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研究

2017-03-12 07:46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學報 2017年5期
關鍵詞:責任保險投保職業院校

王 艷 萍

(遼寧金融職業學院,沈陽 110122)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研究

王 艷 萍

(遼寧金融職業學院,沈陽 110122)

實習是職業院校一項重要的教學活動,每年有上千萬的學生進入實習單位實習,實習生規模較大,實習安全風險居高不下,學生權益受侵害后維權難現象普遍。引入保險機制是轉嫁實習安全風險的首要選擇,國家相關政府機構已經將實習責任保險制度作為防范和化解實習安全風險,保障學生合法權益的重要路徑。因此,有必要梳理實習安全責任風險的防范路徑,厘清實習責任保險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實習責任保險保障機制,推進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職業學院;頂崗實習;實習責任保險

在中高職院校,實習是一項重要的教學活動。實習單位由學校統一安排或學生自主選擇,無論實習單位如何選擇,實習目的均不在于獲得報酬,而是通過校企合作育人,提高學生專業知識水平、實踐經驗和就業創業能力等綜合能力。

根據《2015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統計,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567.88萬人,普通高等教育本??飘厴I生680.89萬人[1]。依此估算,每年約有1200多萬的學生在畢業前進入實習單位實習。實習生規模較大,實習安全風險,實習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學生權益受侵害現象較多。由于權責不清且實習學生的“勞動者”身份尚不明確,權益受侵害后無法通過勞動法律制度和社會保險法律制度及時有效維權,而且,學校和實習單位均不愿對實習安全事故承擔責任,致使實習期間學生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梳理實習安全責任風險的防范路徑,厘清實習責任保險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優化實習責任保險,提高其防范和化解實習安全責任風險的實效性,維護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一、實習安全責任風險防范路徑選擇

無論采取何種措施都不能保證實習安全事故完全不發生,轉移實習安全風險才是首要選擇。目前,為保護實習學生權益,主要是通過保險轉嫁實習安全責任風險,保險類型涉及社會保險、普通商業保險、公益性商業保險三種。

(一)社會保險

通過立法的形式將實習學生權益納入社會保險予以保障,實習學生和普通勞動者享有同等權益。依據日本、美國、德國、法國及我國港澳臺地區的相關法律規定,實習學生遭遇實習安全事故,均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我國,國務院層面的立法上,現階段是基本禁止實習學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2]。在地方人大立法層面上,對實習學生能否享受工作保險待遇存在不同規定,有些地區將實習學生納入工傷保險予以保護,如海南、貴州、江西、河南等(《海南經濟特區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第32條、《貴州省工傷保險條例》第26條、江西省《童工、實習學生受傷可享受相應待遇指導意見》、河南省鄭州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暫行辦法第56條),有些地區明確將實習學生排除工傷保險范圍之外,如重慶等(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第17條)。

(二)普通商業保險

目前用于防范和化解實習安全風險的普通商業保險主要有三種:一是意外傷害保險,通常是學生入學時按學校要求購買,適用于實習期間出現的意外傷害。二是雇主責任保險,實習單位為轉嫁學生實習期間出現意外產生賠償責任的風險,為實習學生購買雇主責任保險。三是校方責任保險。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學校有條件的,應當參加學校責任保險。校方責任保險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學校過錯而導致注冊學生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保險[3]。實習活動是否屬校方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各保險公司的規定有所不同,有的雖未明確規定,但一般將其歸置于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4]。

另外,為防范實習安全風險,也有學?;驅嵙晢挝粸閷嵙晫W生購買其他類別商業保險(如學平險),保障實習學生權益。普通商業保險雖操作方便,但其不具有強制性,保障范圍有限,賠付額度較低,并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實習安全風險,保障實習學生合法權益。

(三)公益性商業保險

為保障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完善實習學生權益保障機制,2012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教職成廳函[2012]13號,要求全國職業院校加快實施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該統保示范項目屬公益性保險產品,非單純的商業保險。

據調查,截至2014年新學期開學前,統保示范項目已累計受理近千起案件,支付賠款800余萬[5]??梢?,統保示范項目的實施工作進展較快,其賠償機制也初顯成效。但此項目不具有強制性,需要學?;驅嵙晢挝恢Ц侗YM,加之其他商業性保險產品與之競爭,因此,投保統保示范項目的職業學校較少。

由此可見,在我國,保障實習學生權益的三種方式同時并存,缺乏國家層面的立法,各地立法尚未統一。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及其各部門相繼出臺許多文件,積極推行實習責任保險制度。

