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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英魂安放何處
——關于當前烈士及烈屬工作開展情況的調查

2016-01-07 02:38蔣德紅
軍營文化天地 2016年4期
關鍵詞:烈士

文/蔣德紅 月 飛

烈士英魂安放何處
——關于當前烈士及烈屬工作開展情況的調查

文/蔣德紅 月 飛

清明前夕,伴著幽幽花香,我們踏上前往四川省革命老區鄰水縣偏遠鄉鎮太和鄉的追尋烈士之路。在太和鄉青崗坪村,安眠著當年華鎣山游擊隊中山支隊的徐永培、羅占云、唐萬國等10位烈士。

這里是烈士生前戰斗的地方,也是支隊黨委1949年春最后一次黨委會會議所在地。讓人驚喜的是,山頂除了有紀念亭、紀念碑,以及殘留花圈外,還配套建有一排文化長廊,大理石碑上鐫刻著霍松林、劉征、周嘯天等10余位詩詞名家祭奠烈士的詩文聯對。詳實的征戰歷程,真誠的憑吊感喟,精美的詩文書法,為紀念園平添了一分肅穆和雅致,讓人更思幸福生活的來之不易,更感先烈先賢的無私壯舉。

據太和鄉黨委書記陽宏偉介紹,太和烈士紀念園先由烈士唐萬國后裔、新疆建設兵團詩協副主席、石河子詩詞學會會長唐世政先生于2001年開始自費籌建,爾后得到各級黨委政府、駐鄰官兵,以及部分烈士后裔和當地村民的大力支持,逐步擴建而成,可以說是黨政齊努力、軍民大融合的產物,已然成為鄰水百萬軍民共有的精神財富。這些年來,盡管政府財力有限,但上級對零散烈士紀念設施進行集中整合修建、配套建設、搶救性保護的資金一分不少,2014年,縣鄉兩級還多方湊集資金,給“一塆出了三烈士”的秧田溝村唐家塆優先修通700米的通社路,改善了烈士家鄉鄉親們的生產生活困境。

應當說,我國一直高度重視烈士及烈屬工作,出臺了《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多次提高烈屬按期撫恤金標準;近年來,在老戰士和烈屬推動下,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識之士的呼吁下,境外烈士墓地保護、烈士遺骸安置等問題逐漸提上國家議程;2014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先后以立法的形式,將9月3日、9月30日分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烈士紀念日。這說明對先輩、先烈的紀念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重要性不同尋常,意義也不同尋常。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約有2000萬名烈士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英勇犧牲。僅以抗日戰爭時期為例,“無川不成軍”的四川出兵340萬,傷亡64萬,其參戰人數之多,犧牲之眾,位居全國之首。然而,由于戎馬倥傯、年代久遠等多方面原因,許多先烈沒有留下姓名,目前,全國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級《烈士英名錄》的僅有193萬余人,能有一冊青史千載留名、一抔黃土埋葬遺骨者實屬寥寥。至于烈士遺骸不能回家、烈士身份得不到承認、烈士墓碑被人為潑漆損毀、烈士英名事跡淡出教材、烈士后代生活貧困等現象更是讓人驚心痛心。

歷史不容忘卻。對烈士及烈屬的態度,凸顯一個國家的價值觀、一個民族的使命感,也折射著我們每一個個體的良心和責任心。讓烈士在九泉之下安息,讓烈屬及廣大人民群眾過上幸福生活,無疑,應是各級黨委政府應盡之責;而通過紀念烈士,優撫烈屬,增強國民國防意識,凝聚民族合力,無疑,也是新時期加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意。

現象掃描:死無葬身之地,生有后顧之憂

近日,筆者通過實地走訪、電話訪談、網絡調查等方式,對四川、重慶、貴州、陜西、遼寧等地當前烈士及烈屬工作進行調查,了解到還存在烈士身份難以確認、烈屬生活貧困交加等諸多問題。令人深思,發人深省。

