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網絡謠言須用事實說話
很多人的手機上、電腦里可能會接到一些諸如“香蕉被甲醛浸泡,吃了會中毒”“共享單車坐墊現“艾滋針”,扎到就感染”等“善意提示”。這些所謂的“善意提示”事后均被證明是謠言,但當時曾給不少人造成心理恐慌,甚至有的人還因此找專家咨詢,給家庭和生活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謠言雖然成不了真理,但眾口爍金的道理盡人皆知。
謠言,終究都只能是謠言,就像“雞再粉飾也成不了鳳凰”一樣。但謠言容易讓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信以為真,從而誤解事實、顛倒是非,甚至擾亂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如果謠言一出,立即用事實說話、用科學辟謠,而且借助報紙、網絡、電視、微博、微信等平臺有針對性地傳播科學信息,還原事實真相,謠言很快便不攻自破。如此以來,也許壞事還能變成好事,借助辟謠的機會,讓更多人了解更廣泛、更有價值的科學知識,增強社會誠信,提升黨和政府形象,向社會傳遞更大正能量。
信息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但言論自由并不等于可以造謠、編造謊言傳播,信息社會更是法制社會。所以,遏制網絡謠言,一方面是堅持“用事實說話”,減少謠言受信人數,壓縮謠言傳播空間,另一方面依規依法嚴懲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者的同時,以適當方式及時公布相關案情的緣由、經過和處理結果,既尊重社會大眾知情權,又讓更多人了解謠言的危害,掌握更多科學知識。
從社會現實來看,消除網絡謠言產生、遏制網絡謠言傳播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2008年,四川廣元柑橘發現小蛆狀病蟲的謠言,對當年全國柑橘種植業造成嚴重侵害,對市場秩序造成嚴重破壞;2010年,山西一些地區發生地震的謠言,令數百萬人上街“避難”;2016年,一段“大媽給青蟹打針視頻”看似有圖有真相,其實是“無時間無地址無人物”的“三無”視頻,曾一度給青蟹市場造成不小沖擊……雖然新的刑法修正案規定,在網絡或者其他媒體散布假消息,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但相對造謠、傳謠產生的社會危害,處罰還顯得相對輕了。因此,嚴格網絡實名登記制度,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造謠社會成本,讓惡意造謠者付出慘痛代價,謹防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借助造謠手段打壓競爭對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既是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重要體現,也是用諸多社會現實“說話”的必然結果。
筆者認為,遏制網絡謠言的良方是堅持“用事實說話”,而依法打擊網絡謠言也是堅持以事實為根據的體現,事實才是謠言的 “克星”。有關職能部門只有正確引導人們相信事實、相信科學、相信法律,才有可能從根本上鏟除謠言滋生蔓延的土壤。
(申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