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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結構功能主義的籃球裁判功能與角色研究

2015-02-19 10:40楊彬
長江大學學報(自科版) 2015年13期
關鍵詞:角色功能

楊彬

(長江大學體育學院,湖北 荊州 434023)

繆洋

基于結構功能主義的籃球裁判功能與角色研究

楊彬

(長江大學體育學院,湖北 荊州 434023)

繆洋

(廣州體育學院研究生部,廣東 廣州 510500)

[摘要]采用文獻資料法、訪談法、比較研究法和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以社會學中常用的結構功能主義觀點分析了籃球裁判的社會結構功能與角色?;@球裁判扮演著“仲裁者”、“教育者”、“服務者”的角色,對裁判的角色期待與沖突表現在態度層面、技術層面、社會互動層面?;@球裁判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逐步內化的過程,需要裁判明確目標、正確定位,通過努力將知識內化,在實際比賽中提高自身素質。

[關鍵詞]籃球裁判;結構功能主義;角色;功能

籃球運動自發明以來,持續演進,成為高度社會化的運動?;@球運動中各角色,如球員、教練和裁判,在一定規范中各盡其能,各司其職,進行籃球社會結構中的互動。這些互動的過程與演進,都具備特有的社會結構功能意義?;@球運動具備團隊運動的社會特性,適合以社會學中的結構功能主義研究。下面,筆者基于社會學結構功能主義觀點,探討了籃球裁判的社會結構功能與角色,以探究籃球社會結構里裁判的角色,旨在為籃球運動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幫助。

1籃球社會角色結構

結構功能主義認為,社會里的各種角色與組織各有其功能性,適應不同的社會需求,自然會產生不同的社會組織與角色,并且彼此緊密互動。通過適應新的需求,會產生新的組織或角色,從而使社會趨于穩定狀態。

結構功能主義傾向于采取巨視的途徑來研究社會現象,其專注于整體的社會體系,社會體系的組成成分對其存在及持續的運作有正向貢獻[1]。此外,結構功能主義關注社會體系的某一部分與其他部分的關系,認為某一部分的變化將會導致其他部分的變遷。

圖1 籃球社會角色結構圖

以結構功能主義的觀點來看,教練、球員和裁判的存在各有其意義,是籃球結構中因需求而產生的角色,相互依存、緊密互動。

研究籃球運動的裁判與其他角色互動的過程中,應以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與對角色的深入解析,加上莫頓的泛功能主義,才能以更完整的結構功能主義來解釋、分析籃球裁判的功能與角色[2]。圖1所示為籃球社會角色結構圖。在籃球社會結構里,角色彼此相互影響。球員應是球場上的主要角色,其他各角色與之互動,且互動程度有所區別。因不同的籃球社會結構,各角色的功能與比重也隨時有所變動。

2籃球裁判的社會結構功能與角色

2.1籃球裁判的社會結構功能

AGIL(Adaptation、Goal attainment、Integration和Latency)架構指出,任何一種系統在維持運作狀態,亦即為了生存時,都必須滿足以下4種基本功能[2]。

1)適應(Adaptation)適應是個體對情境中和某種特殊利益有關的對象的認知程度,個體必須面對與克服情境中的危機事件。教練和球員可能必須適應裁判執法的尺度,或是裁判在賽后總結反思時提高專業素質。

2)目標取得(Goal attainment)目標取得主要指外顯現過程中情感動機參與的程度,系統必須建立目標,激發或動員系統中的能量,以達成其主要目標?;@球裁判要學會樹立合理的目標和準確的自我定位,處理好比賽中的矛盾,樹立正確的裁判動機,這樣才能引導比賽順利進行。

3)整合(Integration)整合是系統中個體行動在系統中的整合程度,維持一致性或凝聚性,并建立控制,維持體系協調及避免體系解體的因素?;@球裁判、教練及球員3方面產生的共識,彼此協調、適應后的結果即是整合功能的最大體現。

4)潛在性(Latency)潛在性指的是動機能量被儲存盒分配到系統中的過程,系統必須裝修、保持與更新動機和文化模式?;@球運動本身是一個矛盾統一項目,據有關專家,籃球運動包含的矛盾多達200種左右,且錯綜復雜?;@球裁判在球員激烈對抗中和諧處理諸多矛盾,并以所理解規則來進行解釋,這種能力是難能可貴的[3]。

2.2籃球裁判的多重角色

1)“仲裁者”的角色“裁判”2字,除了應用在運動比賽之外,也經常應用在法律上,代表仲裁、判決的意義。法律和規則、法官與裁判員,其本質意義相同,不同的只是罰則與時空對象的差異。在比賽的情景里,裁判的仲裁功能表現于幾項不同的層面:一是權利與資源的分配,如球隊席的安排、得分的判定;二是懲罰的執行,如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并進行判罰;三是為維持公平,如球隊申訴理由之后的定奪;四是秩序的維持,如球員和觀眾情緒失控時的處置。

