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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賃稅收政策的國際比較及經驗借鑒

2015-05-29 02:40林博褚偉董晏
時代金融 2015年12期

林博+褚偉+董晏

【摘要】在我國出現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的金融租賃,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這個行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繁榮到沒落,再從沒落走向繁榮,業已成為全球第二大融資租賃市場?!胺?、會計、稅收和監管”形成了融資租賃業的核心支撐,尤其是稅收政策面上的相關優惠對于金融租賃業務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可以說稅收政策的變動直接影響這個行業的發展興衰。金融租賃行業在國內起步較晚而發展很快,本文通過對發達國家在租賃行業的相關稅收制度的介紹與比較,為我國相關稅收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的建議和參考。

【關鍵詞】金融租賃 營改增試點 稅收處理 影響與建議

一、國外金融租賃的主要稅收措施比較

各國由于處于不同的法系制度的框架下,故法律無論從制度上還是形式上均存在一定的差別,有關金融租賃的稅收制度在國內外也不盡相同。在此重點介紹三種主要的稅法制度:折舊的稅前加速提取、投資稅收抵免政策和特別稅收措施。

(一)折舊的稅前加速提取

美國作為融資租賃業的發源地,融資租賃業務的行業發展與當地所實施的稅收政策關系緊密。為了實現戰后經濟復蘇和提高企業資本性支出,美國在1954年出臺了關于固定資產的所有人可以加速折舊資產的新稅法。然而大多數需要設備進行生產的企業由于行業利潤率低的緣故無法享受這項優惠政策,這在一定程度上為現代租賃公司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外部環境。為了不斷消除該行業的稅收風險,相關稅法進一步將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相區分,帶動有廠商背景的租賃公司因為產品促銷需求發展迅速。1962年,當時美國的經濟出現下行的趨勢,為進一步刺激國內經濟的復蘇和發展,肯尼迪政府出臺了《稅收減免法》,提出了“投資稅收抵免制度”(Investment Tax Credit,ITC),這一制度的實施旨在鼓勵國內投資增長,并進一步降低了投資者的購置價款,租賃行業獲得了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投資稅收抵免,即設備所有人可以抵免相關設備價款百分之七的稅收。這項政策的出臺,使出租方可以用較低的租金水平向客戶出租設備,融資成本大大低于銀行的貸款成本。1981年,全球經濟發展萎靡,美國通過《經濟復興稅法》進一步擴大了優惠政策的范圍,同時提高了金融租賃行業的相關監管效率和優化了管理體制,建立了“安全港租賃”這一有利于納稅人減負的新模式。簡化稅務機關判定一項交易是“真實租賃”(true lease)還是“有條件的銷售”時的要素。該法案將出租方劃定為租賃設備的所有方,享有投資抵扣、利息及投資稅收減免等優惠權利,并進一步明確規定了折舊年限與投資設備減免稅收的具體標準:若折舊年限低于三年則依照2%的稅率減稅;折舊年限在3~5年期間的按照6%減稅;高于5年以上的相關租賃設備依照10%減稅。這些政策在刺激經濟增長帶動租賃業發展的同時也給財政帶來了較大壓力,因此在此后時有變化。目前,這項政策在部分政府鼓勵的租賃占有較大比重的項目中得到了延續,例如可再生能源項目、低收入人群房屋保障項目等等。

其他多數國家對融資租賃設備也都采用加速折舊的方式,例如日本規定融資租賃設備可以縮短法定折舊年限的30%~40%;德國則重點關注小微企業的發展,為了鼓勵并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實行差別化折舊,一般機器設備的折舊率為20%(其他企業為10%),該國租賃業大多企業可以享受到這一優惠待遇。這一制度使得被當作費用應該從應稅利潤中扣除的折舊額不斷提升,逐步高于法定的折舊扣除額度。該政策對于出租方來說較為有利,可以通過延期納稅來享受資金的時間價值,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租賃風險和通脹損失。

雖然稅前加速提取折扣政策已經在國外實施已久,然而對于部分小微企業來說,由利潤不足以抵扣導致加速折舊所形成的成本急劇上升超過了企業的利潤,往往無法充分享受到該政策。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租賃雙方可以通過合理的協議商定,通過出租方提取相應折扣,并采取降低租金額度的方式來將這一政策的優惠過渡給承租方。

