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范麗青5月13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表示,日前,李克強總理和俞正聲主席在與臺商座談時都明確表示,大陸支持和鼓勵臺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方向不會改變。5月11日,《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公布,其中明確規定,國家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臺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各地與企業已簽定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部分不溯及既往。
范麗青強調,這些規定適用于臺資企業,充分說明大陸對臺資企業權益的高度重視,相信能夠化解臺商疑慮,堅定臺商在大陸發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