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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中華“孝道節”

2016-02-04 03:49本刊編輯部
新傳奇 2016年12期
關鍵詞:寒食節寒食習俗

清明節:中華“孝道節”

清明節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是一個緬懷親人,慎終追遠的日子。在這一天,大多數中國人都會來到已故親人的墓前,獻一束鮮花,燒一柱清香,讓陣陣花香、縷縷青煙帶去我們對已故親人及先祖的懷念。因此,清明節也是中國人的“孝道節”“感恩節”。

古人如何對待“死生事大”命題

清明節,是一年一度最能貼近不斷呈現“死生事大、無常迅疾”主題的特殊時節,這是它特具的精神氣質。

融合了上巳節、寒食節的有關風俗

清明本是我國傳統的二十四節氣之一,時間在農歷三月。清明節氣一到,氣溫緩緩上升,雨水漸漸增多,天空清澈明朗,草木萌動發芽,恰是備耕春種的絕好時機,因而民間至今仍有這樣的諺語“清明前后,種瓜點豆”、“植樹造林,莫過清明”。要說清明是農事節氣,那么它又是如何從節氣演化為歲時大節的呢?這就和中國古代農歷三月上旬的另外兩個祭祀性節日——上巳節和寒食節分不開。

清明節與上巳節。上巳節是中國漢族古老的節日之一,俗稱“三月三”。最初定在三月上旬的巳日,魏晉以后,普遍固定在每年夏歷的三月三日。從先秦到兩漢,上巳節的主要禮俗活動有兩種:一是在水邊舉行“招魂續魄,祓除不祥”的祭祀儀禮。二是到野外踏青嬉戲,娛神娛人。古人認為人類自身的魂魄也和自然界的萬物一樣在萬木蕭瑟的時候會沉寂,就像死去一樣。因此冬去春來、大地蘇醒的時候,人們就會走向原野,來到水邊,用春水洗去身上的污垢,采香草薰除體內的病害和穢氣。

但是到魏晉時代,上巳“招魂”“祓除”的祛邪求吉活動中增加了更多的“娛人”成份。人們在上巳節這天來到水邊,不只是為了舉行肅穆的祓除儀式,特別是王公貴族,似乎更注重交游、宴飲之樂。他們聚集在河邊飲酒、賦詩,“曲水流觴”,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就是三月三修禊時留下的千古絕筆。

到了唐朝,每到三月三,皇帝都要在曲江大擺宴席宴請有功之臣,還要拿出錢物賞賜文武百官。民間的三月三更是多姿多彩。京城長安,一大早,滿城男女便爭相來到水邊,他們手執柳枝,嬉游河曲,清水濯足,無尚歡暢??梢?,人們在上巳“娛神”的同時,更多地娛樂了自己。換言之,人們借助上巳節來休息體力,調適精神,宣泄情感,享受勞動成果。

基于傳統的上巳節與農事節氣清明的時間前后相繼,所以上巳節核心的民俗活動,諸如交游踏青等便融合到了清明的習俗里。所以說,清明節春游踏青的活動就是繼承了上巳節的傳統。

清明節與寒食節。寒食節在農歷三月,清明之前一、兩天。據史料記載寒食起源于古人春季禁火習俗,這在周朝就已經成為一種生活模式。

禁火期內,因為不能舉火煮食,所以必須事先準備好一些不需加熱的冷食,這就是“寒食”。至于周人為何禁火,據社會學家和民俗學家解釋,可能源于古人鉆木取火和換取新火的制度。由于寒食禁火,火種熄滅,于是引出了清明節鉆榆樹、柳樹取“新火”、“傳新火”以及沿門插柳、戴柳的習俗。民間有“清明不戴柳,紅顏變皓首”之說。只是漢代以前,寒食節禁火的時間較長,長達一月。魏晉時確定寒食節人們冷食三天。但老弱病殘身體難支,曹操就曾下令強制寒食。到了唐朝,寒食禁火減為清明前一天。直到北宋以后寒食習俗才最后消失。

足見,從先秦到隋朝以前,寒食節都是民間一個隆重的節日。唐朝時已開始增加掃墓和郊游的習俗,說明它正在悄然發生著本質性的變化,直到被后來的清明節所取代。如北宋王溥所撰《唐會要》中記載,唐初民間在寒食節掃墓并郊游的習俗已經出現且引起了朝廷的關注,為此朝廷還專門發布了一道詔令:“或寒食上墓,復為歡樂。坐對松槚,曾無戚容。既玷風猷,并宜禁斷?!辈浑y看出,朝廷難以理解民間這種有悖情理的做法:怎么可能在大悲大痛的掃墓之后又歡快淋漓地郊游呢?這明顯是對亡靈、鬼神的不恭行為,且有傷風化。