案例一:烈士遺骸散落異域他鄉,英烈亡魂不能回家。陳紹堂,1897年出生于四川鄰水縣王家鎮古家鄉,1936年2月27日,國民政府授予陳紹堂陸軍少將軍銜,1944年5月,在河南秦家坡為掩護主力撤退時,遭遇日軍騎兵,身中數彈壯烈殉國。遺憾的是,陳紹堂的遺骸忠骨無收,再加上歷史的原因,在其故土也無陳紹堂的墓地或衣冠冢。近年來,隨著政治語境的日漸自信和開明,他的事跡才逐漸被家鄉人民所知曉,并名列今年國家民政部公布的首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體名錄中。若說陳紹堂“埋骨何須桑梓地”,那些以“國軍”、“解放軍”、“遠征軍”、“志愿軍”等不同名字跨越國境的“中國軍人”,則沒有這么幸運。東北抗聯在遭到日軍“圍剿”失利后,退入蘇聯境內堅持斗爭,不少將士犧牲。由于害怕敵人活捉或者侮辱尸體,烈士在安葬后幾乎不留痕跡。歲月流逝,現在想找都困難。

案例二:烈士身份愈發難以確認,信訪事件時有發生。孫現章,1899年出生于貴州省遵義某地。1935年1月,中國工農紅軍到遵義后,建立起紅色政權。孫現章被鄉民們推選為村上的肅反委員,后擔任武裝游擊隊隊長。1935年4月5日,被國民黨軍柏輝章部伏擊抓捕,不幸犧牲。改革開放后,經其家人反映及旁人回憶,相關部門實地調查取證,遵義市委黨史研究室、遵義縣委黨史辦先后在《紅軍長征在XX》(148頁)、《革命英烈》(290頁)上發表文章,對孫現章的事跡進行宣傳報道,并將其載入市志、縣志史冊,2002年—2004年,又譜入紅軍英烈墻。然而,省民政廳卻要求必須找到當時孫現章參加革命和擔任游擊隊長的原件證明材料,才能批準為革命烈士。于是,孫現章的后人只好通過網

絡途徑信訪,一篇《未被最后承認烈士身份的烈士——孫現章》的文章掀起軒然大波。

案例三:紀念設施遭到人為破壞,烈士英魂無處安放。2014年6月,河北某報發布微博網友的一組圖片,一名少年在保定市清苑縣南段莊烈士陵園的英雄紀念碑前做出各種不雅動作,還將一墓碑踢倒。照片一經發出,立刻引起網友憤怒,不少網友聲稱要“人肉搜索”圖片中的少年,還有人提出“別放過那個拍照的”。圖片中顯示一塊墓碑的立碑者為“清苑縣南段莊大隊全體貧下中農”。烈士墓碑神圣,少年輕狂,不應該!這樣的事例已是屢見不鮮。比如在重慶,烈士陵園被擠占、改造,變臉成了曬衣場、燒烤園、卡拉OK角或商販集市;在洛陽,烈士陵園被部分拆除,讓位商業開發,經媒體披露后一片嘩然;在南京,望江磯80多座烈士墓在沒有通知烈士后代的情況下,全部按無主墳搬遷,烈士骨灰“暫存”在殯儀館數年,等等。

案例四:烈士遺屬生活凄清艱難,優撫不夠后顧有憂。李小楠,原吉林某邊防部隊士官,1981年出生,2005年12月入伍,2010年10月6日在邊防執勤中因公犧牲,被追授為革命烈士,骨灰安放在某烈士陵園。李爸爸說,雖然小楠犧牲后軍地給了一筆不菲的撫恤金,但與中年喪子之痛相比,錢并不能解決問題。尤其是逢年過節,看著別人一家老少團圓,自家則冷冷清清時,那種失落和痛苦更為明顯。相比李爸爸一家,重慶籍烈士劉運的母親命運則更為悲催。因為連撫恤金都無法享受,在晚年生活極端貧困,無錢治病時曾找到相關部門希望得到救助,卻得到冷漠的拒絕。于是,這位送丈夫參加抗美援朝,送兒子上老山前線的大義女性,滿腹心酸和委屈地一把火燒掉了兒子用生命換來的烈士證書及其遺物,最終被病痛折磨而去。一把火,燒掉了她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也燒掉了她對“一人參軍、全家光榮”國防理念的堅守。

