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14日發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將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高風險地區實行分級應急處置,必要時將依法實施地方政府財政重整計劃。在反復強調中央不給地方政府舉債兜底的基礎上,這一預案無疑對地方政府舉債發出更為明確的警示信號:今后不管以何種方式舉債,都必須在心中高懸風險利劍,先想好怎么還債,否則將因債務“亮紅燈”而被追責。
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日前在部署近期經濟工作時強調,要注重抑制資產泡沫和防范經濟金融風險。預案的出臺,意味著我國政府債務管理形成了“閉環”,在此前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實施債務限額管理、納入預算管理等舉措基礎上,從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加大了剛性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