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愛潔
(廣宗縣大平臺衛生院,河北 邢臺 054600)
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妊娠期高血壓及其對母嬰結局的影響
牛愛潔
(廣宗縣大平臺衛生院,河北 邢臺 054600)
目的 觀察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妊娠期高血壓及其對母嬰結局的影響。方法 研究對象為我院收治的147例妊娠高血壓產婦患者并隨機分為觀察組74例和對照組73例。對照組采用硫酸鎂治療,觀察組采用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比較兩組的臨床效果。結果 觀察組總有效率為94.60%較對照組的79.46%高,且差異顯著(P<0.05)。結論 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妊娠期高血壓的臨床效果顯著,促進良好的母嬰結局,值得推廣。
拉貝洛爾;硫酸鎂;妊娠期高血壓;母嬰結局
隨著生活壓力加大,加上產婦心理等因素,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發生率逐年升高[1]。妊娠期高血壓是產婦發病率較高的一種產后并發癥,產婦一旦患此病則發生水腫、抽搐,甚至昏迷等情況,都可能會導致新生兒發生異常,并且不利于產婦的身體恢復[2]。此病治療主要是應用解痙、降壓、補充血容量等藥物。硫酸鎂、拉貝洛爾等為臨床常用藥物,有助于促進母嬰良好的結局[3-4]。因此,我院針對采用硫酸鎂與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妊娠期高血壓及其對母嬰結局的臨床應用效果報告如下。
研究對象為我院2014年10月~2016年10月收治的147例妊娠期高血壓患者,并隨機分為觀察組74例和對照組73例。兩組無原發性高血壓等疾病。觀察組:年齡21~37歲,平均年齡(29.34±4.17)歲;初產婦39例,經產婦35例;孕周30~39周,平均(36.23±2.37)周;對照組:年齡22~38歲,平均年齡(29.45±4.22)歲;初產婦4 0例,經產婦3 3例;孕周2 9~4 0周,平均(36.31±2.46)周。兩組資料差異不顯著(P>0.05),有可比性。
對照組應用硫酸鎂葡萄糖靜脈滴注。觀察組在此基礎上靜脈滴注拉貝洛爾葡萄糖,血壓穩定后口服拉貝洛爾片。孕婦多注意休息以及營養攝入。兩組產婦均用藥至分娩前。觀察所有產婦的生理體征以及血尿指標的變化。
比較兩組患者的臨床效果。
痊愈:產婦臨床癥狀消失,血壓恢復正常,并且保持穩定;有效:臨床癥狀基本消失,動脈壓比治療前下降;無效:產婦臨床癥狀未改善,血壓并未恢復正常。
應用SPSS 19.0軟件統計學分析,以P<0.05具有統計學意義。
觀察組總有效率為94.60%較對照組79.46%高,差異顯著(P<0.05),見表1。
表1 兩組的臨床效果 [n(%)]
妊娠期高血壓是產婦發病率較高的一種產后并發癥,其包括妊娠期高血壓、子癇以及慢性高血壓等[5]。妊娠期高血壓患者多表現為水腫、頭疼、惡心等癥狀。甚至可導致孕產婦抽搐、肺水腫、急性心力衰竭、腦血管意外等癥狀[6]。臨床上治療主要是應用降壓解痙等藥物,主要包括硫酸鎂、哌唑嗪、鈣離子通道阻斷劑以及拉貝洛爾等藥物。硫酸鎂具有較好的降壓解痙作用,廣泛應用與臨床,對于妊娠高血壓的治療具有較好的效果。但若長期使用會出現便秘、低血鈣等一系列的不良反應[7]。拉貝洛爾屬腎上腺受體阻滯劑,可以阻斷腎上腺素受體,減少外周血管阻力。能夠有效的降低高血壓,特別應用與妊娠期高血壓具有顯著的效果,可以更好的改善母嬰結局[8]。
本研究通過對單純硫酸鎂治療方法和應用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方法對妊娠期高血壓產婦治療的臨床效果以及其母嬰結局進行對比,結果顯示應用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方法治療的產婦血壓恢復較好,治療有效率高,安全有效。
綜上所述,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妊娠期高血壓的臨床效果顯著,促進良好的母嬰結局,值得推廣。
[1] 趙金梅,田秀娟,劉宏娟,等.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用于妊娠期高血壓對母嬰預后的影響[J].臨床合理用藥雜志,2015,8(19):73-74.
[2] 劉素婷.妊娠期高血壓患者血液流變學與其并發癥及圍生兒結局的關系[J].臨床和實驗醫學雜志,2012,17(11):1360-1361.
[3] 郭翠蘭.拉貝洛爾聯合硫酸鎂治療中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74例[J].世界最新醫學信息文摘,2014,21(51):851-853.
[4] 駱偉萍,何雪薇.硫酸鎂聯合拉貝洛爾治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療效分析[J].心電與循環,2014,23(3):252-253.
[5] 趙 華.拉貝洛爾治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作用及其對母嬰的影響[J].中國基層醫藥,2010,20(17):2826-2827.
[6] 牛玉偉,劉 荃,王宏宇,等.硫酸鎂聯合硝苯地平對妊娠期高血壓患者血流動力學和尿蛋白水平的影響[J].海南醫學院學報,2016,22(23):2873-2874.
[7] 何彩云.硫酸鎂聯合硝苯地平治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臨床效果評價[J].江西醫藥,2014,49(8):734-736.
[8] 黃培華,喬 渝.聯合應用硫酸鎂和拉貝洛爾治療妊娠期高血壓的臨床效果分析[J].當代醫藥論叢,2014,12(6):144-145.
R7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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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803.2017.11.58.02
本文編輯: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