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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應用

2016-10-21 15:47鄭燦節王姝尹王林滕濤
法制博覽 2016年6期
關鍵詞:偵查云計算技術RFID技術

鄭燦節 王姝尹 王林 滕濤

摘要:將物聯網技術運用到偵查活動中,可以有效地彌補現有偵查技術的不足,提高偵查辦案效率,讓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發揮重要作用。本文通過對網聯網技術的簡單介紹,探討了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作用,并進一步分別視頻監控技術、云計算技術以及射頻技術在偵查中的具體運用。最后,提出網聯網技術在偵查應用中的瓶頸并給予相應的解決措施。從偵查發展的角度探討物聯網技術在偵查中的運用,有利于搶占未來偵查技術的制高點,促進科學技術與案件偵查技術的結合。

關鍵詞:物聯網技術;視頻監控技術;云計算技術;RFID技術;偵查

中圖分類號:R19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4379-(2016)17-0052-03

作者簡介:鄭燦節(1993-),男,安徽安慶人,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偵查系,本科,研究方向:刑事偵查;通訊作者:鄭燦節。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刑事犯罪形勢越來越嚴峻,犯罪呈現出網絡化、科技化、專業化、職業化等特點,利用高科技犯罪數量呈上升趨勢,犯罪行為人“道高一尺”,偵查機關就必須“魔高一丈”,利用高新科技揭露犯罪、證明犯罪事實。而物聯網傳輸、存儲、分析的是數據,數據種類繁多,有二維碼數據、傳感器數據、視頻數據、RFID數據、動態圖像數據、音頻數據等,這些數據不間斷地產生、傳輸、存儲、分析,隨著時間的流逝,數據量越來越大,這些海量的數據有著不可估量的價值,通過充分利用這些數據,我們可以獲取很多有價值的數據。下面,我們就重點以物聯網技術中的視頻監控技術、云計算技術以及RFID技術為例,淺析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應用研究。一、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作用

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作用的發揮,需要我們加強對物聯網技術特點的認識,根據不同偵查階段的需要發揮相應的技術特點作用,協助偵查人員發現案件、獲取案件信息、拓展偵查途徑、快速篩選、開展深入偵查以及固定證據,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一)發現預謀或現行犯罪,及時控制

由于物聯網技術,能夠全天候、不間斷地工作,終端設備的值班人員可以隨時查看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態以及相關信息,就有可能第一時間發現犯罪嫌疑人有預謀犯罪或實施犯罪的嫌疑,并立即調動附近警力前往現場,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避免發生更嚴重的危害后果。(二)獲取案件信息,確定偵查方向及范圍

當案件發生以后,偵查人員可通過調取以物聯網技術為支撐的設備提供的視頻、通信和網絡信息資料,它們能夠客觀地記錄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時間、作案空間、作案過程、衣著特征、工具特征、逃跑路線等信息,并且對這些信息進行分析、比對,可以確定偵查方向和縮小偵查范圍,為現場勘查、調查訪問等后續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依據。(三)拓展偵查途徑,提高偵查效率

眾所周知,傳統的偵查手段和技術已經跟不上信息化時代以及大數據時代偵查破案的需要,偵查措施必須賦予高新技術的內容。而正在興起并漸趨成熟的物聯網技術無疑給我們的偵查活動帶來了新的生機,視頻監控技術、云計算以及RFID技術的運用能夠拓展偵查途徑、改變偵查模式,創新偵查方法,提高偵查效率。(四)快速篩選,發現犯罪嫌疑人

隨著偵查工作的推進,偵查人員通過對前期所發現的嫌疑線索進行反復查證核實,可以發現一些與案件有關的可疑事或可疑人,而以物聯網技術為核心的快速自動識別技術的發展運用將會極大地提高偵查篩選效率,發現犯罪嫌疑人。(五)開展深入偵查,認定犯罪嫌疑人

由于通過物聯網技術獲得的視頻、通信和網絡信息資料,具有長期保存和穩定性,它在發現犯罪嫌疑以后的深入偵查工作中仍然至關重要??梢詾閷彶橹攸c對象的時間條件、因果條件以及證據條件提供資料和依據,成為認定犯罪嫌疑人的基礎。(六)固定犯罪證據,法治犯罪嫌疑人

證據固定主要是對證據的完整性進行驗證。物聯網設備所獲取和記錄的信息是犯罪嫌疑人活動的一種客觀的記錄,能夠形象、直觀、客觀地反映當時的情況。在訊問時可以適當使用,打破犯罪嫌疑人的僥幸心理,使其如實交代犯罪過程,即使犯罪嫌疑人不如實交代,按照合法的程序調取、保存后,仍然可以作為證據在起訴審判階段使用,從而法治犯罪嫌疑人。二、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具體運用

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運用不應當機械化地與案件偵查階段加以綁定,偵查人員要認識到物聯網技術系統與案件偵查之間的靈活性,才能最大化地挖掘該技術的作用。(一)視頻監控技術在偵查中的運用

