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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虛擬貨幣及其風險防范問題

2015-01-04 02:54谷洲洋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北京100081
商業經濟研究 2015年10期
關鍵詞:發行商投機比特

■ 谷洲洋(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 北京 100081)

虛擬貨幣的類型與特點

(一)虛擬貨幣的分類

虛擬貨幣是指基由計算機技術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非實物的、只存在于數據中的貨幣。

國內關于虛擬貨幣分類的文獻較少,籠統的將虛擬貨幣分為Q幣、游戲金幣、比特幣等。這種分類既不利于對虛擬貨幣進行深入研究,也不利于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督與管理,更不利防范和化解虛擬貨幣所產生的各種風險。本文將虛擬貨幣按照其產生方式、職能性質、流通范圍、社會屬性的不同分為三類(見表1)。

(二)各類虛擬貨幣的特性

1.第一類虛擬貨幣。第一類虛擬貨幣出現在各種網絡游戲中,是通過進行游戲流程而獲得的用來交換在游戲內的道具或權限的使用權,為了更好的進行游戲體會、游戲樂趣而使用的名為金幣的游戲幣。例如,網絡游戲“魔獸世界”與“地下城與勇士”中的金幣等。這一類游戲幣事實上是最邊緣的虛擬貨幣,其本身只是游戲的一個附帶程序,是游戲的一部分。從微觀角度看,放在一個游戲中,游戲運行時,它才叫做虛擬貨幣。從宏觀角度看,它只是游戲的一個程序而已。雖然能夠交換游戲中的道具和權限,但是除了游戲之外,這些金幣一文不值,它沒有任何價值。從功能及流通范圍上看,也只局限于游戲范圍之內。

2.第二類虛擬貨幣。第二類是由各大傳媒公司和軟件公司發行的,為了能夠在其公司旗下的軟件中使用繼而獲得一部分權限的使用權或特殊利益的電子代金券。這類虛擬貨幣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被廣為研究的騰訊公司發行的、在騰訊軟件系列中使用的Q幣。這一類虛擬貨幣是現實中使用人數最多且流通范圍也大于第一類虛擬貨幣。通常虛擬發行商將這些虛擬貨幣定義下來,規定其價值和使用方式,為獲利將這些虛擬貨幣定價出售。如騰訊公司在它的相關軟件上推出只有購買才能夠使用的道具和權限,Q幣就作為騰訊公司軟件中的一般等價物,能夠在各種軟件中兌換使用。虛擬發行商發行的虛擬貨幣本質上是為其自身帶來盈利,所以具有很大的排他性。騰訊公司發行的Q幣不能在隔壁新浪公司旗下的軟件中使用,同樣新浪公司發行的新浪幣也只能在新浪軟件使用而不能用來購買騰訊公司的軟件權限。

3.第三類虛擬貨幣。第三類是最近幾年新出現的,由密碼學原理而誕生的基于P2P(Peer to Peer,簡稱P2P,即對等計算)形式的人為運算構造的數據模型。這一類數據在后來可以兌換成一些虛擬產品進而可以兌換成現實中的商品,并因其總量人為有限,而被稱為最接近貨幣特性的電子虛擬貨幣。這一種屬于高級虛擬貨幣,和前兩種相比,與現實貨幣具有更多的共同點甚至具備了一定的替代性。這一類中最著名的要屬一度大熱的比特幣,其同類的還有萊特幣等人為構造的數據模型。這一類虛擬貨幣和前兩種相比,其貨幣屬性更完整,現實價值更大,更像是真正的貨幣。以比特幣為例,由于它沒有發行機構,也就不可能操縱發行數量;其發行與流通,是通過開源的p2p算法實現的;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臺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比特幣的大熱讓一些投機者們開始振作起來,開始創造各種原理類似于比特幣的算法數據類貨幣,一大批山寨比特幣的數據貨幣誕生。

虛擬貨幣的風險及產生機理

(一)虛擬貨幣的風險源起

虛擬貨幣在運行中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

1.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虛擬貨幣使用者為了個人利益,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得額外的虛擬貨幣的使用權,或者非法占有其他持有者的虛擬貨幣使用權的行為而引發的風險。一般來說,越原始的虛擬貨幣越容易引發道德風險。由于流通的局限,獲得方式更加單一,所以會引發簡單而粗暴的原始沖突。比如在一個玩家和第三方玩家進行交易的場合,為了占有更多的游戲幣,獲得更多的游戲權限,而不愿支付出售者相應的現實貨幣,就有可能會發生使用暴力進行搶奪或者逼其就范事件;或者在非面對面的場合,使用誘導、詐騙等手段非法獲得他人的虛擬貨幣資產等。虛擬貨幣的使用對于未成年人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例如未經監護人認可冒用監護人身份進行電話充值、虛擬充值等,而對監護人的財產造成損失,并對未成年人受教育及家庭關系造成影響。