但是,民間習俗并不會因朝廷的禁令而衰減,到唐朝中葉,寒食墓祭習俗已被全社會接納,成為人們祭奠祖先,慎終追遠的一個重要儀式。甚至考慮到大小官員可能會因為回鄉上墳掃墓而耽誤職守,朝廷還專門先后頒發了幾道政令來解決回鄉掃墓官員的假期問題。顯然,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當時一個重要的全國性節日。

融合了上巳節和寒食節禮俗內容的清明節是一個充滿懷念的節日,同時因為清明節氣的原因,清明節也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的節日。應該說清明節既有祭奠親人的哀思,又有踏青郊游的歡笑,是一個富有民族色彩的節日。

代表著“死生事大、無常迅疾”

除此之外,清明節的民俗,實際上也是一年一度最能貼近不斷呈現“死生事大、無常迅疾”主題的特殊時節,是這一節日特具的精神氣質??梢院敛豢鋸埖卣f,掃祭之時,進入“死者的叢林”,站在生死咫尺相隔的邊界上,誰可能不想到這個嚴峻的生命主題:短暫的人生,如何過得更有意義,上對得起父母授以膚發,下有益于子孫未來前程?

茲舉兩例,說明古人是如何將盡孝道與為人做事聯系在一起,真正嚴肅地對待“死生事大”的命題,把對先人的紀念不止停留在儀式上,而是延伸為一種有益于活著的人實現生命價值的生活啟迪。

明朝萬歷年間擔任過山東、陜西、山西地方長官的呂坤,所任之處,無不以教化為重,有《新吾先生實政錄》傳世,被視為官員教育的優秀范本。其先母生前痛目失明,“四望一無所見,輒以頭觸壁號哭,不食者三日”,百般設法,讓“瞽婦弦歌以娛之”,心情漸安,進食一年,平靜死去。他除了每年祭祀至誠之外,“每念先慈失明之苦,見失目者乞食,惻然憫之,給食倍于諸丐”。在山東分管濟南地區時,他四處收養流亡的盲童,男的教授說書卦卜,女的置樂具,教以弦歌,使之自食其力,不至行乞于途;待其成年后,凡有合適者,政府出資助其配為夫婦。史稱呂坤將此法“行政于郡邑,(所至之處)翕然成風”(《去偽齋文集》)。

這就叫做推己及人,把對死去父母的孝心祭祀,升華擴充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呂坤退休后,晚境已至,猶以為此舉對得起父母的培育之恩,特載書于文集之中。

尋常百姓,也未嘗不能將孝心升華出一種精神的境界,充實為對別人、對社會有益的善舉佳德。

晚清年間,常熟有一沈氏家族,其父多次考進士不舉,歸來長嘆:“窮達天也,得失命也。一息尚存,志不容懈。不得于吾身,必有繼吾志以起者?!逼浜笠蛩米硬{于前,臨終時只得向侍候身旁的次女表達遺愿:他日若有“聲著癢序”者,“歲時來展吾墓,我當含笑于九泉!”此女果然不負父托,十余年間,“節衣縮食,紡織不足,復典質釵鈿,別置田百畝有奇”,作為墓產,名之曰“茂才田”,族中不論支派遠近,凡入縣學、赴試舉者,均以所入田租資其日用與盤纏(入至民國,科舉雖廢,此女改規則為“津貼學生游學學費”,只是要求“凡受津貼之學生,于冬夏擇日別具酒食、香楮,雇舟親行致祭,久勿懈怠?!保┐伺嬲菍⑵涓敢蝗艘簧碜x書成材之志,擴大為一族代代相繼的大志,將父親生命的意義延續施惠于后世。其內侄兼子婿在《茂才田記》文中更說得好:“未有子弟不勤學、不立品而家有可興者,更未有不學無術,出而有益于國者,然則吾外舅諄諄培植之至意,為一族計,亦豈第為一族計哉?”(《虞陽沈氏支譜》)