二、我國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發展歷程

2006年起相關部門開始對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進行調研和論證。2009年,教育部、財政部、保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教職成[2009]13號文件針對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實習責任保險涉及的保險責任范圍、投保主體、投保方式、經費等問題作出規定。2010年,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發布的教職成司函[2010]8號文件再一次強調“切實做到中等職業學校參加實習的學生人人參保、應保盡?!?,并確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2012年,教育部辦公廳發布教職成廳函[2012]13號文件,對試行兩年多的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進行經驗總結,在此基礎上,重新制定了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該項目屬公益性保險產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實施方案》廢止。2014年6月,《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強調要健全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同年8月,國務院國發[2014]29號提出“強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把與公眾利益關系密切的……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發布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第35條規定,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同時,第35條對責任保險范圍作出規定,強調保險范圍應覆蓋學生實習活動的全過程。

從上述國務院及相關部門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來看,首先,國家已經將實習責任保險制度作為保障學生合法權益,防范和分解實習安全風險的重要路徑,并積極推進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其次,實習責任保險產品涉及的保障范圍、保障對象、投保方式、承保機構、經費來源及賠付程序等內容日趨成熟。另外,國家擬推行實習責任強制保險。

三、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推行現狀

(一)實習責任保險的法律性質

為有效防范和化解實習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和實習單位面臨的賠償風險,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得到救濟,實習責任保險應時而生。實習責任保險是以職業院?;驅嵙晢挝蛔鳛橥侗H?,向保險人繳納保費,當實習學生發生傷亡事故,職業院?;驅嵙晢挝回撚薪洕r償責任時,保險人進行補償的一種經濟保障制度[5]。

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產品的投保主體是各級各類職業院、有關教育培訓機構、學生實習管理機構以及實習單位,保障范圍包括兩大部分即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與校方責任保險,被保險人是職業院?;驅嵙晢挝籟6]。實習責任保險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推行,保險公司承保,屬于責任保險的新險種,具有社會管理功能,具有公益性和一定的強制性,但尚不屬于強制保險。

(二)實習責任保險的優勢分析

目前,實習學生發生安全事故是否適用勞動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夠清晰和明確,難以通過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救濟實習學生,若投保實習責任保險,則由第三方依保險合同對實習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付責任,這可以保障實習安全事故及時有效的處理,保護實習學生權益。另外,相比于意外傷害險、校方責任險及雇主責任險,實習責任保險保障范圍較大、保費較低、保險金額較高。因此,在現行法律制度下,推行實習責任保險是保障實習學生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

實習責任保險制度是目前解決實習安全問題的主要措施,國務院及其各部門相繼出臺許多文件,積極推行并健全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因此,實習責任保險工作進展較快,現推行的統保示范項目保障全、價格低、賠付好,許多省、自治區、 直轄市開展了實習責任保險,對轉嫁職業院校學生實習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 學生發生傷亡事故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7]。但實習責任保險推行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有待解決。

(三)推行統保示范項目面臨的困境

1.實習責任保險普及率不高

據調查顯示,2013年統保示范項目共保體全年共承保138萬學生,其他保險主體全年承保學生約130萬人[5]??梢?,每年一千多萬的實習生,只有一少部分參保實習責任保險,要實現教職成廳函[2012]13號文件提出的“統保率達到50%以上”的目標,仍需多方協作,提高實習責任保險的參保率。

2.實習責任保險的參保范圍受限

根據教職成廳函[2012]13號文件,“統保示范項目”是為保障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量身定做的項目,要求各職業院校積極為實習學生購買保險??梢?,實習責任保險的參保范圍尚未包括普通高校的實習學生,而非職業院校參加實習的學生面臨的實習安全風險也需要進行轉嫁,因此,實習責任保險的參保范圍需要進一步擴大。

3.學校、實習單位忽視實習責任保險

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可有效轉移學校和實習單位可能承擔實習安全事故責任的風險,及時維護實習學生合法權益。然而,由于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宣傳培訓力度不夠,加之學校和實習單位風險管理意識不足,目前,許多學校和實習單位不了解統保示范項目產品,區分不清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產品和普通商業保險產品,因此,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至今尚未得到普及。

4.實習責任保險投保方式、保險金額及賠付機制的不足

目前,實習責任保險仍是自愿投保,由學?;驅嵙晢挝怀袚YM,這使得投保率難以提高。相比于工傷保險,實習責任保險賠付限額較低,且保險公司的實習責任保險理賠機制尚不健全,這嚴重阻礙了實習責任保險的發展。

