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立功
調動干部積極性不能靠濫發錢物
錢立功
插圖/程龍香
2014年至2016年間,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洪家街道后街村黨支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村集體資金給村干部購買紀念品。洪家街道紀工委給予后街村黨支部書記林美琴黨內警告處分,相關人員也受到誡勉談話等相應處理。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對濫發補助、錢物等問題進行了重點整治,處理了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黨員干部,濫發補助、錢物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有的干部認為,限制補助、錢物的發放,使他們的收入減少了,進而也影響了少數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以致出現“錢多多做事,錢少少做事,沒錢不做事”的現象,滋生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濫發錢物這個“頑疾”久治不愈的背后,是少數干部工作奉獻精神弱化、進取意識淡化、個人利益至上、享樂主義抬頭。他們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高標準地完成本職工作上,而是把工作與個人待遇掛鉤;他們心里想的不是如何更好地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而是關心自己有沒有得到實惠。這與黨員干部的要求格格不入,應當下大力氣糾治。
干部的積極性難道只能靠濫發錢物來調動?當然不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干部干部,干是當頭的,既要想干愿干積極干,又要能干會干善于干,其中積極性又是首要的?!?/p>
各級干部要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真心為民,無私奉獻,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化作自覺行動,不講條件,不計個人得失,嚴格按照黨紀黨規辦事,不濫用權力、違紀違法。各級黨委要切實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強對干部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培養,不斷提高隊伍的思想素質,增強規矩意識。要選準人、用好人,特別是要把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始終要在政治上多關注,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關心,情感上多關懷,確保干部隊伍積極干事業,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同時,要對消極怠工、為官不為干部嚴肅懲處,不能讓不擔當、混日子的干部有市場。
(責編:陳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