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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培育路徑研究

2016-11-24 23:24戴娜娜李如萬
2016年33期
關鍵詞:法治觀念創新

戴娜娜 李如萬

摘 要:培育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是保障財政經濟建設良好發展的基本前提。培育實施載體守舊、無法調動學生積極性是制約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培育效果的重要原因。通過實施載體的創新,將培育工作與大學生日?;顒酉鄬?,有助于不斷完善財經類學生法治觀念的培育。

關鍵詞: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實施載體;創新

一、前言

法治觀念是一種意識、一種精神,也可以成為一種自發的秩序,它是整個法治大廈的底座,對法治社會的生成與運轉起到一種調和作用,同時也具有一種催化作用。[1]財經類大學生肩負國家財政經濟類工作的重擔,良好的法治觀念是大學生們未來職業的重要保障,更是我國財政經濟工作秩序化、法治化的有力保障。從目前來看,我國財經類大學生們的法治觀念還比較淡薄,如何有效地提升學生法律知識、提高法治觀念、樹立法律信仰,從而建立完善的法治觀念是擺在廣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難題。

二、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現狀分析

相關數據顯示,只有近10%的大學生十分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64.7%人只能大體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可見有相當數量的大學生對法律中公民基本權利義務的規定不甚了解。[2]總體來說,我國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較為淡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知識欠缺。這是導致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既然財經類高校都有開設法律類課程且財經類水平考試、職稱考試都對經濟法律有所考查,但被動學習、應試學習與法律運用能力脫節,使得財經類大學生們對法律有很多的不解與迷惑,客觀導致不信法、不用法,形成了較為嚴重的惡性循環。

(二)法律意識淡漠。在法治社會中,法律應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然而,在財經類高校,法律并沒有發揮其作用。學生對法律的認識停留在尚淺的程度,未能理解作為財經類的職業人是否具備契約的意識、是否明確經濟活動的規則、是否能夠有效識別自身行為的效力、是否能自覺主動地在工作中形成相應證據會決定其職業發展的前景。

(三)權利意識不強。許多財經類大學生不知道作為公民所應當享有的權利,他們對國家的法律認識到的只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而并沒有認識到權利保護的一面。作為未來經濟活動中的重要主體,財經類大學生必須樹立權利意識,明確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彼此的權利義務,掌握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在遭遇經濟糾紛時有效選擇合法途徑予以解決,這些能力都需要在法治觀念提升的前提下完成學習。

三、培育路徑:實施載體的創新

調查顯示,62.4%的大學生選擇學校法治課程,通過法律題材電視節目的占33.3%,選擇政府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的占21.3%,自己主動學習的占18.3%。[2]不難看出,學校教育仍是大學生法治觀念培育的主要陣地。[3]然后隨著高科技的不斷發展,“網絡時代”、“互聯網+時代”、“微時代”的到來,傳統教育活動實施載體已不能滿足學生的學習需求,過時守舊的載體如課堂板書教學、課外讀本教育已同新時代學生日常生活脫節,為了有效實施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的培育工作必須迎合時代發展,對實施載體進行創新。

(一)關鍵點:建立培育工作與學生日常生活的對接通道

縱觀當代大學生日常生活,“網絡時代”、“互聯網+時代”、“微時代”已讓他們的生活變得跟父輩的生活模式截然不同。在這個購物無須出門、交友只需動手的時代,一部網絡手機足以滿足生活學習各種需求,電腦終端、手機終端、平板等等已成為學生生活不可缺少的硬件,而微博、微信、微視、微電影等等已成為學生信息獲取的主要渠道。如果法治觀念的培育工作仍停留在多年前的狀態,不與學生日常生活接軌,一味追求課堂、書本,會令學生在情感上無法接受、在生活實際中也不適宜接受。守舊就會被淘汰,只有培育工作者發自內心走入學生日常生活,將培育載體同日常生活對接,開辟適合學生自身的培育載體,才能真正促進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能力性,讓學法變得容易、變得可接受、變得隨處可學、隨時可學,是培育路徑創新的重要任務。

(二)創新措施:開發新時代培育工作多元化載體

不被廣大學生所接受的載體就應當摒棄,廣大學生喜愛的載體方式就應當開發、研究、推廣、應用。主要體現為:

1、微課:指教師圍繞某個知識點或技能等單一教學任務進行教學的一種教學方式,其核心組成內容是課堂教學視頻(微視頻),具有目標明確、針對性強和教學時間短的特點。微課的推廣可以方便學生離開教室、離開教師,隨時隨地只要有手機或電腦均能實現自主學習且反復學習。這一培育載體與學生日常生活中喜愛的微視頻方式完全吻合,符合學生學習需求、適應當代大學生學習模式。

2、微信公眾平臺:當代大學生沒有微信號的基本難找,微信已成為大學生日常交流的一種重要方式。在微信中信息的快速傳遞成就了微商,也同樣可以成就教學培育工作的發展。利用微信公眾平臺進行法治觀念培育活動,簡單來說就是進行一對多的媒體性培育行為活動,如高??梢酝ㄟ^申請公眾微信服務號通過二次開發展示高校微官網、微會員、微推送、微活動、微報名、微分享、微調查等,以學生喜好的方式向其作法治推廣,形成了一種主流的線上線下微信互動培育方式。

3、網絡教學:是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一種學習活動,它主要采用自主學習和協商學習的方式進行。相對傳統法治觀念培育活動而言,網絡學習有以下三個特征:一是以個體的自主學習為主要形式;二是共享豐富的網絡化學習資源;三是突破了傳統學習的時空限制。財經類高校需要打造自身的網絡教學平臺,發布相關法治資源供學生分享,同時也可將傳統的作業方式改為網絡作業完成。

4、慕課: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是新近涌現出來的一種在線課程開發模式。其特點表現為大規模、開放、網絡課程。無論你身在何處,都可以花最少的錢享受全球知名大學的一流課程,只需要一臺電腦和網絡聯接即可。這對于習慣“網絡時代”、“互聯網+時代”、“微時代”的當代大學生而言,慕課的學習更能激發其學習積極性、對知識的探知欲、對名校名師的崇拜度,有利于切實提升其法律知識、培育良好的法治觀念。

四、總結與展望

新的時代下,財經類大學生有新的生活方式,其思想觀念發生改變、學習生活模式發生了改變,教學培育工作者必須正視這些改變、接受這些改變并努力適應這些改變。

傳統的法治觀念培育載體已不能滿足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需要,必須“OUT”出局,新的培育載體必須與大學生日常生活緊密結合,實現容易學、隨時學、隨地學的局面。培育工作不僅僅是以培育內容為重點,其路徑如不符合財經類大學生的需求,導致學生不接受它、厭煩它,再好的培育內容也會成為尷尬。尊重時代的發展、尊重生活的進步,切合財經類大學生實際需要,與時俱進、推陳出新,才能真正將法治觀念培育工作做好做強。(作者單位: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課題]四川財經職業學院院級課題《財經類大學生法治觀念培育路徑研究》階段性成果(編號:20150003)

參考文獻:

[1] 陳福勝.當代中國法治觀念的價值及培育.學術交流.2004年7月,34頁

[2] [3]陳蘊鸞.當代大學生法治觀念調查分析——一項基于非法律專業學生的實證研究.湖北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5年08月,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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