2)“教育者”的角色運動中的身體教育與品格教育密不可分。以結構功能主義觀點來看,如果把教育當成整個人體,體育和德育就是人體最重要的器官?;@球裁判類似“教師”,以教育者的“身教”教育在場所有人,尤其是當初學球員不懂行為規范的時候,或是教練企圖影響判決的時候,就必須加以規范及教育。在基層單位進行的比賽里,裁判就像一個“教育家”,不光是吹哨判決而已,還要負責球隊的進場、服裝、理解、規則解釋等各種細節。

3)“服務者”的角色被訪談的眾多行政人員和裁判員認為,裁判是球場上的服務角色,球員才是球場上的主角,裁判應提供多樣化、藝術化和彈性化的服務,不以判罰為樂,從而達到協助比賽順利進行、讓球員發揮最佳球技的目的。

3籃球社會角色對裁判的角色期待

籃球行政人員、教練、球員及裁判本身對裁判工作有許多的角色期待,理想的裁判應具備態度、能力技術、推廣責任等條件。

3.1態度方面

任何人在工作的時候需要設立一個目標,籃球裁判也一樣,應該立下崇高志愿,努力成為一名國家級裁判。只有經常以更高層級別為目標來努力,才能夠要求自己,成為一位很好的裁判。如果籃球裁判在擔任裁判工作的時候存著消磨時間的心態,或為了酬勞而應付,就不會成為一位好裁判。被訪談的籃球一級裁判對裁判工作角色期望,是要多觀摩別人的執法,必須以犧牲奉獻、不計較的心態參與,對裁判技術更加成熟、完備,進而更上一層樓?;@球行政人員、教練、球員及裁判本身在態度方面的角色期待,可分為熱忱與上進2個層面:從事裁判工作,外界最重要的期待是熱忱,熱忱的具體表現在犧牲奉獻和不計較的精神;上進指的是裁判應定立崇高的目標,并為達成目標而努力。

3.2技術能力層面

理想的籃球裁判應該具備良好的體能、了解規則所賦予的責任,掌握國際籃球發展的新趨勢并應用在執法上[4]。理想的裁判應該具備的一個特質是判罰的時候必須快速反應。在規則的吸收與應用方面,理想的裁判必須對比賽規則清楚地理解并能正確應用。

3.3社會互動

理想的裁判應該與比賽球隊、觀眾以及場上其他裁判之間保持良好的互動關系,這樣有利于在比賽時掌控全場、從而順利完成執法任務。同時,還應具備良好的風范,如服裝和儀容必須表現優雅的一面,哨音及手勢要展現出自信心,判罰后應以微笑目視犯規球員。在執法上應兼顧情、理、法,要應球場上各種變化,掌控球隊、教練、觀眾的情緒,力爭把球賽完美地呈現在觀眾眼前。

4籃球社會角色認為容易產生角色沖突的關鍵

在許多裁判會議中,經常提及“促進比賽順利進行”的觀念,這就是結構功能主義的看法。然而,在籃球比賽中經常出現引發爭議的狀況,其原因可能來自于裁判不盡責的態度、無法秉公處理或技術水準不夠等。

4.1態度層面

在籃球比賽中,有些裁判以偏袒的態度進行判決,導致預設勝負、偏袒主隊或不允許球隊質疑,這是難以令人接受的。比賽中導致爭議的原因可能來自觀眾、教練與球員對規則的不了解。另一方面,裁判不愿意接受詢問、與相關球隊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以及明顯誤判,也容易導致沖突。解決球場爭議的關鍵是秉公執法、冷靜判斷并適時耐心依規則進行解釋。

4.2技術層面

比賽中關鍵時刻出現的誤判、錯判和漏判,可能會直接影響整場比賽的勝負。在籃球比賽中,如果裁判對規則了解不夠、執法水平較低、裁判間合作不良,可能會導致誤判、錯判和漏判,從而影響整場比賽的勝負,使相關球隊的權益受損,最終容易產生沖突。產生上述狀況的原因主要來自于主觀判斷與細微模糊2個方面。主觀判斷是指合理身體接觸的錯判、假摔的漏判、掩護犯規與阻擋犯規的誤判等;細微模糊是指界內外的判定、擲球入界、球回后場、帶球走等。在執裁過程中,裁判在心理上應預先做好準備,勇于接受質詢,在技術上必須善用規則,合理選位,并與裁判團隊合作,遇有紛爭時依規則耐心解釋,或請技術代表協助處理,這樣才能使比賽的沖突減少,從而使比賽圓滿地完成。角色沖突的產生與處置、適應的過程,符合結構功能主義中的“適應”與“潛在性”因素,具有提升裁判執法、教練表達或接受約束、球員激勵或調整等“促進比賽順利進行”的“正功能”,也有可能有導致沖突激化、球隊權益受損、比賽拖延等“反功能”,更有可能有其他被忽視的“非功能”。由此可見,要達到減少角色沖突、“促進比賽順利進行”的條件,理想的籃球裁判應該具有熱忱服務、公平公正的態度,當面對主觀判斷及細微模糊狀況時,能通過詳盡掌握比賽規則,作出正確、快速、果斷的判決,這樣才能使籃球裁判與各角色之間形成“正功能”的狀態。

