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臺州市椒江區人大常委會建立“四必票決”制,著力增強監督力度和深度,提高監督實效。
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必票決。出臺《關于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監督暫行辦法》,規定擬新建政府投資規模5000萬元以上重大建設項目,必須提交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票決,獲常委會組成人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實施。
評議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必票決。每年從承辦5件以上議案建議的部門中隨機抽取若干個部門,就其辦理工作進行評議,并進行滿意度票決。
“兩官”履職評議必票決。每年隨機抽取若干名法官或檢察官,輪流開展“兩官”履職評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聽取法官或檢察官的履職自查報告、相關工委的調研報告并進行評議后,就履職情況當場測評,測評結果抄送相關部門,作為干部考核依據之一。
部門落實工作評議意見必票決。每年選取一個政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評議,要求在三個月內圍繞評議意見進行整改。針對評議意見落實情況,常委會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聽取和審議相關部門報告,并開展滿意度票決,對有些部門還要細化測評項目,使得總體評價和具體工作滿意程度都一目了然。 張德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