(二)投資稅收抵免政策

在融資租賃起步階段,為了促進經濟的加速發展,發達國家實施了部分針對出租方投資抵免稅的政策。1980年之前,美國在該投資抵稅方面的政策主要是通過針對不同設備的差異化使用期限來確定抵稅的比例和金額,使用年限越高的設備,其可享受的抵扣金額越高,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出租方的投資可在每年通過政府的稅收政策進行抵稅回收部分資金。1980年之后,相繼出現了“加速成本回收制”和“資本成本回收制”,進一步擴大了租賃業務稅收優惠范圍和比例。1986年,美國實施的賦稅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對于符合條件的相關租賃資產可以實行加速折扣政策。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國實施了設備稅收減免制度,該制度包括了在第一年的資本抵稅方案和減值減稅這兩類。在第一年稅收減免可以達到租賃資產的60%,這項減免優惠可在當年索回,被用以后期逐年沖減賬面金額。到了1972年,為了擴大優惠力度,將大部分租賃設備的頭年減稅幅度提高到租賃資產的100%,后期逐年按25%的比例減稅。該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制造業相關設備投入和無動產的投資,其通過稅收減免可以充分利用貨幣的時間價值為企業創造收益。

德國為了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進一步制定了對新籌建中小企業所進行的動產投資,免征50%的所得稅的相關政策,對使用自有資金進行企業投資的那一部分,免征財產稅;日本則在21世紀初立法針對企業投資購進的相關機械設備進行相應比例的稅負扣除或采取提取特別折舊的方式為企業減免賦稅壓力。

(三)特別稅收措施

很多發達國家允許承租方的租賃費用稅前扣除,如美國規定承租方可以將租賃總成本當作費用在應納稅利潤中進行扣除。綜合考慮到租賃期限一般比法定折舊年限要短,因此承租方可以在租賃過程中獲得加速折舊的益處,該優惠方案對于承租方更具吸引力。

在實施多樣的激勵和優惠政策的同時,各國也制訂了明確的限定和嚴格的執行標準。比如針對融資租賃業務的界定,日本國稅部門通過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總和與租賃設備購置成本總額相近以及租賃期內不允許單方面解約,租賃公司有權索取單方面違約造成的相關損失這兩大標準來判斷融資租賃的形式和是否能夠享受到相關稅收優惠。在美國享受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要求出租方對租賃資產必須具備所有權,同時承租方在期滿后無論是否續租或退回設備,其無法享受該設備的期末殘值等;英國相關部門則規定雙方簽署的有關租賃合同不得轉移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否則無法享受資本減免和加速折舊優惠;德國則更加注重經濟所有權的實施,即實際占有并控制租賃資產的一方可以計提折舊。同時規定承租方運用金融租賃的形式租賃相關設備,可以享受有關稅收的減免待遇;從上述國家制定的優惠政策來看,加速折舊和稅收優惠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租賃雙方的利益,并進一步推動了該行業的向前發展。正是政府對市場的宏觀調控,通過多種形式的補貼和擔保保障了融資租賃各方的利益,減少無謂的損失,進而推動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國外稅收政策的經驗借鑒

通過上述各發達國家在金融租賃業務上的稅收制度的介紹與比較可知,各國通過制定細化多樣的稅收政策來進一步推動金融租賃行業的發展,進而為相關行業乃至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提供動力。各國政府都十分關注金融租賃行業所出現的問題,并推動宏觀政策引導尤其是稅收優惠制度的實施促進該行業的發展。通過對各國稅收制度的大致了解,結合我國租賃業務相關稅收處理規定進行比較,可以獲得以下借鑒。

