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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智慧之城——劍橋

2015-09-10 07:22郭英劍
博覽群書 2015年5期
關鍵詞:劍橋波士頓亞裔

郭英劍

哈佛所在地劍橋(Cambridge),是一座美麗的小城市。要想把這個小城的歷史說清楚,不能不提新英格蘭和波士頓。

新英格蘭(New England),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個地區,指美國東北部所涵蓋的6個州,即馬薩諸塞(簡稱麻省或者麻州)、緬因、新罕布什爾、佛蒙特、羅德島和康乃迪克。1620年,這里成為了英國拓荒者最早踏入美國的地方。10年之后,那些清教徒就開始在今天的波士頓(Boston)地區安家落戶,從而組建了“馬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波士頓,是美國麻省的省會城市,也是麻省最大的城市,人口超過63萬,位列全美大城市中的第21位。當然,波士頓還是“大波士頓”(Greater Boston)地區的中心城市,就包括了像劍橋這樣的小城市。

就地理位置而言,劍橋位于波士頓的北部,查爾斯河(Charles River)從這座小城穿流而過。由此可見,劍橋可以說是“大波士頓地區”的一部分,但是一個獨立的城市。居住在劍橋的人們,只會說自己是住在劍橋,而不是波士頓,反之亦然。

只要一提到劍橋,人們自然而然就會想到英國的劍橋大學(University of Cambridge)。其實,麻省的劍橋,就是為紀念英國的這所大學而命名的。當然,有時候,為了區分兩者,也有人把美國的這座小城翻譯作坎布里奇。

人們都知道,劍橋之所以蜚聲世界,無疑與哈佛與麻省理工學院(MIT)有關。但實際上,劍橋歷史之悠久,與英國在美洲的殖民地歷史密切相關,因而,它的存在也就早于美國的建立。

據史料記載,早在1630年12月,劍橋就被當地人視為是一塊風水寶地,且是抵御外來船只進攻的軍事要地。1631年春,人們開始在這里搭建房屋,并把這個地方稱為是“新城”(the newe towne)。到了第二年,這座城市正式被命名為大寫的“Newe Towne”,而其最初的建立者,就是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700位清教徒。他們不僅建立了劍橋,還建立了波士頓(Boston)等城市。

但那個時候的劍橋,不過是個“村莊”(village)而已,方圓8英里(13公里)。其核心位置就是今天的哈佛廣場(Harvard Square)。今天,哈佛廣場是劍橋著名的商業區,商店林立,人來人往,熱鬧非凡。而這樣的傳統一直可以追溯到其建立之初。只是那時的哈佛廣場,更像是一個大賣場,農民們把各種物品帶到這里來出售。但即便在那時,除了有從事農耕者外,也還有一些人在從事房地產、投資和貿易等活動。另外,那時的劍橋,雖然名為村莊,但范圍要比今天大,有些地方到后來都劃歸到其他城市的范圍了。

1636年,馬薩諸塞灣殖民者建立了一所名為“新學院”(Newe College)的學校,選取的校址就是“新城”。這所學校就是哈佛。1638年5月,“新城”被改名為劍橋(Cambridge),以向英國的劍橋大學表達敬意,因為時任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首任長官、劍橋教堂的牧師、哈佛的第一任校長、哈佛的第一位捐贈者約翰·哈佛,全都畢業于這所大學。

到美國獨立戰爭時,當地的人們大都住在今天的劍橋公地(Cambridge Common)和哈佛大學附近。劍橋公地是一個公共公園,離哈佛廣場很近,對面就是哈佛法學院所在地。1775年,喬治·華盛頓從弗吉尼亞來到這里帶兵打仗,就是在公地安營扎寨,因此,這塊地方被視為美國軍隊的誕生地。

從1790年到1840年的50年間,劍橋發展較快,比如建立了西波士頓橋(West Boston Bridge,1792),把劍橋與波士頓聯結在了一起,從此人們到波士頓就不用再繞十幾公里的路了。1846年,劍橋成為了一座城市。隨著城市的發展,劍橋的中心也從哈佛廣場轉移到了今天的中央廣場(Central Square),這里也就成了市中心。

19世紀中期時,劍橋逐漸成為了文學創作的中心,作家與文人云集。他們通過新的文學形式與詩歌,帶給了美國文學新的氣息。這一時期涌現出了像朗費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洛威爾(James Russell Lowell)等在美國文學史上有名的詩人。

雖然劍橋在1920年代已經是新英格蘭地區重要的工業城市之一,但隨著大蕭條時代以及二戰的到來,逐漸失去了其工業地位,更加凸顯了其作為學術與智慧之城的鮮明特色。在歷史發展中,哈佛越來越顯示出其在劍橋這座城市生活與文化中的重要角色。1916年,隨著MIT的遷入以及后來的發展,更穩固了劍橋作為美國智慧之城的中心地位。

劍橋屬于美國最開明的城市之一,當地或者周邊城市的人們喜歡戲稱其為“劍橋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ambridge)。當地人也被稱作是“劍橋人”(Cantabrigians)。Cantabrigian這個詞來源于中古拉丁語,是從最早指稱劍橋的“Cantebrigge”發明而來,因此它既指兩所大學(劍橋大學或是哈佛大學),也指兩所大學的所在地(英國的劍橋與美國麻省的劍橋)。而在麻省的劍橋,“Cantabrigia”這個詞,還出現在了城市的大印之中。有意思的是,在19世紀,曾有多次要把劍橋并入波士頓的計劃,但都遭到了當地人的拒絕,最后未能成功。

當然,劍橋最著名的,除了哈佛與MIT之外,還有劍橋學院(Cambridge College)、隆基音樂學院(Longy School of Music)等7所院校。而且,美國藝術與科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也位于劍橋。據有關人士統計,在全部不到800人的諾貝爾獎金獲得者中,至少有超過130位與劍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現在,劍橋這座小城,方圓7.1平方英里(18平方公里),其中,6.4平方英里為陸地,0.7平方英里為水域。人口10萬有余。劍橋的居民中,多為白人、非裔和亞裔,其中白人所占比例超過66%,非裔美國人超過11%,亞裔美國人則超過15%。其中亞裔所占的比重,要高于美國的平均數。因此,在這里,特別是在哈佛與MIT見到亞裔,特別是華裔,聽到他們在說著流利的漢語與普通話,一點都不奇怪。

或許,我們通過一個數據,也可以說明哈佛與MIT在當地的影響力?,F如今,高校已經成為劍橋當地最大的業主。僅哈佛與MIT兩家,就雇傭了2萬人。而且,當地由于高校云集,特別是由于哈佛與MIT的存在,也使劍橋成為了非盈利組織和智囊團的中心,像美國全國經濟研究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Lincoln Institute of Land Policy)等都在這里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十幾年來,我在美國居住較長時間的城市除了賓夕法尼亞州的費城和華盛頓州的西雅圖之外,就是劍橋這座小城了。坦率地說,我更喜歡劍橋。深紅色的校園圍墻,高大神圣的教堂,四處可見的圖書館與博物館,現實與傳說中的厚重歷史,匆匆來去的學者與讀書人,這座智慧之城中的一切,似乎都能讓人流連忘返。劍橋的座右銘,從拉丁文翻譯過來就是:因經典之學(Classical Learning)與新興院校(New Institutions)而聞名?;蛟S正是因為崇尚經典并努力創新的高校,才造就了今日之歷史與智慧之城——劍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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