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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基礎教育中“體”與“空間”形態的自組織

2016-11-18 18:35徐旻培
藝術科技 2016年9期
關鍵詞:自組織形態基礎教育

徐旻培

摘 要:隨著時代的進步,表現藝術類學科更側重于素質教育與多元發展。在這些表現藝術類的基礎教育中,找到學習的通性與方法顯得尤為重要。圍繞建筑設計基礎教育,對“體”與“空間”形態的基本認知與思考,在建筑設計基礎教育中具有根本意義。

關鍵詞:建筑設計;基礎教育;“體”;“空間”;形態;自組織

當代——信息時代(歐美國家的時間跨度概念是從公元后1969年至未來,我國信息時代指的是從公元后1984年至未來),時空壓縮,信息更迭迅速。時下,人們對建筑設計基礎教育中的“設計”和“基礎”也在發生認知上的推進。

“設計”,我們最常接觸到的表象是實用的、溫和的、合理的。然而“設計”這個詞,本身具有侵略性。翻閱歷史文獻,“設計”時常用于謀略“設計”?,F今,“設計”時常作為一個動詞,多指人類(或其他物種)對某一種(或多種)外物,事先進行方案干預的行為,從而達到這些實施干預者所企盼的功能、目的、習慣、愿景。這種行為放在自然學科來看,其實是某種物類(或多種物類),利用各種方法、手段、措施,對其他某種特定物類(或多種特定物類)的強化、弱化、同化、分化、侵蝕、融合、改造、維持、創造、甚至毀滅等等。放在人類學和哲學范疇來看則更為復雜。那么,我們其實就可以把“設計”理解為:有針對性的,有指向性的活動,它由設計施作者、設計承受者、受眾、改造活動、反饋、再改造活動、性質轉變等部分構成。正如當下,我們耳熟能詳的“設計改變世界”。

那么,設計施作者與被改造者的基數比例暫且不論,判斷“設計”的優劣性,鑒別“設計”的適度性,判定“設計”對外物產生的結果是良性還是惡性,則變得十分復雜。而判斷“設計”性質并沒有一個量化的標準,或因時間推移因素、或因功能轉換因素,或因文化附加因素,或因調性改變因素等,“設計”性質也許會發生轉換,導致“設計”產生迭代、蛻變、分裂整合。而不同設計施作者們通過對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政治、習俗、宗教、科學技術等因素的繁復考量,最終,設計結果呈現的面貌也是多樣的。我們嘗試把“設計”放在時間長河中,人類對“設計”的初衷與結果其實并不是一種“觸發到結果”的單一邏輯的關系(預期設計的東西與設計結果可能大相徑庭)??梢姟霸O計”并不是溫和的、單線的。

“基礎”的常規理解:初步的、通識的、對后續事宜有影響且變量很小的部分。那么,基礎的理想狀態最好是在穩固的情況下獲得最大的通性與無限的增量。

宏觀上,“基礎”是由點組成的,在文化教育范疇,可以把它理解為知識結構的基因,這些基因的排列組合與強弱,影響著知識的遺傳結果。那么,挑選這些基因與遺傳程序才是基礎的關鍵。

知識的遺傳程序是什么?獲取知識、升華知識嗎?不是。知識是流變的。那么,知識的流變是任意的、隨性的么?也不是。它是有組織的。這里我們引入一個新的概念,“自組織”。什么是自組織呢?自組織是相鄰個體之間基于某種規律的相互作用對整體產生影響的組織方式。恰如海中魚群的活動方式。它有別于群體效應和連鎖效應。在整體里面,真正起作用的不是外力,也不是個體,而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相互關系,是內因。這些個體可以被當做知識點。我們可以把知識點當做元素,這種元素是自組織的“基因”。

這些“基因”在知識吸納壯大的過程中,產生什么樣的流變,在“建筑設計”中非常關鍵。建筑設計是建筑學中的一部分,好的建筑設計并不只是技術的優化,而是認知的疊加作用:歷史認知、文化認知、科學認知、哲學認知、時間認知、空間認知、體量認知、審美認知、邏輯認知等,由這些推動著建筑設計的內涵。介于建筑設計的復雜程度,建筑設計基礎教育的“自組織”顯得尤為重要。

在基礎教育中“自組織”的“基因”應該是精煉的,基礎的,建筑設計基礎教育也不例外。

下面我們就由 “體”與“空間”形態的“基因”與“自組織程序”為例,進行說明。

“體”的形態認知“基因”,如下:

