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改革全面啟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要“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新《預算法》明確要求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年度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財政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在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全面梳理過去多年改革和研究成果,并借鑒吸收國際有益經驗,研究起草了《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于2014年12月12日由國務院以國發[2014]63號文批轉印發。此項改革由財政部會計司與國庫司牽頭,部內13個司局參與此項改革。為了協調推進政府會計準則建設和政府會計改革相關工作,財政部成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會計司。
《改革方案》提出,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會計規則的重大改革,總體目標是通過構建統一、科學、規范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適度分離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政府財務報告與決算報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財務信息和預算執行信息,為開展政府信用評級、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改進政府績效監督考核、防范財政風險等提供支持,促進政府財務管理水平提高和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
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是編制政府財務報告的重要依據,是規范政府經濟業務和事項的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標準體系,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中具有重要的基礎作用。按照《改革方案》,我國將在2020年前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和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
統一、科學、規范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由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含應用指南)和政府會計制度組成。2014年,基于立足國情、適當借鑒國際有益經驗的原則,在充分研究討論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財政部起草了《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墩畷嫓蕜t——基本準則》作為政府會計的“概念框架”,統馭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和政府會計制度的制定,并為政府會計實務問題提供處理原則,為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提供基礎標準。
(財政部會計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