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邸乘光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必須深刻認識和牢牢把握其精神實質。八項規定的精神實質是什么?筆者認為是“為民、務實、清廉”。
首先是“為民”。為民,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黨的作風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這是八項規定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其次是“務實”。務實,即求真務實。堅持求真務實,就是要以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做事情、干工作,腳踏實地,埋頭苦干,堅持重實際、察實情、干實事、出實招、鼓實勁、求實效,不圖虛名,不務虛功,扎扎實實地把黨和國家的各項決策和工作落到實處。
再次是“清廉”。清廉,即嚴于律己,廉潔奉公,時刻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堅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不僅切實做到拒腐蝕、永不沾,而且始終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