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狈▏枷爰颐系滤锅F如是說。民法是社會生活的記載和表達,從搖籃到墳墓的人生旅途中,須臾不可或缺。從1986年出臺民法通則,到民法總則草案2016年6月27日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從“通則”到“總則”,中國的民法典編纂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進一步提升,“民法典時代”即將開啟。
從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到繳納物業費、處理離婚……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F代社會中,民法與刑法、行政法并列成為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
6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首次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議案的說明。草案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條款有:
明確胎兒有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權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齡從十周歲下調至六周歲;擴大了被監護人的范圍,將智力障礙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辨識、認識能力的成年人也納入被監護人范圍; 法人只有營利性法人和非營利性法人兩類;網絡虛擬財產、數據信息將正式成為權利;破壞環境者的民事責任可為“修復生態環境”;訴訟時效由兩年延長至三年;為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也有多名人大代表圍繞是否下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法人分類、監護與被監護等問題發表了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