視頻監控系統記錄著它“視野”里的一舉一動,偵查人員通過綜合利用視頻監控系統巨大的圖像信息資源,發揮它發現犯罪線索、縮小偵查范圍,對比細節特征、鎖定嫌疑對象,固定視頻證據、直接認定犯罪的作用,體現著傳統偵查工作不可替代的優勢。

1.調閱視頻監控,把握犯罪信息,縮小偵查范圍

當在案件發生后,偵查人員通過及時調閱附近視頻監控,能夠及時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過程、來去路線、現場出入口、觸拿物品等,然后有針對性地對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地方進行痕跡物證的提取、甄別,縮小痕跡提取范圍。為現場勘查、調查訪問等后續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依據。

2.調取圖片資料,對比細節特征,鎖定嫌疑對象

由于視頻監控能夠客觀、連續地記錄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過程、衣著特征、工具特征、逃跑路線等信息,因此案發前后監控記錄為偵查破案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偵查人員利用技術手段調取圖像信息資料進行分析、研判,確定出嫌疑對象的細微活動痕跡、片段、特征,結合與之相關聯的其它信息,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手段,直接鎖定嫌疑人。

3.通過視頻截圖,固定視頻證據,直接認定犯罪

無線視頻監控資料作為視聽資料的一種,可以作為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視頻監控可以形象、直觀、客觀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當時活動的情況,偵查人員通過視頻截圖,仔細比對觀察,直接固定了嫌疑人在犯罪時空的“特寫”,認定犯罪,產生無可辯駁的證明力。(二)云計算技術在偵查中的運用

云計算技術在公安案件偵查中的運用則主要表現在電子取證上,貫穿于證據的發現、證據的固定以及證據的提取的全過程。

1.追尋云服務商,獲取節點數據,發現證據

嫌疑人在操作云端的過程中,云計算服務商在提供云服務時,其子云服務會記錄的其各種操作信息,比如嫌疑人使用的網絡地址、操作時間以及終端設備等行為痕跡。偵查人員可以在法律授權的前提下,根據嫌疑人使用云端的操作痕跡到云計算服務商中獲取節點數據,快速發現犯罪證據。

2.利用云技術平臺,保存電子數據及環境數據信息,固定證據

云計算在證據固定階段的應用主要是通過數字簽名和見證人簽名對證據的完整性進行補充與收集。偵查人員可以借助云計算遠程控制平臺技術和監控攝影對電子數據證據的提取進行全程拍攝記錄,以此保證電子數據證據相關數據的可靠、證據獲取方式在法律上的合法及完整。需要注意的是,在利用云技術平臺保存電子數據證據信息內容時,還要重視對證據收集周圍環境數據的保存,尤其是將那些能夠證明電子數據證據提取時的環境信息進行保存。

3.利用綜合手段,按照服務類型,提取證據

證據提取就是偵查取證人員通過各種技術與工具對原始數據進行還原并且修復破壞的相關數據。偵查取證人員根據云計算技術服務類型確定取證方法,對于云計算開發方,收集完整證據,確定上傳數據使用的工具,確定與云服務提供商時間的一致性;對于云服務提供商,首先與云服務提供商溝通以保全數據;對于客服端,確定用戶在客戶端的角色使用現場取證工具收集在客戶端上進行的活動。(三)射頻技術在偵查中的運用

RFID技術具有防水、防磁、耐高溫、使用壽命長、讀取距離大、標簽上數據可以加密、存儲數據容量大等優點,其應用將會為公安干警進行案件偵查帶來革命性變化。

1.利用自動識別軟件,自動識別,節省警力

當案件偵查進入設卡巡邏盤查階段時,偵查人員面臨的工作量無疑是巨大的,面臨的情況也是錯綜復雜的,而利用射頻識別技術可以為偵查人員的盤查工作提供迅速安全的渠道。如身份證識別系統以及相關射頻設備的建立與使用,為偵查人員在設卡巡邏過程中對流動群眾的篩選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相對于傳統的逐一調查訪問,射頻識別則表現得更加迅速準確,同時也避免了直接詢問觸怒嫌疑人員的危險,為偵查人員的快速反應提供了時間。另一方面射頻設備具有小巧靈活的特點,操作簡單,可以減少警力的使用。

2.射頻識別技術與人臉識別系統結合,鎖定嫌疑人,獲取信息

通過將射頻識別技術運用于人臉識別系統,對偵查人員通過前期走訪調查,詢問目擊證人,查看監控信息等所獲取的犯罪嫌疑人面貌特征信息而制作的人像模擬圖進行掃描識別,快速與公安系統中公民信息比對,從而進一步鎖定嫌疑人。除此之外,如果視頻監控提供的圖像資料清晰度可以的情況下,還可以利用人臉識別設備對監控中人進行同一認定,快速獲取嫌疑人信息。

