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黨組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和中央巡視工作新精神,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內部巡視、抓好中央專項巡視整改的強大動力和行動指南?!读暯疥P于巡視工作論述摘編》印發后,部黨組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專題學習,研究提出具體的貫徹意見。
2016年9月在王岐山同志主持召開的學習貫徹《摘編》暨中央單位巡視工作座談會上,財政部作為5家中央單位之一,樓繼偉同志匯報了巡視工作,王岐山同志對財政部巡視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每次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結束后,部黨組都及時組織學習會議精神,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要求。將中央的新精神傳達到巡視組長人選庫和巡視工作人選庫的同志,貫徹到巡視動員、個別談話、調查問卷和巡視情況報告、反饋意見等每個環節,確保財政部巡視工作始終與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2016年,財政部編發的78期《巡視工作動態》中,有31期編發了中央巡視工作新精神、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和黨的基本知識,確保中央 精神真正落到實處。遵循《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央巡視工作精神,結合工作實踐,修訂了《財政部黨組巡視工作實施辦法》,修改了巡視工作規程、巡視組工作暫行規則、被巡視單位配合開展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等3項制度。
2016年,財政部黨組共組建8個巡視組,對中注協秘書處、預算評審中心、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和亞太財經北京分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以及深圳、天津、河北、遼寧專員辦共9個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視,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以及選人用人、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的問題119個,發現違紀問題線索28條,巡視組向被巡視單位黨組(黨委)提出75條整改建議,向部黨組和部機關司局提出31條意見建議。2016年中央巡視辦編發的13期《巡視參考》中有5期刊登了財政部6篇經驗做法。
財政部黨組堅持把加強內部巡視工作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抓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途徑,緊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對巡視工作的重視程度和領導力度不斷加大,只要有巡視工作議題,部黨組都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黨組召開多次會議,不僅對巡視工作年度計劃、巡視組長人選庫名單等重要事項進行專題研究,還專門集中聽取問題比較突出的被巡視單位情況以及巡視督查調研等情況匯報,每半年集中聽取一次巡視綜合情況匯報,提出明確的工作要求。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與分管被巡視單位的部領導一起以“4+1”形式,在每個巡視組現場巡視結束后,及時聽取情況匯報,提出具體處置意見。部黨組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通過集體約談或逐一談話等方式,督促分管單位對巡視問題的整改。
緊緊圍繞政治巡視要求,始終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聚焦權力觀念異化、影響政治生態環境問題以及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等方面的問題,抓住“關鍵少數”,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對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等問題,特別是對部黨組打過招呼、組織過自查,還不積極整改的問題,重點關注,真正做到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積極探索和改進巡視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對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和亞太財經北京分部黨組織進行巡視時,首次探索了“一托二”的巡視方式,使財政部的巡視工作效率更高、節奏更快。
財政部黨組和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巡視發現問題的整改高度重視,在聽取匯報時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及時完善了部屬各單位的黨組織建設,配齊了黨的負責人和紀檢負責人,開展了黨費補繳工作,對黨組織關系轉接不及時人員進行了清查。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專員辦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超標準領取車改補貼、違規兼職取酬、退休干部仍占用辦公用房和交流干部住房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的問題,要求有關人員立即糾正,責令相關人員退回費用,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對巡視發現的落實“兩個責任”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問題舉一反三,組成6個督查組,深入到部屬各企事業單位,對專員辦采取現場督查和分片集中聽取匯報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開展督查。被督查單位行動迅速,即知即改,積極整改,進一步糾正了辦公用房、公務用車、會議費管理等方面的不合規問題,有效規范了內部管理。
人選庫實行動態管理,2016年初根據巡視工作任務和人員入庫年限等因素進行調整并增加了人數。巡視組長人選庫和工作人員人選庫的人員已分別擴充到36人和61人。注重加強教育培訓,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提高巡視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進一步強化激勵約束,通過細化紀律要求、明確注意事項,以及逢會必講、建組必談等方式,促進大家嚴守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和廉政紀律。結合反饋巡視意見,向被巡視單位的干部職工發放巡視組測評表,對能力素質、工作作風、廉潔紀律等3個方面10個細項進行測評。年終對巡視組長和工作人員作出工作鑒定,使巡視工作成為干部成長進步的重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