(一)清晰準確的行業定位

總體來看金融租賃業作為跨行業、跨部門的新興行業,宏觀管理好它具有一定難度。目前,金融租賃行業在國內由于監管的劃分被籠統的歸納入金融行業,而沒有考慮到金融租賃的高風險性。我國的金融租賃業與國外相比起步較晚,相關配套制度也不完善,整體上還是處于經驗積累和實踐探索階段。同時在金融租賃的政府監管方面也相對刻板保守,市場化行為較少,整個行業的發展受到了比較大的束縛。而相關部門對金融租賃行業的認識的不統一,各自以自身理解制定政策,客觀上導致了法規制度上出現了一些滯后和無序。綜合考慮,由于金融租賃行業在經營領域、風險承擔程度、行業環境和效益上與金融業存在較大差距,將其與金融銀行業劃歸同類對待,難免有失公允。金融租賃行業的資金來源渠道狹窄,資金利用成本高,沒有穩定的利差收入,業務也相對單一,同時又以中長期的投資為主,承擔的風險較大;而銀行則恰恰相反,其業務涉及領域廣泛,風險承擔能力強,且具備較高的經濟效益,因此具備更高的稅收負擔能力。無差別的征收方式,尤其是在增值稅方面的征收,造成金融租賃行業相當高的成本代價和風險自擔,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該行業在國內的發展。

(二)統一完善的稅收制度

國內在融資租賃行業的相關稅收征收,目前存在部分稅收政策相互矛盾、征收方式存在疑點、難點等問題,實現統一完善的稅收制度迫在眉睫。

第一,基于稅收政策的制定層面考慮,我國目前在金融租賃業務和相關企業的稅法制定上仍無針對性,相關法規也缺少專門對金融租賃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尤其在“營改增”的大背景下,部分條款甚至導致了行業整體稅負的上升,帶來了稅收處理的困擾,顯然不利于我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

第二,從流轉稅方面考慮,“營改增”后因為部分法律法規調整帶來的稅收處理困惑,總體來看,金融租賃行業的稅負是上升的,并對融資租賃業的業務創新和稅收征管帶來了一系列麻煩。這有違“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復征稅”的改革本意,也不利于行業發展和國家大力發展進入租賃業帶動實體經濟增長的意圖。

(三)與促進投資的稅收鼓勵緊密相連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針對融資租賃行業的稅收優惠界定不明顯,同時對于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相關標準限制不嚴格。

通過金融租賃業務的開展可以為企業實現設備的升級換代,加強社會化生產的規模,降低相關方的融資成本。相對于國外融資租賃行業,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時間較短,仍處于摸索期,各項政策制度都在不斷完善。在總結吸取國外相關行業稅收政策方案的基礎上,還應該結合我國國情,從實際出發解決問題。為了更好的保障該行業的健康發展,應該借鑒國外稅法政策,我國可以實行相關的投資抵免政策,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金融租賃行業進行設備的購置。并運用加速折舊的方式向承租方轉移稅收政策所得利益,降低中小企業和資金緊缺企業的生存壓力,以利于扶持相關政策性行業的發展壯大,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社會就業的穩定。通過給予投資抵扣、加速折舊等優惠待遇,實現稅法公平征收,避免不平等稅收待遇等外部環境阻礙行業的市場化發展進程。

注 釋

{1}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 of 1981。

參考文獻

[1]愛倫.A.泰特.《增值稅——國際實踐和問題》[J].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1:992.

[2]斯蒂芬.R·小劉易斯.尋求發展的稅收:原則與應用[J].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

[3]Carbonnier C.Who pays sales taxes Evidence from French VAT reforms,1987-1999[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2007,91(5):1219-1229.

[4]Keen M,Lockwood B.The value added tax:Its causes and consequence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10,92(2):138-151.

[5]Bird R M,Gendron PP.Dual VATs and cross-border trade:Two problems,one solution[J].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1998,5(3): 429-442.

[6]Nevitt P K,Fabozzi F J.Equipment leasing[M].John Wiley & Sons,2000.

[7]T.M.克拉克.租賃[M].物資出版社,1984.

[8]宮內義彥.租賃[M].中國金融出版社,1990.

[9]蔣振聲,周英章.國外金融租賃業的成功發展對我國的啟示[J].金融與經濟,2001(2):34-38.

[10]王冰.中外現代租賃比較研究——兼論中國租賃業發展對策[D].華東師范大學商學院,2005.

作者簡介:林博(1989-),男,安徽合肥人,合肥工業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會計;褚偉(1972-),男,安徽合肥人,合肥工業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生導師,副教授,研究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嵌入式系統,計算機網絡;董晏(1991-),女,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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