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廣東省紀委獲悉,2014年廣東省各級廉政賬戶收繳“紅包”禮金6500多萬元,媒體以“相當驚人”形容。據報道,去年10月,中紀委首次曬出一張“紅包”整治清單,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全國有10萬余人主動上交“紅包”及購物卡,涉及金額5.2億元。橫向來看,6500萬元“紅包”是相當驚人的。
據了解,官員主動上繳“紅包”,動機無非有二:一是“清白宣示”,二是“清白表演”。第一種情況,官員是真不貪財,囿于種種原因,無法明拒,只能將收得的“紅包”悉數退給廉政賬戶,上繳充公,求個心安與平安。第二種情況,少部分官員則把一小部分“紅包”上繳,作為“可持續腐敗”的成本,其收益就是對外樹立“清官”形象,為其繼續貪腐打掩護,此可稱為“清白表演”。
據《廣東黨風》不久前披露,去年被組織查處的省打私辦原主任羅歐就這么做:偶爾向組織上交一點“紅包”、禮金,給人以清廉的印象,結果一查,發現其擁有價值數千萬的豪宅。兩種“紅包”對清廉度的貢獻有云泥之別,當區別對待。
(《廣州日報》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