2.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為虛擬貨幣價值背書的虛擬發行商發生破產倒閉、轉讓權限或者增發新的虛擬貨幣而強制作廢以前發行的虛擬貨幣,給舊的虛擬貨幣使用者造成價值損失的風險。對于虛擬貨幣來說,一旦虛擬發行商倒閉,那么虛擬貨幣本身就失去了價值支撐,沒有信用背書的虛擬貨幣就只是數據而已,沒有了使用價值,自然它的流通價值也就消失了。企業當然都希望自己能夠良好的經營下去,但是由于不同企業的狀況不同,經營困難而破產或為尋求更好的出路而和其他企業合并這種情況都是可能發生的,這種情況下,被發行的虛擬貨幣就失去了流通價值。

表1 虛擬貨幣的分類

3.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指虛擬貨幣發行商由于設計不當或安全漏洞,而造成的虛擬貨幣被盜用、復制、被第三方仿造等以及由于持有人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數據丟失、損壞或虛擬貨幣無法正常使用而出現的風險。由于虛擬貨幣本身就是數據,所以對于數據來說,難免會有漏洞。這些漏洞可能是程序上的,也可能是人為的??萍际窃诎l展的,掌握高新技術的人也可能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黑客技術進行破壞和盜用。只要是數據,在計算機科學層面,就沒有不能被破解的。所以對于虛擬貨幣來說,難免會遇到有人破解虛擬貨幣的數據構成,而進行復制、盜用甚至仿制等情況。

4.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不法分子根據虛擬貨幣直接點對點交易,沒有第三方參與所形成的以洗錢、黑市交易等為主的違法犯罪行為的風險。由于在任何地點可進行點對點交易且保密性極強,這種性質在為用戶提供安全保障之余,也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其極高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也成為犯罪分子利用其洗錢的主要原因。例如比特幣,由于本身沒有發行機構,所以沒有任何直接管理機構,這就給比特幣在黑市流通,為犯罪分子的非法貨物交易提供了便利,客觀上促進了銷贓、走私、販毒、軍火私售等犯罪活動。流通越廣、保密性越高的新型虛擬貨幣越容易產生法律風險,尤其是在虛擬貨幣監管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反比特幣洗錢已成為虛擬貨幣風險防范的主要課題之一。

5.投機風險。投機風險是指被投機的虛擬貨幣,由于投機者惡意炒作而造成價格出現過山車式變化。以比特幣為例,比特幣在給一部分投機者帶來收益的同時,也使大量的其他投機者遭受了巨大的財產損失。在沒有監管和價格變動幅度限制的情況下,過度投機很容易造成虛擬貨幣價格期望外變化,給大量投機者造成損失。由于具有投機作用,很多人開始自己設計運算方法企圖創造新的類似比特幣式運算模型的虛擬貨幣。不斷有人開發出新的山寨幣,之前開發出的舊山寨幣價格就會下跌,持有之前山寨幣的投機者就會受到損失。大量投機者希望自己能創造出自己擁有最高保有量且被流通認可、價值穩定的虛擬貨幣,以此來獲得巨額財富,可是同質替代和沒有價值支撐讓這些投資者更容易遭受投機風險的襲擊,不僅沒有得到預期的財富,反而還會因為山寨幣值下跌而遭受損失。

6.金融風險。金融風險是指高級虛擬貨幣在流通領域被認可進行流通而產生的對現有貨幣運行以及現代金融體系所造成的沖擊。以比特幣為例,之所以它能產生大的影響和沖擊,就是因為它在流通領域被一部分商家認可了。能夠流通則必然會對既有流通貨幣產生影響,而既有流通貨幣都是基于國家公信力而推行的價值符號,這對現有的貨幣運行體系是不小的沖擊。

(二)各類虛擬貨幣產生風險的可能范圍

不同的虛擬貨幣由于職能特征和運行方式不同,產生風險的機理和渠道也不盡相同,因此,不同的虛擬貨幣往往帶來的風險程度和風險種類也各有不同。

從傳統意義上講,由第一、二類低級的虛擬貨幣所產生的風險,大多集中于虛擬發行商在發行和管理階段以及虛擬貨幣使用人在使用和流通階段,主要會產生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以及道德風險。受限制越多的虛擬貨幣其存在的風險往往越少,例如第一類虛擬貨幣,其職能和流通范圍非常有限,所以除了使用人之間發生企圖非法占有所產生的道德風險外,一般不會產生其他重要風險。

