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預算標底編制探討

2014-10-21 20:08鄭憲飛
商品與質量·消費視點 2014年11期
關鍵詞:編制工程造價水利工程

鄭憲飛

摘要:2012年6月中旬由昆山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組織,昆山市水利局、水利局招標辦、昆山市水利設計院、相關承包方、相關協審單位人員等參加,開展了一次關于水利工程造價管理的調研活動。本人有幸得以參加,并在活動中學習了解到一些相關水利工程造價管理的經驗,獲益匪淺。同時經過這次活動,也促使本人對水利造價工作進行了進一步的思考。

關鍵詞:水利工程;工程造價;預算標底;編制;

一、工程單價的不同定義

現行水利工程造價主要依據的一些文件規定主要為《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2007)、《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江蘇省水利工程預算定額》(2010年版)、《江蘇省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2006年)、昆山市水利招標文件等。

現行水利工程預算(標底)編制主要依據“水利清單規范”(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2007)--以下同)主要分為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零星工作項目清單。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中,與“08規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以下同)主要區別是水利工程中的清單單價為全費用單價?!八鍐我幏丁倍x為:“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質量合格的規定計量單位項目所需的直接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和季節、夜間、高原、風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費)、施工管理費、企業利用和稅金,并考慮風險因素。簡述之就是人材機加管理費、利潤、稅金和風險,除了稅金,其組成與“08規范”的綜合單價組成基本一致??梢钥闯?,“水利清單規范”基本與“08規范”一個思路。但是這個工程單價的定義在“2009水利招標文件”( 《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以下同)、“06編規定”( 《江蘇省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2006年)-以下同),和現行昆山水利招標文件中卻有不同的定義。拿“2009水利招標文件”來說,其對工程單價的定義為: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現場經費、間接費、企業利潤、稅金。

令人費解的是“2009水利招標文件”第87頁又有另一個格式的表格,現行的新點2011水利清單計價軟件編制的工程單價組成也是按照表一組成,與“06編規”組成一致。也即現行水利工程預算編制工程單價基本都不是按照“水利清單規范”。

上述現行工程單價的組成使得水利工程的工程單價包括了建設工程中一般列入措施項目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文明措施費”。也即即使現行的水利預算按照“水利清單規范”執行,上述工程內容也不可單例為措施項目。

當然這只是對相關文件了解后的個人見解,“水利清單規范”規定的工程單價與現行其他文件規定和現行具體預算編制慣例相沖突,這一問題急需水利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說明。

二、措施費用與工程單價的費用重復計取

現行“新點2011水利清單計價軟件”中一般默認措施項目有“環境保護措施”、“ 安全生產與文明工地”、“ 臨時工程”、“ 交通工程”、“ 保險費”等。

在本次調研會議中,相關人員提出“環境保護措施”、“ 安全生產與文明工地”、“ 臨時工程”三項與“06編規”規定的工程單價組成存在重復計取,昆山水利招標辦負責人認為不予計取。對于“保險費”,其中的“第三者責任險”已經包含在工程單價中,而“工程一切險”屬于甲方支付費用,所以保險費也不可單例在措施項目中。而“臨時工程”和“交通工程”在“06編規”的“現場經費”的“臨時設施費”中已經包括。

如此結果,就是按照“新點2011水利清單計價軟件”編制水利預算標底,其默認的措施項目都不能單例為措施項目。

三、單例措施項目的一些問題

一個水利工程預算標底的編制,不考慮一定的措施項目無疑是存在一定問題的。當然與建設工程相區別的,一些工程模板、圍堰等項目可以列在工程清單中,按實發生。

不過這里引出一個問題,按照老版的水利清單,昆山水利招標辦于2011年出臺一個規定,“一般項目及土方工程”按固定總價計。而現行新版水利清單模式,固定總價只能放入措施項目或其他項目中,分類分項清單中工程量一列按實結算,定價不定量。這就使得類似圍堰這類本該由承包方自行施工方案來承擔工程量風險轉嫁到發包方一方,嚴格意義來說是違背清單計價模式的。當然,就像在調研會中與會設計單位強調的一樣,水利工程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就圍堰來說,其施工方案的選擇往往具有一定的技術性和復雜性。所以一些復雜圍堰方案的選擇也需要由設計和其他相關單位來審定。某種程度來說,這樣的理解也無不可。