第一,“模數”——體的乘法。在建筑設計中,“模數”的概念是:為了實現建筑建造過程中大規模生產,使相異材料、相異形式、相異制造方法和相異建造方法的建筑構件、建筑配件、建筑組件具有一定的互通性,從而選定的調節建筑尺度的增量單位。建筑設計中,“模數”通長是指尺寸、面積、體積單位(但它也可以是重量、密度、強度等單位),作為尺度協調中的增量單位,也是建筑設計、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制品、建筑設備、建筑組件等各單元部門進行尺度協調的基礎。簡而言之,模數≈單位。典型作品如彼得·卒姆托(Peter Zumthor)設計的的布雷根茨藝術館(Kunsthaus Bregenz);法西斯時期建筑——意大利文化宮(Palazzo della Civiltà Italiana);大衛·奇普菲爾德(David Chipperfield)為英國藝術家Antony Gormley設計的工作室(Sdudio of Antony Gormley)等。

第二,“體堆砌”——體的加法。它是對“模數”的擴充與外延。體的加法近似于多種模數的疊加、蛻變、迭代、重合、穿插等。典型作品如:摩西·薩夫迪(Moshe Safdie)設計的棲息地67號(Habitat67);黑川紀章在日本東京銀座設計的中銀艙體大樓;貝律銘(Ieoh Ming Pei)設計的卡塔爾多哈伊斯蘭藝術博物館(Museum of Islamic Art)等。

第三,“體切割”——體的減法。在整塊形體上的削減、解構、退讓、重構。典型作品如隸屬于Atelierd architecture King Kong事務所的建筑師簡·克里斯多芬·馬斯納達(Jean Christophe Masnada)在法國設計的Seekoo酒店(Seekoo Hotel)等。

第四,“路徑生成體”——體的流動與演變。這里要提到一個概念:“截面路徑掃略”,路徑,也可以理解為軌跡。截面路徑掃略是一種邏輯概念,假設我們將路徑設為連續的線型,它可以是直線、曲線、二維空間線、三維空間線,當我們在線上放設與線垂直的一個或多個截面,讓截面沿著路徑滑動、過度、漸變、位移等,截面的連續軌跡形成的體,我們叫截面路徑掃略體,近似于計算機的一種程序功能——“放樣”。典型作品如由PP+ARM團隊(Ashton Raggatt McDougall and Phillips Pilkington Architects in Association)在新西蘭奧克蘭設計的馬里恩文化中心(Marion Cultural Centre)等。

第五,“體切片”——體的層級?!敖孛媛窂綊呗浴钡哪嫦蛩季S,將實體切片,對片體進行拉伸、錯位、扭曲等變化的邏輯形態。典型作品如貝尼奇建筑事務所(Behnisch Architekten)在德國漢堡設計的馬可波羅塔大廈(Marco Polo Tower)等。

第六,“構建體”——體的構件搭接與節點。這是一種采用合理的力學結構、建筑構件、建筑節點、建筑功能,無(或很少)面層裝飾且暴露結構(或部分暴露結構)的建筑組成方式。典型作品如斯蒂文·霍爾(Steven Holl)的在美國紐約長島為畫家杰克森·波洛克(Jackson Pollock)設計的工作室;霍利·斯托克頓(Holly Stockton)設計的羅扎克屋(Rozak House)等。

第七,“體仿效”——體的具象化。人們利用對外物類比和模仿的一種本能所形成的體。典型作品如丹麥建筑師約恩·伍重(J?rn Oberg Utzon)設計的悉尼歌劇院(Sydney Opera House);弗蘭克·蓋里(FrankOwenGehry)早期作品——Chiat廣告總部等。

第八,“功能性優先體”——體的抽象化。當我們考慮某種功能體時,完全或基本忽略體的外觀常態,而以功能優先的思維來完成構思,最終產生的體,具有實用邏輯和抽象美感。這是由內到外的造型推導邏輯。典型作品如羅伯特·文丘里(Robert·Venturi)的母親別墅等。

第九,“體的藝術干預”——體的工藝化。對大形體進行極致藝術加工與工藝建造。典型作品如?。ㄏ罗D第頁)(上接第頁)度莫臥兒帝國皇帝沙賈汗為紀念他心愛的妃子于1631年至1653年在阿格拉(Agra)而建的泰姬陵(Taj Mahal);安東尼·高迪(Antoni Gaudi i Cornet)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設計建造的神圣家族大教堂(Basílica i Temple Expiatori de la Sagrada Família)等。