(四)阻礙實習責任保險發展的原因分析

1.法律的缺位

目前,僅有規范性文件引導和鼓勵全國職業院校推行實習責任保險,沒有法律或行政法規層面的規范對推行實習責任保險的義務及責任做出規定,而且,缺乏對普通高等院校參保實習責任保險的規范。法律缺失導致各方在推行實習責任保險過程中權責不清,對實習責任保險不夠重視,影響了實習責任保險投保率。

2.宣傳推廣不足

實習責任保險推行以來,與之相關的宣傳推廣活動比較少,目前,實習責任保險市場認可度不高,仍處于起步階段。

3.學校、實習單位投保意愿不足

由于參加實習學生人數較多,學校經費有限,學校不愿承擔保費為學生購買實習責任保險。職業院校學生大部分在中小企業實習,實習單位經濟實力不強,加之實習生流動性較大,實習單位既不愿為學生購買實習責任保險,又不愿承擔實習安全責任,部分實習單位甚至通過實習協議約定免除其可能承擔的實習安全責任風險。

4.職業院校管理機制不健全

教職成廳函[2012]13號文件明確了學生實習安全和風險管理及實施“統保示范項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即職業院校校長。該文件提出在原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基礎上,盡快成立推動“統保示范項目”的相關領導機構。然而,許多職業院校未設置或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學生實習責任保險,這導致職業院校缺乏對實習責任保險的了解,實習安全事故發生后理賠不及時,既阻礙了實習責任保險的實施,也不利于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四、建立實習責任保險保障機制的對策

實習責任保險是為保障實習學生權益,防范實習安全風險專門設計的險種,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實習安全風險。通過實習責任保險的全面覆蓋,保障數以千萬實習生的實習權益,是未來實習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然而,目前國家尚未形成有效的實習責任保險保障機制,政府機關、學校、實習單位都要積極尋求對策,盡早實現實習責任保險的全面覆蓋,最大限度保護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1.確立實習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

能夠切實有效保障實習學生合法權益的保險制度應具有強制性、福利性、普遍性、互濟性等特征,社會保險具備這些特征,商業保險不具有強制性和福利性,因此,最適合頂崗實習勞動保險的制度應該是社會保險[8]。德國、法國等許多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將實習學生納入社會保險保障體系之中。我國也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通過立法明確實習學生的勞動者身份,將實習學生納入社會保險保障體系,更好地保障實習學生權益。 但全面推行實習責任保險并不影響將實習學生納入社會保險保障體系,實習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并存更能有效保障實習學生權益。在實習學生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背景下,以強制投保方式實現實習責任保險全覆蓋是必然趨勢,理由主要有:一是自2009年至今,實習責任保險推選狀況來看,由于保險意識缺乏,自愿投保方式易導致學校和企業相互推諉,難以提高投保率。二是實習責任保險兼具社會管理功能,實習強制責任保險的推行有利于強化學校和實習單位的社會責任,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實習學生權益。三是確立實習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有利于保護學校、實習單位、實習學生三方利益,促進校企合作的長遠發展。

《保險法》第11條第2款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因此,以立法形式保障實習責任保險的落實,推動實習強制保險,需要從法律或行政法規層面確立實習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為保障實習學生權益奠定法律基礎。

2.完善實習責任保險賠償機制

現有實習責任保險產品在設計上,保險金額統一確定,沒有精神損害賠償,而且與工傷保險賠償機制相比,該保險金額不能浮動,是靜態的。為真正落實同命同價理念,未來的實習責任保險改革中,可以將精神損害賠償納入保險賠償范圍,并參照工傷保險賠償方式確定保險賠償金。

3.加強實習責任保險的監督管理工作

首先,政府機構要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向學生、學校、實習單位普及實習責任保險產品的相關知識,全面推廣實習責任保險。通過宣傳可以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也可提高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參保意識,協調各方共同促進實習責任保險的發展。

其次,明確相關主體的實習責任保險繳費義務。實習責任保險推行至今,投保率一直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保費繳納問題。教職成[2009]13號和教職成[2016]3號文件都強調由職業院?;驅嵙晢挝恢Ц侗kU費,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費用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然而,實習責任保險推行過程中,職業院校和實習單位相互推諉繳費義務,阻礙了實習責任保險的全面推廣。鑒于實習活動屬學校的教學環節,實習單位因實習學生的勞動而獲益,學校和實習單位應該共同承擔實習責任保險的保費,因此,有必要對各方的繳費義務、繳費比例及相關責任通過更高層次立法予以明確。

