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年底前實現鹽業主管機構與鹽業公司分離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瑋近日表示,開展食鹽跨區經營的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鹽業公司為商業利益設置行政壁壘。發改委要求各地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安全監管機構的行政職能與鹽業公司未分離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實現分離。
孟瑋表示,食鹽問題關系千家萬戶,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出臺之后,發改委一直在跟蹤方案的落實情況,也關注到了媒體的有關報道和網上的輿情。
孟瑋表示,發改委已經注意到有媒體關于非法扣押外地食鹽情況的報道,“我們覺得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彼f。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一方面,有的食鹽經營企業為搶占市場,以加盟、授權經營等形式廣設轉代批點,違反食鹽批發環節專營有關規定。另一方面,有的地方鹽務局設置行政壁壘,阻礙外地食鹽進入本地市場。比如,《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已明確取消食鹽準運證,但有的地方鹽務局還以此為理由阻礙外省食鹽進入市場,甚至有個別地方鹽務局公開發文進行地方保護?!?/p>
孟瑋指出,針對出現的問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聯合相關部門赴地方進行了專項調研,并在此基礎上,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鹽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當地實際,從7個方面開展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政策專項行動,這7個方面包括:規范物流配送方式、有序開展自建渠道銷售、嚴格企業信息告知范圍、明確食鹽質量監測要求、嚴格執行食鹽加碘標準、加快建設食鹽電子追溯體系和規范網上交易服務平臺建設等。專項行動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孟瑋指出,在部署專項行動的同時,發改委對產生這些問題的深層次原因進行了分析,認為開展食鹽跨區經營的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鹽業公司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設置行政壁壘。對此,上述通知要求,各地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安全監管機構的行政職能與鹽業公司未分離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實現分離。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正在按計劃加快深化鹽業體制改革。
孟瑋表示,發改委、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有關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切實保證《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落實到位。
(來源:每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