第十,“體的數字干預”——是用計算機軟件技術中的數字化、參數化方式生成的具有強烈計算機語言特點的形態。典型作品如扎哈·哈迪德(Zaha Hadid)中后期的大量作品。

第十一,“體的視錯覺干預”——幾何數理邏輯悖論的視覺化。如彭羅斯階梯(Penrose stairs),它是一個幾何悖論,是一個始終向上或向下但卻無限循環的階梯,它由英國數學家羅杰·彭羅斯(Roger Penrose)及其父親遺傳學家列昂尼德·彭羅斯(Leonid Penrose)于1958年提出的。在三維空間中,它不可能存在,但放入更高階的空間,彭羅斯階梯就可以實現。

第十二,“體綜合”——體的綜合化。一旦我們把以上十一個“自組織基因”的元素進行任意組合,這些組合的數量相當龐大,每一種組合都是對“體”的形態的邏輯思維。具有代表性的是:藍天組(Coop Himmelblau)的作品;弗蘭克·蓋里(Frank Owen Gehry)的作品等。

“空間”的形態認知 “基因”如下:

第一,“普通限定空間”——實體間隔劃分空間。我們的房屋居所就是這種空間,有墻面、屋面、柵欄等結構實體的圍合。也有一些特殊形式的圍合,用框架的方式進行圍合,如富蘭克林紀念館(Benjamin Franklin National Memorial)。

第二,“感官限定空間”——無立面劃分空間。由人的感官感受所形成的空間。比如冷與暖、亮與暗、安靜與嘈雜、清新與腐爛等,通過感覺對比所形成的空間。由“光”為例:我們在臺燈下專心讀書,臺燈照亮了課桌,聚光在書本上。燈光的輻射范圍屏蔽了輻射范圍以外的空間。

第三,“暗示限定空間”——暗示空間。什么是暗示空間?比如:我們在一間全白的屋子里,在白色天花板上畫一塊紅色的面,那么我們的心理上就產生了空間,因為我們會把紅色面塊下方的區域認定為一塊籠罩空間,而這個空間,在心理作用下,卻有著隱形圍合的墻壁。

第四,“無限延伸非限定空間”——矢量空間。這種非限定性空間,只有方向,沒有額定的距離和容積,它可大可小,可以無限擴張也可以無限壓縮。矢量空間中的“量”是可變的。

第五,“無限循環非限定空間”——德羅斯特效應(Droste effect)空間。這種空間就像拿著一面鏡子,再站在另一面鏡子前面,讓兩面鏡子相對反射。鏡子里面的情景是相同的、無限循環且縮小的。這是一個你能看得到、但現實中卻無法進入的空間。

第六,“理論非限定空間”——理論、悖論等形成的空間。比如:莫比烏斯圈(Mobius band)的衍生體——克萊因瓶(Klein bottle)。理論上它是一個無內外的瓶子;另外,我們曾描述過的彭羅斯階梯也是理論非限定空間的一種。

第七,“多維度空間”——超過四維空間的推導??茖W家猜想的多維空間現今仍然才推導至第七維,第八維度只推導了一個大概。而人類科學家對四維及四維以上的多維度空間的科學佐證全部是殘缺的。

那么現在我們對“體”與“空間”形態的“自組織基因”有了大致了解。我們還缺一個關鍵項:“自組織的某種程序”。

在建筑設計基礎教育中,“體”與“空間”形態的自組織程序其實就是個人對“自組織”元素的認知,并形成認知方法和邏輯思維。

這里有一種方法,需要提出兩個詞:“腦前點”與“腦后點”。人的思維活動中是具有某些慣性思維的,閉上雙眼,利用這些慣性的思維,把一個點或多個點放在腦袋前方運動,很可能生發出一個體量;如果把它們放在腦袋后方運動,很可能生發出一個圍合自己的空間。用這種思維邏輯:點生成線,線生成面,面生成體,體和空間的變化生成多維度,四維空間是距離,五維空間是量子速度,六維空間是時間,七維空間是大小。

當人腦中,由點生發的各種“體”的在各種“空間”維度中做各種運動和震蕩時,“體”與“空間”的形態自組織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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