4.3人際互動方面

籃球比賽緊張激烈,期間會出現教練的出言不遜、運動員的質疑、現場拉拉隊和賽事解說的偏向等,這對裁判員的心理和行為會產生巨大影響。遇到上述情況時,裁判在做出判決的時候,可以增加一些肢體語言或表情,讓比賽的氣氛變得輕松一些。此外,在比賽結束后應適當與教練和球員互動,由此增進其對裁判的信任。在維持比賽公正的前提下,裁判與教練和球員之間保持良好的互動關系,對圓滿地完成比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結語

籃球運動可以視為完整的社會互動體系,其中球員、教練員、裁判、行政人員、觀眾等不同角色,依循籃球規則、道德規范發揮不同的功能。裁判是球場上不可或缺的角色,裁判的執法技術與態度,影響著球員技戰術的發揮乃至球隊的權益。根據結構功能主義觀點分析,籃球裁判分別具有仲裁者、教育者、服務者的多重角色,在執行裁判任務的時候,外界對籃球裁判角色也有不同的期待,包含態度、儀容、技術、社會互動及推廣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完成籃球社會各角色對裁判的期待,處理好角色沖突,將會促使籃球裁判的功能更完備,進而能夠符合籃球社會結構的需要?;@球裁判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逐步內化的過程,需要裁判明確目標、正確定位,通過努力將知識內化,在實際比賽中提高自身素質。隨著籃球運動的不斷發展,社會對籃球裁判的要求會更高,因而需要裁判努力提升自己的水平,隨時掌握不斷變化的比賽規則,最終成為深受球員、教練和觀眾等籃球社會角色歡迎的資深裁判。

[參考文獻]

[1]喬森納·特納.社會學理論的結構[M].邱澤奇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

[2]帕特里克·貝爾特.二十世紀的社會理論[M].瞿鐵鵬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5.

[3]張偉健.優秀籃球裁判員的發展要素[J].體育學刊,2007,14(4):30~33.

[4]孫民治.籃球運動高級教程[M].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2001.

[編輯]李啟棟

[引著格式]何波,周富貴.社會的流變與轉型對荊楚農村體育文化發展的影響及策略研究[J].長江大學學報(自科版),2015,12(13):75~78.

72 The Function and Role of Basketball Referee Based 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Yang Bin(YangtzeUniversity,Jingzhou434023)

Miao Yang(GuangzhouSportsUniversity,Guangzhou510500)

[引著格式]楊彬,繆洋.基于結構功能主義的籃球裁判功能與角色研究[J].長江大學學報(自科版),2015,12(13):72~74.

68 Research on 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Obese Students

Li Huanyu,Wang Jifu(YangtzeUniversity,Jingzhou434023)

Abstract:The rapid increase of obesity of college students has a serious impact on their physiological function and mental health.College students are at the final stage of individual puberty and the physical conditions would not only affect the learning efficiency, but also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mental health during this period.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obese students and the reasons of these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accomplishing the mental health education of the obese college students.Currently mental health problems of the obese college students are mainly of easy anxiety and depression, higher level of interpersonal sensitivity, and low levels of confidence and self-esteem.The psychological health problem of obese students are affected by many factors, and one of the main reasons is the discrimination of obesity.Their mental health can be improved through obesity students themselves, their families, schools and physical exercise and other measures. By using a literature method, interview method and comparative study method and semi-structural depth interview,social structure and function role of basketball referee are analyzed by using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alism of sociology.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 basketball referee plays a role of“arbiter”, “educator”and“ servant”, the role of basketball society presents in attitude, technology and social interaction, imaging and deportment and the promo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The role conflict appears in the attitude,technology and interpersonal interaction.Education of basketball referee is a long and gradual process of internalization,the referee needs to have a clear objective,correct positioning and make an efforts to have knowledge internalization,and improve their own quality in the actual competition.

Key words:obesity; undergraduates;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basketball referee;structural functionalism;role;function

[作者簡介]何波(1976-)男,碩士,講師,現主要從事體育舞蹈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工作;E-mail:15572128528@126.com。

[基金項目]湖北省重點研究基地荊楚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項目(cwh101312);長江大學社科基金青年項目(2012csq015)。

[收稿日期]2014-12-2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1409(2015)13-0072-03

[中圖分類號]G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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