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港口國措施協定》第一次締約方會議在奧斯陸舉行,為期一周的活動中,與會代表將探討成功落實該協定的辦法,預計將對相關國家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和其他國際機構的責任進行界定。
2016年6月生效的《關于港口國預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報告、不管制捕魚的措施協定》(《港口國措施協定》)現有46個締約方,包括代表28個成員國的歐盟,目前占全球魚品貿易的三分之二以上。
由糧農組織協調的《港口國措施協定》對不遵守一系列相關規則的漁船入港實施限制,這些規則包括證明漁船擁有適當的經營許可并透明地披露所捕魚類的種類和數量。該協定是為打擊非法、不報告、不管制捕魚所付諸的多年外交努力的最終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