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再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格局。這將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您覺得這一改革會給農村帶來哪些新氣象?
宜昌 盧駿燁
當前,我國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正體現了馬克思“重新建立勞動者個人所有制”的論斷。作為農村生產資料主體的土地是集體所有,這條底線是不能逾越的,是必須堅持的。土地承包給農戶,這種承包關系維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三權分置”改革將通過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推動形成“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機制,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對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而言,是一項重要改革舉措。
五峰 陳振洲
這一改革對于長期外出務工創業者無疑是一個喜訊。家中田承包權在手,經營權流轉,既不荒蕪又可得到收益,適度規模經營發展也才能進行。我們山區可探索集體經濟組織對一些散戶的經營權統一管理,發展市場需求的產業,一是壯大集體經濟,二是盤活土地,這對于規劃區域化種養殖都大有好處,土地荒蕪現象也會有所改善。
來鳳 干敏
《意見》充分尊重了改革主體的意愿,在守住了農民賴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承包權的底線,從制度層面創新農村土地產權關系,放活經營權,必將進一步釋放農村勞動力的活力,增加農民的收入來源。鼓勵多元經營主體和資金進入到農業領域,加快土地有序健康流轉,提升農業經營的規模和現代化水平,為破解“三農”和城鄉二元發展難題,打贏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凝聚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