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東林
戀愛不宜久談
◎ 林東林
有人說兩個人談戀愛的時間越長,最后在一起的可能性就越低,不是她先失去耐心,就是他先開始花心。還有人說兩個人戀愛同居那么久了,和結婚做夫妻已經沒什么兩樣,干嗎還要在乎那一紙婚約?
原來我對此感到不理解,后來看到身邊很多談過三年、四年、五年甚至七年戀愛的最后沒有走到一起,而有些談了一兩年就結婚生娃的夫妻恩愛不減。這一鐵律在我身上也應驗了。某次我談戀愛談到第三年時,對原來如膠似漆的女友漸漸生厭,她也開始對我挑三揀四,結果鬧得雞飛狗跳、不歡而散。
當然,也不是讓你在剛進入到熱戀中時就急著結婚,只是在碰到一個合適的人,培養出一個合適的濃度和溫度的時候就該從量變到質變了。如果不變,那么就是在透支愛,如同白蟻蛀蝕愛的支柱,大廈必傾。
很多女孩子說要等對方攢夠了錢、買了房子、有了車子再考慮結婚的事情,那么等他有了這些物質基礎,會不會想要找一個比你更好的對象?物質條件真是結婚的必需品嗎?要維持一定的生活質量或許需要,然而要維持一定的愛情質量卻未必。
(摘自《情到濃時情轉薄》江蘇文藝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