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
云南 昆明中院加強信息化建設
■張紫
近日,王松柏律師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對接代理的一個案子,對接完成后,他從包里拿出另外一份立案材料,交給了訴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在法官的幫助下,不到10分鐘時間就完成立案。這個案子本來要遞交到盤龍區法院立案,得益于“大立案”機制,他在昆明中院就完成了立案。昆明中院“大立案”機制、調查令、視頻接訪等信息化技術的運用,讓昆明中院實現了司法審判工作的華麗轉型,減輕了群眾來回奔波法院之苦,讓司法更接地氣。
便民要從窗口服務抓起。走進昆明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大廳,這里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窗明幾凈、整齊劃一。
“這已經是我第二次在法院用‘大立案’機制進行跨區立案,該立案機制不僅不用律師來回奔波各區法院,更省去等待法官和排隊立案的時間?!蓖跛砂嘏e例說,以前,律師遞交立案材料或者法律文書,要直接與業務庭的法官聯系,由于法官大多數時間都在開庭或者外出辦案,律師就只能等待,運氣不好可能會等上兩三個小時?,F在,律師要遞交所有的材料只需要到訴訟服務中心,用不到10分鐘的時間就能全部辦理完,非常節約時間。
該機制自6月1日起在中院、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嵩明、尋甸、祿勸8家法院試運行,7月1日在全市法院正式推行。
“只要是屬于昆明市14個基層法院和昆明中院管轄的案件,無論哪一家法院都可以先予以登記,再從法院系統內部傳遞資料。運行5個月以來,這個新連渠道得到不少律師的肯定?!崩ッ髦性毫敢煌ネラL施蘇萍介紹,“大立案”機制運行后,就讓這些曾經需要律師往返奔波的工作處理起來更快捷,對當事人訴請,法院先予以登記并從法院系統內部轉遞資料。減輕當事人訟累。
據悉,除了立案制度在不斷改進完善,昆明中院還在民事訴訟中,充分保障了當事人依法行使調查取證的權利。
在以往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且證據會直接影響訴訟結果。而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調查取證時會遇到很多問題,進而影響其民事權利的實現。
為了保障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依法行使調查取證權利,昆明中院民事審判第四庭早在2012年5月1日就實施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調查令操作規則》,規定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證據,經申請并獲人民法院批準,由人民法院簽發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文件給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獲得調查令,訴訟代理人就可以直接去相關單位調取證據。
昆明中院羅朝峰院長曾說:“加大信息化建設,就是要實現法院與法院、人與人、人與法院、人與服務之間的一個互聯互動?!?/p>
去年4月28日,遠在東川的信訪人陳某通過視頻“見到”了昆明中院的法官,并通過視頻“面對面”交流,將訴求告訴法官們。這是昆明中院在云南省內率先開通遠程視頻接訪后,使用遠程視頻接訪的第一位涉訴信訪人。視頻接訪系統正式上線,昆明實現了從最高法院至基層法院的四級聯動。日前,昆明中院又以同樣的方式,接訪了因房屋典當問題而信訪多年的信訪人雷某某。這一天,法官聽取了雷某某的訴求后,經過一番釋法說理和勸解,雷某某當即表示不再違規上訪。
一年來,昆明中院不斷拓寬遠程視頻系統,實現了法官和信訪人“面對面”交流,又為信訪人節省了交通食宿等費用,體現了法院工作的司法為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