另外,學校應設立或者指定專門機構管理實習工作,確保實習責任保險順利實施。負責管理實習責任保險的機構,應能夠保障實習責任保險的承保工作順利進行,并能協助遭遇實習安全事故的學生理賠。

4.規范實習協議,避免利用實習協議規避責任

教職成[2016]3號文件強調學生參加實習前,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該文件明確了實習協議的內容,允許實習協議對傷亡事故責任進行約定。由于實習責任保險尚未普及也不屬于強制保險,實習學生傷亡事故處理適用法律不明確,加之實習學生的弱勢地位,實習單位通過實習協議免除自身對傷亡事故責任的情形并不少見。因此,有必要進一步規范實習協議內容,禁止實習單位或學校利用實習協議規避或免除自身責任,損害學生合法權益。

5.創新實習責任保險產品,滿足實習各方的多樣化需求

我國推行實習責任保險尚處于起步階段,實習責任保險險種單一,難以滿足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多樣化需求,也不能有效防范日趨多樣化的實習安全風險,因此實習責任保險產品有待完善。保險公司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創新實習責任保險產品:一是分析學校和實習單位的保險需求,兼顧各方需求設計保險產品,力爭保障范圍大、保險費用低,將實習責任保險發展成為普惠型責任保險。二是在保障基本風險的基礎上,設計推廣附加責任保險,為參保學?;驅嵙晢挝惶峁└嗟倪x擇,也為實習學生提供全面保障。三是推行差別化保險費率。與雇主責任保險差別化費率的實施情況類似,實習生到各行業實習單位參與實習也面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9]。自愿投保方式下,統一的保險費率會導致實習安全風險相對校低的學?;驅嵙晢挝徊辉竿侗?。因此,為提高實習責任保險的公平性,可參照雇主責任保險,對實習責任保險采取差別費率。四是提高實習責任保險理賠服務水平,確保實習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綜上,實習責任保險的推行與落實涉及政府機構、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保險公司等多方主體,需要各方協作,共同推動實習責任保險的完善與發展,進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實習安全風險,全面保障實習學生合法權益。

[1] 教育部. 2015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EB/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03/S180/moe-633/201607/t20160706-270976.htmL,2017-06-11.

[2] 劉俊芳. 職業教育中學生實習保險的路徑選擇[J]. 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13,(3):84-90.

[3] 張晨.我國高校校方責任險供求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J].經營管理者,2014,(1):255-257.

[4] 胡燕敏. 我國學生實習安全責任保險問題研究[D].北京:首都師范大學,2016.

[5]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聯合工作小組.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2013年度報告[R].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

[6] 車明朝.分擔實習風險 完善保障機制——全國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簽約儀式在京舉行[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12,(7):5-8.

[7]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聯合工作小組.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2012年度報告[R].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8] 喬潁.頂崗實習勞動傷害保險制度探析[J].職教通訊,2014,(25):31-34.

[9] 粟榆,丁繼鋒,楊春.論高校實習生責任保險統保制度的完善[J]. 上海保險,2016,(5):48-51.

(責任編輯:劉學偉)

StudyontheLiabilityInsuranceSystemofStudents'InternshipinHigherVocationalColleges

WANG Yan-ping

(Liaoning Finance Vocational College, Shenyang 110122)

Internship is an important teaching content in the colleges, and there are millions of students entering the internship units every year. With the large scale and high risk security, there is a phenomenon that the students stand up for themselves difficultly after their rights being violated.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insurance mechanism is the first choice on the practice of security risks, and the relevant national agencies have stated that internship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as an important path to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students should prevent and resolve security risks.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sort out the path of safety risk responsibility, to clarify the existing internship liability insuranc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internship, to improve and perfect internship of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ternship; internship liability insurance

10.3969/j.issn.1009-2080.2017.05.010

2017-09-10

遼寧金融職業學院2017年度立項課題“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風險的防范與化解研究”(LJZY2017105)。

王艷萍(1981-),女,內蒙古通遼人,遼寧金融職業學院素質教育學院講師,碩士。

G712.4

A

1009-2080(2017)05-0043-05

猜你喜歡
責任保險投保職業院校
基于職業院校創新人才培養的數學建模實踐活動探索
保險投保與理賠
如何加強職業院校學生的德育教育
探討國內電梯責任保險制度的推廣
互聯網財險投保者
淺談職業院校中的美術教育
江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緣何“一枝獨秀”?
推進醫療責任保險當立法
公路工程保險投保策略
醫療責任保險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