由此可見,這都是懂得“生死事大”、生死意義相印相證的有覺悟者。

從民間喪葬習俗看傳統孝道文化

清明祭祖體現了中華民族尊親敬祖、崇宗隆嗣的傳統觀念,其核心是儒家倫理的忠孝文化。而我國古代喪葬文化與“孝”文化密切相關。

清明祭祖是孝的延續

中國的民俗信仰源遠流長。人類源于對夢境、生育和死亡等現象的不解,產生了最初的信仰,即“靈魂”。原始初民相信人是由肉體和靈魂組成的,人死之后,肉體可以腐爛消失,而靈魂卻會永生不朽。并且在人們的意識中,靈魂是有血緣遠近親疏之別的。所以,為了得到與自己有血緣親族關系的祖輩的護佑和蔭庇,古人常常以宰殺牲畜作供品的方式來表達對“亡靈”的崇敬之情。后來人們把向“亡靈”行禮的社會禮儀行為稱為“祭祀”。

只不過在春秋以前祭祖實行廟祭,并無墓祭。墓祭的出現是在春秋戰國之際。到了漢代,人們把墓祭已經看得很重。東漢王充《論衡·四諱》說,當時“俗有四大諱”,其中之一就是“被刑為徒不上丘墓”。魏晉南北朝,盡管社會動蕩,烽火頻仍,人們對掃墓依然重視。不過那時掃墓并沒有固定的時間,這種情況直到唐代才改變?!杜f唐書·玄宗紀》記載:“寒食上墓,宜編五禮,永為恒式?!彼未⒂忠幎ǎ骸昂持燎迕髦?,各地均須祭掃陵墓,是日官員士庶,俱出郭省墳,以盡恩時之敬?!?/p>

可見,清明祭祖是中華民族追思祖宗,啟發后人的一種美德行為??鬃诱f:“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保ā墩撜Z·為政》)正是這種代代相傳的孝道觀念,成為今人敬孝、感恩、處事的行為準則。這種孝道禮儀,既可以表現為對先祖的感恩之情,也可以表現為對去世故舊、革命先烈的懷念之情。它既可以為今人搭建與前人之間和諧的代際關系,也可以為人類營造與自然之間的和諧氛圍。文化與“孝”文化密切相關。

喪葬文化與“孝”文化密切相關

除了清明祭祖,我國古代喪葬文化與“孝”文化密切相關

孝包括兩個方面:養老和送終。養老是對父母生前的贍養,送終是對父母死后的埋葬。根據孝的本意,兩方面都很重要,但實施的社會結果是出現了輕養厚葬的現象,這是由封建統治者自身的個人利益和社會統治需要而造成的。

統治者生前享盡榮華富貴,希望進入冥國仍能繼續享有人世的尊貴。因此他們為父母,為自己建造起一座座豪華的墳墓。統治者的厚葬之風影響帶動了民間的喪葬之風,民間紛紛仿效,互相攀比。統治者大力推行“孝”文化,直接的社會政治邏輯結果必然是大力提倡厚葬,并最終以國家法典形式頒布實施。

史料證明,最遲在西漢開始就頒布了較為完善的喪葬法規。同時我國古代社會長期處于農耕社會發展階段,人們局限在相對狹小固定的地域,以家庭為單位共同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促使家庭成員之間、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越來越緊密,不僅具有天然的血親聯系,更成為生存的相互依靠對象。這種重孝、厚葬觀念越來越濃厚,禮儀越來越繁縟。

自“五四”以來我國的社會進程、政治經濟制度、人們的思想觀念均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原來的喪葬禮儀及文化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已不適應現代社會的思想觀念和發展要求。去除包含其中的封建迷信思想和過量的煩瑣形式,保留與人文情懷有關的思想內容與莊嚴肅穆的表現方式,并增添符合和適應現代社會觀念與社會要求的內容和形式,樹立新的喪葬禮儀文化,在當今仍有必要。

喪葬習俗中看傳統孝道

那么,以前的喪葬習俗又有哪些呢?以下截取部分:

做壽材。老人一過五十就會提前為自己“備料”,也就是選購上好的柏木,請木匠來做壽材。還有的病危之人,通過做壽材沖喜。

發訃告。家里若有長輩過世,子孫就要準備“過事”。首先要做的一是親自上門請村中德高望重或經常主持喪事的人來壓陣當客頭,也就是主持大局,安排具體辦喪事的程序與雜務。順便去請鄰居們來幫忙。見到要請的人,按常規“孝子”都要行叩拜大禮,人常說的孝子矮三輩兒,就是這個道理。不論請來幫忙的是叔伯長上或者侄孫晚輩,都要下跪,以示有孝在身,誠心懇請的意思。然后通知親朋好友——發訃告,俗稱“送信”。

