刑罰犯人

佚名

古代的刺字本來是一種刑罰,是由上古時期的墨刑演變而來的。所謂刺字,就是用刀、針等利器在犯人的臉頰或額頭上刺刻文字,作為特殊的記號。

刺字一般都是刺在臉頰上,刺字以后,必須要燒炙涂藥,染以黑色,因此,刺字也被稱為刺面、黥面、墨面。

對犯人施以刺字這種刑罰,最早的史書記載說是始于五代的后晉。五代時期,曾任盧龍節度使的大軍閥劉仁恭強迫其管轄區域內的男子不論貧富貴賤,一律要在臉上刺“定霸州”三個字,文人則是在手臂上刺“一心事主”這四個字。遼太宗耶律德光攻滅后晉之后,他把俘獲的后晉漢人的臉上刺上“奉敕不殺”四個大字,然后放他們走,以此羞辱性的方式報復漢人。

宋朝的時候,把五代的刺字和中唐以來杖責流配的刑罰結合起來,稱為“刺配”,刑罰的力度被加重了。在北宋時期,朝廷又實行了折杖法,以杖刑代替了原來的苔、杖、徒、流四種刑罰的執行。但是,同時又沿用和發展了后晉以來的刺字這種刑罰,作為對死刑的一種寬大。刺字和杖刑、流配結合起來,集三種處罰于一身,是一種重刑,僅次于死刑。

宋朝的刺配按照罪輕重的不同而不同,分為刺配本州、鄰州、五百里、一千里、兩千里、三千里及沙門島等不同的等級,刺字分為大刺和小刺,凡是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稱為“大刺”,而且根據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狀也不一樣。宋朝曾經規定:凡是犯強盜罪在其耳后刺以環形,凡是處徒刑、流刑的則刺方形,處杖刑的則刺圓形,三犯杖刑移于面,直徑不超過五分。后來又規定,凡是強盜抵死罪之人,在額頭上要刺“強盜”二字,余下的字分刺在兩頰。所刺的內容除選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于臉上的。南宋后期仍執行類似做法,強盜免死,額刺免斬,面刺雙旗,作為洗刷不去的恥辱標志。

在古典小說《水滸傳》里,曾經寫到過臉上刺字的情節。豹子頭林沖是《水滸傳》中第一個被在臉上刺字然后發配的人,林沖的好友陸謙賣友求榮,要求押解林沖的公差董超、薛霸在路上下毒手害死林沖,然后“必揭取林沖臉上金印回來做表證”,由此可見,林沖的臉上刺的是有字的。在犯人的臉上刺字的目的是為了表示羞辱,而且使人望面識之。的確,犯人的臉上一旦刺上字,就無法掩蓋其身份,隱匿逃跑也是十分困難的,因為臉上的刺字,有利于知情人進行識別舉報和官府緝拿。林沖在火燒草料場后,受到了通緝,無奈之下被逼投奔梁山,他一入梁山腳下旱地忽律朱貴的酒店就被認出來了,原因正如朱貴所說:“你(指林沖)的臉上文著金印,如何耍賴得過?”青面獸楊志也是被刺字的人,花和尚魯智深第一次見到楊志,問他是什么人,楊志一報出自己的姓名,魯智深就說道:“你不是在東京殺了破落戶牛二的?”楊志詼諧地說道:“你不見俺臉上金???”金印就是刺了字的。

在臉上刺字是對犯人難以磨滅的羞辱,這種刑罰對犯人的精神和心理都是一種巨大的打擊與無情的摧殘。在《水滸傳》里,豹子頭林沖就慨嘆道:“誰想今日被高俅這賊坑陷了我這一場,文了面(指刺了字),直斷送到這里,閃得我有家難奔,有國難投?!奔皶r雨宋江也在被刺字后無比絕望地寫了反詩:“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報怨仇,血染潯陽江口?!焙髞?,宋江總是非常自卑地自稱是“黥余之人”,也就是被刺字之人。

其實,在宋朝的時候,除了給犯人的臉上刺字,當時招募的士兵也都必須刺字。士兵一般是在其臉上以小字刺上軍隊的番號,作為一種辨別的標識。

宋神宗在位的時候,河北蕃人弓箭手應征入伍,就在其左耳前刺了“蕃兵”二字。也有的士兵是把字刺在手背或手臂上的,宋仁宗在位時,在陜西招募的士兵就在手背上刺了“義勇”二字,宋欽宗在位時,在陜西招募士兵是在手臂上刺“義勇”二字。

南宋時期,招募的士兵仍在其額頭上刺上軍隊的番號,在手臂上刺上其姓名,這樣做的目的就如《宋史》中所說,是把“獷暴之民收隸尺籍”,使他們在國家軍隊的有力控制之下,“雖有桀驁恣肆而無所施于其間”。也就是說,是讓那些桀驁不馴的人在軍隊中乖乖聽話。

由于宋朝的士兵也和犯人一樣,要刺上帶有侮辱性質的字,而有些士兵本來就是刺字發配的犯人,所以,宋朝往往將士兵和刺字的犯人合稱為“配軍”,辱罵時就直接稱其“賊配軍”。在《水滸傳》中,太尉高俅對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也是開口閉口稱其“賊配軍”,這是一種蔑稱。