原因剖析:犧牲價值何在,國家尊嚴何在

烈士捐軀赴國難,可以說每一個犧牲都有其價值,每一位烈士的尊嚴都事關國家尊嚴??箲饡r期,四川各地熱血青年“妻子送郎上戰場”、“父母送兒上前方”的故事比比皆是。曾被譽為“模范父親”的安縣王者成,送其自動請纓出征的兒子王建堂時,賜給他一面“死”字旗:“……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傷時拭血,死后裹身……”。然而,為何長年埋骨異域,甚至尸骨無存,卻不能魂歸故里?為何申報、核實、確認烈士身份如此之難?為何烈屬的優撫措施落實大打折扣?原因何在?

一是工作作風缺乏嚴謹。戰爭是一項殘酷的事。攻戰殺伐中,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戰事慘烈、時代久遠等原因,尤其是國人普遍缺乏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入伍新兵登記不仔細,陣亡將士統計不完善、戰后情況梳理匯總不及時等現象時有發生,加之一些戰事國家未公開,基層政府不了解,烈士所在部隊變更,原始資料難以查找等原因,導致史實上很多戰役戰斗語焉不詳,很多犧牲的普通士兵無名無姓,甚至是一串空洞的估測的數字。近年來熱播的“抗日雷劇”,更有許多“手撕鬼子”、“弓箭射敵”等既違背史實又貽笑大方的雷人鏡頭。曾出版《1944:松山戰役筆記》、《1944:騰沖之圍》的著名抗戰史專家余戈先生就曾感嘆道:我們厭惡日本軍國主義,但他們在戰場上表現出的職業素質,如嚴謹、認真、堅忍,如記錄詳實完整的連隊史等,的確讓人印象很深。

二是法律機制不夠健全。目前,我國從立法體系對軍烈屬保障的法律條文僅限于《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等法規,這些法規制度規定了烈士的種類及軍烈屬享有的相關待遇,同時在軍烈屬保障機制內容方面,僅有給予軍烈屬經濟補償的硬性規定,但由于時代發展,在對軍烈屬醫療、生活、住房等切身利益的保障方面則未給予相應明確的規定。調查中,大部分軍烈屬尤其是農村地區軍烈屬生活質量明顯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同時由于部分軍烈屬因年紀逐漸偏大喪失勞動能力,各類疾病纏身,看病難、看病貴,生病后得不到很好的治療的事例比比皆是,在一些貧困地區軍烈屬因為生病返貧事例更是不在少數。

三是優撫待遇存在差異。由于時代不同,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不同時代、不同地區,軍烈屬領取撫恤金多少也不盡相同。據筆者調查了解,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軍人犧牲時,一次性撫恤金僅幾百元。而就近幾年,隨著國家經濟發展,逐漸提高傷殘軍人及軍烈屬撫恤標準,以及軍人加入大病醫療保險計劃,現役軍人犧牲時,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定性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定性為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因此,現役軍人執行任務犧牲大概能領取百余萬元的撫恤金,兩者相差數百倍,差異在所難免。部分軍烈屬因此信訪不斷、纏訪不休。

四是社會價值日趨多元。改革開放以前,“一人參軍,全家光榮”曾經是多少年輕人競相追逐的時尚和榮耀。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沖擊和長期的和平環境影響,人們對物質榮耀的追求逐漸超越對精神的敬仰。尤其是近年來,獨生子女增多,一旦子女犧牲,家庭就因喪子之痛而傾于坍塌,因此對烈士榮譽、烈屬優撫等看得很淡。另外,受社會風氣及價值取向的影響,部分地方政府對軍烈屬這個群體也顯得關心不夠。以前敲鑼打鼓送新兵,逢年過節均慰問的好風氣日漸減少?!鞍艘弧?、春節時候政府部門的慰問也大多流于形式,兩袋米、一桶油、三句話,然后照完相走人。在一些地區,有些人把“軍烈屬”與“五保戶”、“特困戶”混為一談,成了在當地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代名詞。