對于新型的具有更多功能和更相似貨幣性質的第三類算法模型類即高級虛擬貨幣來說,其具有更多傳統虛擬貨幣所不具有的新特性和新職能。以往的虛擬貨幣都是單向流通,用于實現特定物品的價值。但是新型的算法數據類虛擬貨幣則進入了流通領域,在美國、德國等一些國家出現了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商家,還有很多地區默認了比特幣成為支付手段。并且由于比特幣的特性,可以實現全球任何區域的點對點支付,不受任何第三方干涉。這樣的便利也就促使了比特幣在使用方面產生巨大的風險,使比特幣可能為洗錢、犯罪交易等提供便利,產生法律風險。此外,比特幣價格變動沒有限制,單純受到使用者預期的影響,而使用者預期是非常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例如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社會輿論等,所以比特幣價格過度的變化容易帶來投機風險。此外,比特幣及層出不窮的山寨幣種,對現實貨幣的沖擊和對金融體系的影響也會產生出金融風險??偟膩碚f,新型的算法數據類虛擬貨幣會產生法律風險、投機風險和金融風險。

虛擬貨幣的監管與防范

(一)虛擬貨幣監管的必要性

要防范虛擬貨幣所產生的各種風險,最重要的就是對虛擬貨幣進行嚴密的監督和管理,從目前各國的實踐來看,嚴密的監管是防范虛擬貨幣風險的最有效手段。

從發行、流通、使用、回收各個方面來說,如果沒有合理的監督和嚴密的管理,虛擬貨幣必然會對現實社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信用風險、操作風險、道德風險、法律風險、投機風險、金融風險等都會對社會和公民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當然,對虛擬貨幣的監督和管理,也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單一的死板的監管方式并不一定能起到好的監管效果,相反可能會管死虛擬貨幣,使虛擬貨幣無法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目前就我國而言,還沒有完善的虛擬貨幣管理體制,一般都是將虛擬貨幣歸入到互聯網、網絡游戲范圍內進行監管。并且以往的虛擬貨幣監督管理辦法,都是將所有的虛擬貨幣籠統的放在一起進行管理,出臺的規定也都是模糊且沒有針對性的。例如文化部和商務部頒布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絡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規范網絡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絡游戲賭博的通知》中,都將虛擬貨幣歸入網絡游戲的范疇。這顯然將三類虛擬貨幣混在一起,全部看作第一類虛擬貨幣。然而從文件的條例內容上看,似乎又包含了對第二類虛擬貨幣的限制和管理。這樣雜糅在一起的單一的監督管理方式,很難起到好的監管效果。除此之外,對第三類虛擬貨幣,除了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出臺的《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外,基本沒有成文的監督規范。這樣除了比特幣外的第三類虛擬貨幣實際上是處在無監管的狀態下,一旦一個新的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成型,肯定會形成很大的風險,因此對虛擬貨幣進行分類監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緊迫的。

(二)虛擬貨幣的監管措施

根據虛擬貨幣的種類和運行規律,不同的虛擬貨幣應采用不同的監管舉措,一般來說,目前的監管舉措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階梯式監管。階梯式監管是把三類虛擬貨幣分開來進行有梯度的監管,根據不同的虛擬貨幣帶來風險的程度不同而進行從輕到重的監管。

對于第一類虛擬貨幣,其風險主要是引發道德風險,而虛擬貨幣本身風險性很小。因此對第一類虛擬貨幣的監管,應以保護虛擬財產的安全性為主。因為第一類虛擬貨幣本身是一個游戲或其他完整的程序的依附,所以單獨對其投入大量的精力監管是低效率的,應一同監管其所屬的網絡游戲或網絡應用。

對于第二類虛擬貨幣,這類虛擬貨幣在現實社會中流通最廣,使用人數最多,對其監管也應投入更大的精力。當然,其重點是監督虛擬貨幣發行商。虛擬貨幣發行商承擔著虛擬貨幣運行的重要責任,如果虛擬貨幣發行商對虛擬貨幣的兌換監管不力,則會出現私自兌換虛擬貨幣的情況,對社會和企業都會造成損害。因此,監管的重點應放在虛擬貨幣發行商上,規范虛擬貨幣發行商行為,引導虛擬貨幣發行商建立自主的虛擬貨幣監管機制。