3.現場識別,反復認證,緝拿嫌疑人

當案件偵查結束,實施抓捕行動時,警方抓捕對象多為動態,如抓捕驅車潛逃的嫌疑人,此時很明顯不適合逐一攔截檢查,可以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在嫌疑對象必經之處設置車牌識別軟件,當車輛從設卡處經過時,閱讀器可以通過車牌識別軟件識別出車牌號碼,利用計算機對其進行比對,判別是否為嫌疑車輛。另一方面為了保證偵查的隱蔽性,偵查人員還可以使用手持的車牌識別軟件,著便裝在嫌疑車輛可能經過區域的車輛車牌進行主動掃描識別。當嫌疑車輛經過時系統發出聲音報警,執法人員即可緝拿,并現場利用相關射頻設備對其隨身相關證件反復識別認定。三、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應用瓶頸及解決措施

物聯網技術雖然在案件偵查中具有不可比擬的作用以及前景,但受限于自身發展的局限性,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運用出現了一些暫時性的瓶頸。通過對物流聯網技術在其它領域運用的掌握,結合偵查案件自身需求的特點,我們可以在一些方面做出努力和改變。(一)應用瓶頸

1.技術方面,在技術方面面臨的問題,體現在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工作中對于信息資料的采集與分析上。

(1)信息采集技術的問題:現有的物聯網技術發展水平有限、各個管轄區域自然條件以及基礎設施條件的差異化,使得物聯網技術采集的信息資料不完整、不準確、質量達不到偵查分析要求,甚至于未有所獲。

(2)信息分析技術的問題:由于利用物聯網技術收集到的信息中,許多信息數據格式和描述都是專有的,因此需要制定一個特殊的機制來描述被收集的數據的時間、空間范圍與相關性分析。顯然,在此階段這種信息分析技術還是相對滯后的,掌握這種信息分析技術的偵查技術人才更是鳳毛麟角。

2.系統結構方面,這方面問題則涉及物聯網技術偵查工作中系統化問題、與原有偵查系統融合問題以及系統標準問題。

(1)物聯網應用的系統化問題:由于物聯網技術提供的只是信息收集、分析等手段,并不能獨立完成案件的偵破,因此如果沒有后臺相應的業務系統作為支撐,那么它將也難以大展身手。

(2)與現有系統的融合問題:現在公安系統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信息系統如機動車,非機動車暫住證等均有管理系統,那么如何將物聯網技術系統與原有的系統無縫融合,在不影響原有系統的基礎上最大程度的發揮效率,需要認真研究。

(3)物聯網系統標準問題:物聯網技術系統中包括視頻監控技術、云計算技術以及射頻識別技術等多種技術,但現在由于不同區域、不同技術采用不同的數據格式和運行路徑,因此會出現在某地通過射頻卡能識別,而在其他地方不能識別等問題,則在偵查布控中失去了意義。所以要在盡量大的范圍內,制定統一數據格式和運行路徑,建立統一的管理信息系統,以最大程度地發揮效益。

3.法律方面,由于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運用作為一種新型的偵查措施必然會時常游走于法律的邊緣,受到現有的法律法規的限制,從而難以在偵查實踐中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4.具體實施過程中的工作機制研究問題。在具體實施中,還需對相關工作機制進行研究與優化工作流程,落實業務工作機制及經費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二)解決措施

1.與時俱進,加大科學技術的投入,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以及物聯網技術國內自主研發力度,及時解決案件信息收集和分析技術問題。

2.強化教育,提升偵查人員專業素質,完善公安偵查隊伍中物聯網技術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偵查人員改變思想,主動學習,順應科技化、智能化的潮流,從而進一步提高偵查辦案能力與效率。

3.依賴于物聯網技術的發展,以及相關偵查人才隊伍的建設,加緊統一的物聯網系統標準制定,以促進其系統化發展及與現有的公安信息系統相融合。

4.基于物聯網技術發展以及偵查業務運用模式,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以及工作機制。

5.加強國際合作,研究與借鑒國外發展成果,積極參與國際性的系統標準制定。

將視頻監控,云計算以及射頻技術合理運用到現代偵查技術手段中,讓我們看到了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運用的良好前景,值得期待。但由于這一領域研發仍處于初步階段,因此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才是讓物聯網技術在案件偵查中充分發揮作用的關鍵。[參考文獻]

[1]王金萌,施勇,王亮.物聯網安全[T].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

[2]趙富安,趙宇.物聯網技術淺析[J].科技致富向導,2013.

[3]高春興,李雙其.偵查學總論[M].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5.1.

[4]丁秋峰,孫國梓.云計算環境下取證技術的研究[J].理論研究,2011(11).

[5]張云帆.云計算六大安全隱患凸顯四方向應對[J].通信世界,2012(37).

[6]王偉標,黃蔚民,謝康.條碼和射頻技術應用可提高公安機關效率[N].人民公安報,20007-9-15.

[7]王偉標,黃蔚民,謝康,呂軍,王勇,王海斌.條碼和射頻技術在公安業務管理中的應用研究[J].中國國防,2008.

[8]劉愛軍.物聯網技術現狀及應用前景展望[J].智能處理與應用,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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