影響聚焦:淡化國防觀念,影響和諧穩定

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唐太宗李世民為紀念和他一起打江山的功臣,在皇宮內修建凌煙閣,并時常前往憑吊。2014年3月,在中韓高層推動下,437名長眠韓國的志愿軍烈士遺骸回歸祖國懷抱。這讓人讀懂了國家存在的含義,國家情懷所本該具有的價值溫度。安撫為國捐軀的英雄們,無論古今,恒久不變。但在一些地方,忽視烈士利益、漠視烈屬訴求的事例不

在少數,不為軍烈屬主動排憂解難,就意味著對為國捐軀逝去先烈們的極度不尊重,其負面影響和嚴重危害不容小視。

一是淡化全民國防觀念。國無防不立,民無兵不安。革命先烈為國請命為民赴死的熱血情懷,曾激勵了一代又一代國人勵精圖治、發憤圖強,終于迎來了國家和人民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的滄桑巨變。紀念和傳承烈士精神,弘揚烈士的先進事跡,具有重大的時代意義和歷史意義,也是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當代軍人核心價值觀的生動教材。然而對犧牲烈士的忽視,軍烈屬的漠視,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緬懷烈士犧牲自我的出發點及落腳點,淡化了全民的國防觀念,不利于全民尚武精神的培養與塑造。

二是危及社會安全穩定。烈士不怕犧牲,怕的是遺忘;烈士不圖回報,圖的是家人及人民幸福安康。保障軍烈屬晚年過得幸福且有尊嚴,既是對犧牲烈士的精神慰藉,也是安撫軍烈屬的有效舉措。但在現實中,個別軍烈屬因為對國家優撫政策了解不全面,因為個人利益得不到滿足,有的向烈士原單位提出種種不合理訴求,有的通過網絡發帖、造謠生事等非正常手段向政府施壓,涉軍信訪不斷;既影響了當地政府的正常工作,干擾了社會秩序,又容易使不明真相的群眾和不良媒體推波助瀾,為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一定的壓力。

三是影響烈屬晚年幸福。調查顯示,大部分軍烈屬晚年面臨的兩大難題一是物質生活,一是精神生活。隨著年齡的增大,很多軍烈屬喪失勞動能力,同時隨著物價的飛速上漲,而政府優撫補貼有限,遠遠不能滿足軍烈屬的生活保障,導致因老致貧、因病致貧。物質生活可以通過資金撫恤以彌補,但更多的時候,軍烈屬那種中年喪夫、老年喪子之痛,是無法用金錢彌補的。由于國家激勵舉措、社會關懷機制的不夠健全,導致很多軍烈屬人到晚年,生活孤獨無法排遣,精神寂寞難以慰藉,在物質和精神雙重壓力下孑然走向生命終點。

四是動搖軍人服役決心。他們的今天會不會是我們的明天?烈屬的待遇會不會是我至親的未來?在采訪中,不少現役官兵表示,當前部分地方政府對待烈士、對待烈屬的態度讓他們感到迷惘。一些獨生子女官兵甚至直言不諱地告訴筆者他們的擔憂,“如果自己有一天上戰場犧牲了,自己父母怎么辦?”而在采訪部分群眾時,他們也有同樣的顧慮:“假如戰爭會突然來臨,真舍不得自己的孩子上戰場,畢竟只有這一個孩子,如果萬一光榮了,自己的后半生該怎么辦?”而一旦有了后顧有憂,又如何讓戰士安心服役,舍生忘死?有戰士甚至直言起信仰危機:“我們究竟為誰當兵?為何參戰?如果犧牲了,值不值得?”