對于第三類虛擬貨幣,應該是現階段監管的重點,因為現在還沒有成型的監管體系,也沒有具體的監管手段,并且這類虛擬貨幣更容易在國內形成羊群效應,造成盲目投機,從而產生巨大風險,由于第三類虛擬貨幣的風險性最強,所以應該受到最嚴格的監督和管理。以比特幣為例,目前比特幣在我國的認知尚不明確,央行只是發布通知稱其不是貨幣,而它具體應該是什么或者應該作為什么還沒有明確的說法,那么既然稱其不是貨幣,就應該將其作為其他金融事物進行監管,例如像德國一樣將比特幣歸類為金融工具進行監管。不單單是比特幣,應該出臺適用全部第三類虛擬貨幣的監管法規,否則再出現新的類比特幣時,將會出現監管無章可循的局面。

由于階梯式監管模式是針對不同虛擬貨幣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即對高風險的虛擬貨幣進行嚴密的監管,對低風險的虛擬貨幣則留有一定的空間,應該說這種監管模式改變了傳統的一刀切的監管方法,其監管更具效率。

2.針對式監管。針對式監管主要是對應各種不同的風險,采取具體的監管方法,未雨綢繆,防止或減小風險的發生。采用針對式監管能夠根據具體的風險采取具體的措施,不是單單通過監管虛擬貨幣本身,而是通過對風險產生的各個要素進行監管等手段,使得監管更具全面性和建設性。

對于第一類和第二類虛擬貨幣主要引發的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監管的主要對象應是虛擬貨幣發行商。對虛擬貨幣發行商進行嚴格的監管是對虛擬貨幣監管的前提。其監管重點:對虛擬貨幣發行商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資產定期審查,精細備案,有助于防止虛擬貨幣發行商產生信用風險;對虛擬貨幣發行商的技術水平進行審查和加強員工的素質培訓,有助于降低操作風險的發生;對虛擬貨幣發行商的商業活動進行監管,使虛擬貨幣發行商建立對自己旗下虛擬貨幣運行的監管機制,形成相關部門監管虛擬貨幣發行商,虛擬貨幣發行商監管虛擬貨幣,這樣監管的效率就會大大提高。

對于道德風險,從發生層面講是不可避免的,只能盡可能的減少其發生的概率,這就要推行相關的個人虛擬財產保護方案和虛擬財產持有人的信息保密措施,讓企圖鋌而走險的人無機可乘。

對于法律風險和投機風險,需要加深對高級虛擬貨幣的認識,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以比特幣為例,其優良的交易特性本來是其優勢,卻被犯罪分子利用成為違法犯罪的利器。只有通過強制立法和國際合作,對這種容易出現跨國犯罪的行為進行監督,才能降低其被利用的可能性。對利用比特幣洗錢的專項監察也應該同時在國內推行。同時,對于虛擬貨幣的交易進行控制和管理,有利于降低由于價格過度波動帶來的投機風險。

對于金融風險,防范其發生的關鍵在于金融機構合理的處理虛擬貨幣流通和兌換。虛擬貨幣有其獨特的流通方式,一部分虛擬貨幣是單向流通的,一部分虛擬貨幣是可以兌換成現實通貨的,那么可以兌換成現實通貨的這一部分虛擬貨幣就要受到最嚴格的監管??梢栽试S兌換流轉,但是要嚴格規范兌換的程序和手段,防止民間私自兌換而產生對現實通貨的沖擊。

3.彈性監管。彈性監管是指在對虛擬貨幣監管的過程中,除了通過制定嚴格的法規、嚴格的限制措施外,還要通過公共知識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等手段,使社會群眾或企業加深對虛擬貨幣的認知,引導虛擬貨幣發行商和虛擬貨幣持有者正確對待和使用虛擬貨幣。通過彈性的教育手段,從側面對持有和使用虛擬貨幣的社會人進行監察和管理,不單能起到監管的作用,還能夠對民眾普及金融常識,提高大眾知識文化素養。

虛擬貨幣引發的風險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虛擬貨幣的本質并沒有被真正認識,只是被當作盈利和投機的工具使用,從而產生從眾效應,引發風險。以比特幣為例,瘋狂崇拜比特幣而進行投機的很多投機者,其實并不了解比特幣,只是認為比特幣投機能為他們帶來巨額的投機收益。如此一來產生的從眾盲目投機就會帶來嚴重的投機風險。若對比特幣投機者進行正確的引導,通過宣傳讓其認識這些虛擬貨幣其實不具備真正的價值,就可以減少投機風險。

對虛擬貨幣發行商和相關金融機構進行引導同樣也可以達到防范風險的作用。虛擬貨幣發行商發行和流通虛擬貨幣應該被引導到一個良性循環中,引導虛擬發行商建立一個獨立的平衡的虛擬貨幣發行機制,讓虛擬貨幣發行商監管引導虛擬貨幣使用者。引導金融機構正確認識和研究虛擬貨幣更是減少虛擬貨幣對現行金融體系的沖擊,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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