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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為何不禁摩:執法“比例原則”要求法律優先照顧弱勢群體

2016-06-21 03:47本刊編輯部
新能源科技 2016年4期
關鍵詞:比例原則公共行政小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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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為何不禁摩:執法“比例原則”要求法律優先照顧弱勢群體

本文由電動車第一資訊微信平臺提供資料,本刊編輯部進行整理。

很多游客到臺灣旅游,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臺灣城市里的摩托真是多。

不僅是鄉下,在臺灣最繁華的3個大都市臺北、臺中、高雄也是如此。街上停滿了摩托,甚至到了寸步難行的地步。而馬路上滿是摩托在爭道,每一個路口在停等紅燈時,總是有一大群的摩托等在車陣前,一轉綠燈,馬上蜂涌而出。最引人注目的是,連排氣量大的街車也混雜其中。

這不禁令人感到好奇,為什么臺灣不禁摩?禁摩的好處顯而易見,對于都市的景觀與文明、交通的安全順暢是有極大幫助的。

臺灣的幾位大學教授解開了我們心中的困惑。

一名任職于都市設計系的教授認為,為什么要禁摩,怎么可以禁摩。該教授說摩托是一種很便利的交通工具,最重要的是很便宜,臺灣一個工人或剛畢業的大學生,花一個月的薪水就能買一部最陽春的車型。騎摩托的當然都是經濟能力較不好的人,如果禁了,他們的生計可怎么辦?對他們來說,摩托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他們靠這部摩托上班上工的,不能說禁就禁。該教授還回憶年輕時,騎著二手摩托在臺北市四處兼職當家庭教師,籌足學費,最后讓自己這個農村子弟順利完成學業,如果沒有那輛摩托,他大概無法完成學業吧。

其他幾個教授也都談到這自己年輕時騎摩托上班工作的經歷,甚至其中有一個教授一直到今天還騎摩托上下班,該教授說摩托便利,他家離學校不過5分鐘路程,他家中就有三輛摩托,分別是教授自己一輛,老婆一輛,已經讀大學的小孩一輛。該教授說他的老婆任職于地方上的小學,學校里的教師騎摩托的也是很多,并不是沒有錢買車,只是因為路程近,圖個方便罷了。

該教授說臺灣一般的家庭里像他們家一樣,擁有三輛摩托的比比皆是,像小孩上了大學,通常也會買一輛。臺灣一輛新摩托的的價錢大約就是一萬元人民幣,隨車種好壞略有上下,一般的工薪階級都買的起,大學生暑假兼一份工也能存到這個錢,所以在大學里幾乎也是一人一輛的。

然而他們難道就沒有想過城市的景觀被無所不在的摩托所破壞,禁摩難道不是文明都市都會做的嗎?況且摩托污染環境,對都市的空氣不好。

該教授指出,政府不能因為要打造一個“看起來”好的城市就枉顧社會百姓的需求。都市看來亂,不是人民的責任,是政府規劃管理的不好。叫社會底層的百姓不要騎摩托不是治本的辦法,那是鋸箭療法,以他本身都市規劃的專業,他完全不能同意。

該教授還指出,如果政府能夠提出并興建完善的大眾交通系統讓大家都樂意搭公車還是地鐵上班,那禁摩也許還有幾分道理,但是在還沒有做到這一步時禁摩,無疑是剝奪了人民的交通權,試想還買不了車,但是又要到遠方工作的工人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們,要怎么辦呢?

還有一名教公共行政的教授說,在臺灣哪一個市長敢禁摩,那他的政治生命就完了,看看路上滿街跑的摩托,那上面載著的是一張張的選票啊。

在臺灣擺個小攤,只要不占道、不賣吃了會拉稀的食物,基本上沒有人管。像該教授任教的丘逢甲大學外頭就是臺灣中部有名的攤販一條街,晚上那是滿滿的攤販在經營。公安基本只會抓占道的,抓到一次也只罰點小錢。

一個失業的工人,與其讓政府每個月花錢去求救他,不如讓他上街擺個小攤,做點小生意,一家的溫飽的就有了保障。

小孩上公立學校的錢一學期是不到2000元人民幣的、繳納醫療健康保險的錢一個月大概要200元人民幣,一個經營還不算太差的小攤是可以維持的。就公共行政上的學術理論來說,執法上也是要講究“比例原則”的,對于社會的底層要多些寬容,擺小攤的、做小生意的、騎摩托的多是社會上經濟能力較差的,執法就是寬松一點。

有些事睜只眼閉只眼就過去了,好過讓他們沒有了謀生能力而要全靠政府救助。但是對于大企業,政府官員就要執法從嚴,逃稅1元,貪污1元也要追究。

原來,執法還有所謂的“比例原則”,特別這四個字是從一輩子鉆研公共行政的老教授口中說出來,更是令人感到印象深刻,原來所謂執法的“情、理、法”是存在的。

當我們強調要依法行政、建構文明社會時,是否忘了什么是“比例原則”,忘了法律要優先照顧社會上的弱勢呢?

(編輯: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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