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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權收購中的常見法律問題與風險防范分析

2016-10-31 13:46陳瑜
時代金融 2016年23期
關鍵詞:法律問題風險防范防范措施

陳瑜

【摘要】為了提高企業競爭力,加強對資源的有效整合,淘汰落后產能,需要對企業進行并購重組,這種措施能夠有效地化解過剩的產能,對企業結構進行優化,實現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而企業重組方式多樣,目前應用較為廣泛的方式是股權收購的形式,它為企業的轉型升級提供了有效地動力,但是在近年來的實際重組過程中也暴露出許多的問題。下面對股權收購的常見法律問題與風險防范進行分析探討,為股權收購提供參考。

【關鍵詞】股權收購 法律問題 風險防范 防范措施

一、股權收購相關概述

股權收購指的是一家企業購買另外一家企業的股權,從而成為這家企業的新的股東,對企業進行控制。出賣股權的企業成為被接收企業,而購買股權的企業稱為收購企業。一般而言,股權收購在很多時候能夠有效地優化企業的業務與資金結構,實現企業資源的合理利用,使得企業具有更強的發展力和競爭力。

二、股權收購的常見法律問題分析

(一)過戶手續未辦妥

股轉收購過程中,有些企業認為股權收購協議一經簽訂,就不會出現問題,自己就擁有了被接收企業的股權,成為了新的股東。但是在相關法律上對此項的認定是,過戶手續的完成,才能使收購企業的股權收購行為得道法律保護。

(二)違反相關法定程序使轉讓行為無效

股權收購必須考慮我國法律的具體規定。在我國,國有產權的轉讓需要通過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在產權轉讓后是合法有效的。對于收購方而言,在國有產權的轉讓過程中出現違規違法的行為在法律層面上都是不被認可的。此外有的目標公司雖然項目獲得了批準,但公司發起人的注冊資金并未全部到位,或者是原股東中途部分更換,而新股東支付的股權交易款沒有完全付清致使股權權屬尚不明晰,這都會使股權轉讓的行為失效。

(三)收購股權自身的權利瑕疵

收購行為的直接對象,就是出讓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如果出讓方出讓的股權存在權利瑕疵,將導致收購交易出現本質上的風險。通常情況下收購方也對出讓方出讓的股權做一定的調查核實,例如在收購前通過工商檔案記錄對出讓股權查詢。但是,在具體交易過程中,曾經出現股權有重大權利瑕疵,但在工商并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實際案例。這就使得潛在的法律風險難以通過工商檔案記錄進行查詢到,在落入瑕疵陷阱后就會給收購方在責任承擔上付出超出原本實際預算的成本,因此對目標公司的內部文件的調查及高管人員的核實等是非常有必要的,通過律師的法律手段完善相關手續是重要的環節。

三、股權收購中的常見法律問題的風險防范措施

(一)收購前進行調查和評鑒

收購企業在進行股權收購之前,要對被接收企業的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并對企業的運行狀況與資金狀況進行評估,對于企業存在的債務危機以及潛在的風險要充分重視,必要時可以要求被接收企業出具書面承諾,以防止企業原有的風險對新股東帶來損失。收購企業不能聽信被接收企業的一面之詞,要對其各方面因素綜合進行考慮。如果發現實際情況與其描述有嚴重的出入,收購企業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盡量減少法律風險。在收購中,要嚴格從自身利益出發,做好以下幾方面內容。

第一,簽訂保密協議,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將各方在收購過程中獲得的信息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在談判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在談判結束之前,與其他企業進行股權收購相關事宜的接觸或談判,以免泄露商業機密,對雙方造成損失。

第二,股權收購的雙方企業要本著誠實有信的原則進行談判,雙方要對自身的情況進行充分、真實的介紹,信息介紹中內容要詳盡,要遵從國家標準或者行業規范,要保證不會讓對方產生重大誤解,并對自身情況作出書面承諾,防止后期產生糾紛。

第三,信息審查評鑒與風險評估,聘請中立的權威的合伙制的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的股權狀況資產狀況,對外投資狀況經營行為雇員狀況,治理結構狀況,以及或有債務等進行審計評估,調查與風險評價,其中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商務調查咨詢公司的合伙人負無限責任,可以更加充分保障其服務的盡職和敬業,其出具的審計和評估報告,調查和咨詢意見,法律意見等是防范風險的有力工具。

第四,重點突出合同審查,除了審查有無違反法律法規或國家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風險之外,還應當對企業的運行狀況進行審查,確認沒有限制經營等條款,企業也沒有重大賠款、巨額投資或者不良信貸等,是否存在簽訂長期合同向雇員承諾高額回報,將某項關鍵性經營許可,以非公平價格授予他人等惡意內容有無利用關聯交易將目標公司的利潤轉移給關聯公司不公平交易行為等等。

(二)詳盡約定債務風險防范與股權瑕疵

收購企業要有足夠的法律意識,即使雙方簽訂了股權收購協議,也不意味著自己成為了被收購企業的新的實際股東,只有被接收企業進行了實際的股權轉讓,并進行了過戶辦理,才算法律意義上完成了股權轉讓的過程,收購企業才對新的企業具有了法律上的控制權利。所以,收購雙方要詳盡的約定股權收購協議,收購企業應當要求對方做出承諾,合同簽訂生效之后,假如對方拒不履行股權轉讓,并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應當給予收購企業足額的賠償。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的保護收購企業的利益,否則,收購企業只能訴諸法律,請求法律援助,要求對方進行股權轉讓與賠償。

其次,要詳細約定資產的審計與評估,付款方式,債務承擔范圍與風險擔保措施、合同的生效條件等,為更好的防范風險,可由受讓方先將股權轉讓金交付給銀行,由該銀行作擔保,在股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時,再由銀行將該款項給付出讓方,這樣就能較好地保護受讓方的利益。

(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在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股權收購中,應遵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和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和手續,并經過相關機構審計之后才能進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此外,還要注意對國企職工進行適當的安排,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股權收購中雖然有存在法律問題的風險,但是只要遵守相關規定,仔細審查,注意細節,對風險有所防范,就能減少法律風險,促進股權收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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