刺字的刑罰雖然在宋朝很流行,但是,卻嚴禁個人私自在奴仆的臉上刺字。宋英宗在位時,有一個官員找到自己家逃亡的仆人后,在其臉上刺了“逃走”二字,被朝廷知道后,這位私自在仆人臉上刺字的官員被處以管制的處罰。

宋朝強制那些身為主人的人尊重奴仆的人格,這的確是歷史的進步,然而,宋朝的朝廷卻根本沒有意識到,國家對自己的士兵乃至犯人也應該有人格上的尊重。

主人私自給奴仆刺字的習氣,在金朝曾經有過流行的趨勢,這與金朝社會的奴隸制殘余是息息相關的。南宋乾道六年(1170年),南宋大臣范成大出使金國,經過金朝管轄的定興(今河北境內)清遠店的時候,見有一個小女孩滿臉是汗地跟隨著一輛貴族女子的車子,她的兩頰上都刺有“逃走”二字。范成大私下詢問,才知道小女孩的父兄遠在南方,她卻淪為了貴族人家的婢女,因為思鄉而南逃,被抓回后就被主人在兩頰上刺上了字。小女孩說,對她而言,刺字的處罰還算輕的,女真貴族即便隨心所欲地殺戮自己家的奴婢,官府也是從來不管不問的。聽了小女孩的訴說,范成大感慨萬千,寫了一首《清遠店》的詩,其中寫道:“屠婢殺奴官不問,大書黥面罰猶輕?!?/p>

不過,刺字也有特例。北宋初年,宋遼對峙的時候,宋朝武將呼延贊發誓與契丹不共戴天,為了表達自己的這一決心,呼延贊找來一個技藝高明的匠人,為他渾身刺滿了“赤心殺契丹”的字,甚至呼延贊還翻轉自己的嘴唇,對這幾個字刺黥其上。呼延贊還心血來潮,橫劍對妻子說:“你受國家俸祿,也該刺字報答。否則就砍掉腦袋!”他逼著妻子也在臉上與他刺上相同的字。舉家泣求呼延贊,說女子的臉上刺字,實在是不美觀,就刺在手臂上行不行。呼延贊勉強同意了,卻同時讓奴仆也都照樣刺字。呼延贊的兒子等人也無不遵照父命,每人都在耳背后刺上十二個字:“出門忘家為國,臨陣忘死為主?!睂嵲谑羌な?。

北宋末年,金兵入侵,家破國亡,宋朝名將王彥率領士兵在共城(今河南境內)堅持抗金,這批熱血男兒都在臉上刺上了“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個大字,被稱為“八字軍”。八字軍威名遠揚,金兵聞風喪膽。

愛國名將岳飛背上刺字是膾炙人口的故事。靖康之變后,岳飛從抗金前線回家鄉探母。母親姚氏深明大義,支持兒子重返戰場殺敵報國。母子分別之時,姚氏請人在岳飛的脊背上刺上“盡忠報國”四個大字?!端问贰酚涊d說,岳飛被秦檜誣陷入獄,逼他承認謀反之罪,岳飛便憤怒地“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里”。

明朝的《普濟方》中記載有除去刺字的藥方,這個藥方是取活水蛭一條,將一個生雞蛋剖開小頭,放入水蛭,再把雞蛋的小頭蓋牢封死,直到水蛭把雞蛋清吃盡后自己死去,再取出水蛭的汁搽在印文或刺字上,就會褪去?!镀諠健分羞€有醫治臉上的金印的方法,是以針將字挑破,再用醋調和赤土,敷于其上,干后,再換敷調醋的黑土,直到字消為止?!镀諠健肥且徊空幍闹嗅t古籍,應該是可靠可信的吧。

刺字和刺青的原理基本是一樣的,都是由專業的匠人下手?!端疂G傳》中說,開封府流配青面獸楊志時,就“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不過,刺青追求的是美,出于自愿,刺字則多出于被迫,是受刑罰。

刺字發配的刑罰在制定之初,原為對死刑的寬大,但是,在后來的實際執行中,范圍日益擴大。宋真宗在位時,刺字發配之罪共四十六條,到了南宋孝宗時,已增加到了五百七十多條。實際上,對許多死刑以外的犯罪也大量適用刺字和發配,以至出現了州郡牢城營中刺配犯人額滿甚至超額的現象。

宋朝的地方司法官吏也濫施刺字和發配之刑。北宋末年,金兵南下,草莽間的群雄奮起抗金,他們中不少人是罪犯。南宋建立之后,抗金的草莽英雄接受了朝廷的封號,先后入朝為官。但是,在朝覲皇帝時遇到難處,他們大多數的人臉上刺有金印,按法律規定,罪犯是不得入朝的。為此,宋高宗于1144年發布詔命:“今后臣僚有面刺大字或灸燒之人,許入見?!苯獬水敵踔贫ǖ慕?。

宋朝時期濫用刺字和發配之刑,實際上是加重了對罪犯的處罰,因而遭到不少有識之士的反對。有人主張應減少刺字和發配刑的使用;有人主張完全廢除,但是,當時均未被朝廷采用。

元朝建立之后,不僅全面繼承了前朝的刺字和發配之刑,而且將原來的刺雙頰的刺字之刑發展成刺面、刺左右臂、刺項等多種方式,并將刺字和發配廣泛適用于盜賊等多種罪犯。

明清時期,除了刺面之法,更多地使用刺左右臂的方法了,漸漸的,刺字成為不大引人注意的處罰,直到清末被徹底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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