設靈堂。農村一般的房子都會有堂屋、院壩,棺材一般就放在正房的大廳里,然后在棺材前置一張大桌子做香案,案子上放著一個彩紙扎成大的“靈屋子”,靈屋子兩側放置紙扎的金童玉女,再點燃兩根寸許粗的蠟燭,正中間放上亡故者的黑白照片,照片前放著蒸好的三個大饃——一副齋巴子,上面插有鳥獸魚蟲樣的小饃。最前面擺放香爐,桌子下面還放著一盞桐油燈,叫做“天燈”,從人逝去的那一刻找來點上,一直到抬靈出門才能吹滅。桌前放置一個燒火紙的大瓦盆,瓦盆是要在亡靈起腳前,由孝子頂起,然后摔破的,齋巴子是可以在出靈后由孝子分食的。靈堂設置好,放一掛鞭炮即算起事了。

挖金井。起事的當天,由村里兒女雙全的幾個成年男人承擔,金井的位置平常是在祖墳內選定,原則是依照輩分排列。

散孝布。說到孝巾,這是在封棺前就必須由孝子準備齊整的。把整捆的白布撕成一尺寬三尺長為一條。親戚來賓們在靈前祭奠完畢后,即可去索要孝巾。散孝的范圍一般是控制在祖太爺爺以下侄孫,或者在爺爺輩以下侄孫晚輩。

入殮。訃告發出的同時,就開始置辦“過事”用的各種物品,這些物品在接下來都會提到。先是為去世的擦洗身子、剃須理發,這個一般由同門中的長者負責,男女分工有別。把逝者洗漱干凈后即可穿衣。逝者的壽衣大多是提前若干年就準備好的。一般是布料由孝子準備,孝女負責手工縫制。一般講究穿靴戴帽,下三層,上六層。衣著完整后,即可入殮。

奠酒。本著“死者為大”的信念,凡是奔喪來的賓客,無論輩分高低,都要先到亡靈前奠酒。

封棺。封棺一般在夜里亥時舉行,打開棺蓋,讓后人瞻仰逝者最后遺容舉行的道別儀式。伺立在旁的執事們只等瞻仰人群過盡,客頭總管一聲令下,即刻蓋上棺蓋,釘上護棺釘,算是逝者與親人們徹底決絕了。

流水席。關殮前幫忙的執事和主人一般是吃“大家飯”,即四菜一湯的饃饃或米飯、面條。關斂后即開流水席用正餐。這一晚的流水席順序是,先待執事,爾后待客。

鬧夜。一般的家庭過喪事,都要請吹鼓手和鑼鼓嗩吶班子鬧夜。一是作為訃告親朋四鄰的信號,宣布喪事開張,請大家放下家中雜事前來幫忙;二是增加喪事氣氛;三是收禮拜謝,開席待客,以示敬意;四是循規蹈矩辦喪事,每個進程節奏,提醒催促執事跑堂的不可懈??;五是夜間派遣沉寂和壓抑,助興提神,凝聚人氣。

出靈。鬧夜的第二天臨晨,天一亮就開執事席,因為執事吃過了要干重活。在執事用餐時,主人按照禮節由客頭引導,逐個席面敬酒。然后主要是分發福利,一般的是一雙草鞋或者膠鞋,一條擦汗的毛巾,一盒紙煙比前一晚的執事煙較貴一點,以示鄭重和敬意。執事席完畢即可出殯。

下葬。等到了早就挖好的“金井”,將棺材用繩子慢慢吊放進去,做道場的主持人念著說辭,所有親朋好友跪拜在金井前行大禮,當第一鏟土灑下時,主持人將“五谷斗”里的麥子粒、銀元硬幣、米粒、五谷雜糧一起灑向孝子們,讓孝子們搶,邊喊著“搶福氣咯!”等到孝子們手捧泥土,灑向金井后,其余人才一起動手埋葬逝者。

而今,由于時代的變遷,流傳數千年的土葬習俗慢慢會被歷史的塵埃所覆蓋。但,流傳于秦巴山區農村的土葬習俗,所折射的傳統孝道文化,不可以從此失去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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