其實與“08規范”不同的是,“水利清單規范”對措施項目的開列表現謹慎原則。在“水利清單規范”5.1第5條中,就規定“凡能列出工程數量并按單價結算的措施項目,均應列入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這句話的意思是否可以直白的理解為,能列入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都列入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但是這種規定似乎并沒有闡述出措施項目清單是否單例的根本原因,即相關工作內容的量的風險到底由承包方承擔還是發包方承擔,這才是是否列為措施項目的根本原因。一句“凡能列出工程數量”,并未反映出清單計價量價分離的基本要素。比如工程中的一般施工便道,當然按照上述工程單價定義,這里的施工便道為主要道路至施工區域間的施工便道。一般來說,只要做好現場勘查,預算編制中也能列出便道的工程量。但是如果將施工便道放入分類分項清單項目中是否合理?其工程量的發生風險應該是完全有承包單位來自行承擔的。

個人認為針對一些水利工程的具體情況,考慮一定的措施項目,是避免工程結算糾紛的必要工作。特別是一些只能進行估算的措施項目,實際費用與施工方案的選擇變化很大。在措施清單中單列出由投標單位來注意和考慮其可能發生的費用,然后以措施清單的形似包干。比如一些水利工程位于河道交錯,交通極其不方便位置,場外施工便道都無法實施,需要通過船運的方式來運駁施工材料。這種情況下在預算編制中在措施項目中單列一項包干費用,類似《江蘇省工程費用》(2009)中的二次搬運費。又如一些水利工程靠近鄉村河道,附近民宅聚集,其建筑一半都較差,工程施工必然會影響其結構安全,那么在預算標底編制過程中單列民宅安全保護措施也是必要的。

四、措施項目的結算問題

按照“水利清單規范”第5.2.3.2條和第5.2.3.7條規定,投標單位對清單內容不可更改,對措施項目只能報價,不能添加措施項目;這就要求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全面,特別是措施項目,涉及一些具體工程,措施項目的漏項是非常常見。因標底單列措施項目好像是導致造價增加,所以一般發包方對標底的措施項目也沒有一定的重視。但是在整個造價的控制角度來說,在招標階段就考慮到一些必然發生的措施項目,由投標單位充分考慮實際施工條件后,自行報價,避免實際施工時以簽證形式來增加這筆費用。其實這種控制方式就是在招標階段將這些施工區域內不可避免發生的措施風險轉嫁給施工方,無疑造價上來說更為節省。套用工程管理的思路來說,事前控制的成本無疑要小于事后控制。同時措施項目以包干形式確認后,也避免了工程簽證,減少工程結算糾紛。

當然,這需要工程預算標底編制水平的提高,也需要造價從業人員對工程的相關工藝、施工現場的熟悉了解。當然個人認為,也需要水利造價管理部分完善“水利清單規范”的相關編制規定,類似《江蘇省工程費用定額》(2009)那樣的文件,完整的理清整個水利清單編制的思路,完善對相關可能發生的措施項目的定義,從而才能真正整體上提升水利工程預算編制水平。

猜你喜歡
編制工程造價水利工程
探析跟蹤審計在工程造價審計中的應用
淺析公路工程造價編制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淺談建筑工程造價預算控制要點及其把握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創新方式研究
云 南 立法保障水利工程規范化管理
試論生態水利工程的基本原則
市場一線人力資源編制配置模式探索與研究
淺談如何加強水利工程管理
入廠抽樣檢驗規程的編制
我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的發展與探討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