對策指引:讓逝者得安息,讓生者更幸福

郁達夫說過:“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而一個擁有英雄而不知道愛戴他擁護他的民族則更為可悲?!奔o念傳承烈士的光輝事跡,依法保障軍烈屬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烈士英靈不僅安放于紀念設施,也融匯于國家意志、民族記憶和人民心間,讓烈士的精神在歷史傳承中永生,使烈屬這個群體獲得社會各界應有的尊重。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機制,讓烈士烈屬工作體現國家意志。根據時代發展和形勢變化,進一步修改完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革命烈士褒揚條例》,適時出臺《軍烈屬保障法》,建立健全軍烈屬生活、養老、醫療、就業等保障機制,從國家法律層面規范涉及軍烈屬自身利益的相關法律條文,從生活、物質、就業、精神等方面加大優待撫恤力度。比如對于因住院返貧、意外事故返貧等特殊情況造成家庭困難的軍烈屬,由縣鄉民政系統優先將其納入大病救助統籌范圍,定期定量進行補貼;安排一些公益崗位,優先解決軍烈屬就業安置等。同時部隊系統建立參戰官兵自然身份標識牌制度,參戰連隊資料記錄整理報送制度,參戰官兵口述史搶救記錄制度等,從源頭上杜絕戰斗過程被演繹、烈士形象被戲說的現象。

二是修繕完善烈士紀念設施,讓烈士烈屬情感有所皈依寄托。進一步做好零散烈士墓、無名烈士墓的遷建、規建、修繕完善工作,有條件的地方應統一規劃、統籌、建設烈士陵園,加強道路交通、紅色文化等配套建設,將烈士陵園打造成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發揮其紅色記憶傳承、愛國主義精神培養等功能。切實加強烈士陵園管理,出臺剛性措施防止陵園被用來修建高檔樓盤、高檔商業墓地等行為,加大對破壞烈士陵園違法個人和單位的處罰力度,確保烈士陵園不被侵占、破壞、損毀。嚴格貫徹落實新出臺的《烈士公祭辦法》,切實糾正以往個別地方組織不得力、程序不規范、禮儀不莊重等問題。依托互聯網等平臺,建立烈士公祭中心,供群眾祭掃烈士、寄托哀思。

三是多措并舉強化烈士宣傳,讓烈士英名事跡成為民族記憶。抓好陣地建設,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雜志、手機、網絡等平臺,宣揚烈士事跡。調動文藝工作者的積極性,創作出謳歌先烈無愧時代的作品。比如電影《江姐》、電視劇《壯士出川》《正者無敵》等作品,就較為有力地弘揚了主旋律,傳播了正能量。做好學習教育,在小學、中學、大學各級課本適當收錄部分反映烈士事跡的優秀文章,有條件的校園可增設烈士銅像,讓學生在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中經受紅色教育,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時,要搞好紀念活動,充分利用清明節、烈士紀念日、國慶節、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等重大時間節點,組織機關黨員干部、青年學生、駐地官兵等參與紀念活動,堅定理想信念,振奮民族精神。

四是推進優待撫恤工作力度,營造擁政愛民擁軍優屬的氛圍。要切實加強烈士尤其是參戰犧牲烈士的審核、認定工作,與時間賽跑,多方調查取證,確保讓更多真正的無名烈士“青史留名”。但也要注意規范烈士的審批程序,防止網絡上瘋傳的“醉酒官員”、“被刺城管”被批準為烈士的亂象發生。要嚴格落實各項優待撫恤制度,確保烈屬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同時,鼓勵個人和社會團體,在建軍節、清明節、春節等時機,對軍烈屬開展經常性的走訪慰問活動,鼓勵“志愿者”、駐軍官兵與烈屬家庭認親戚、結對子,有針對性地開展幫助勞動和談心交心活動,用實際行動彌補軍烈屬的精神空虛。同時,建議適度放寬“失獨”烈屬家庭生育子女、領養孤兒政策,讓烈屬老有所養、老有所依?!?/p>

責任編輯:邢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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