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開展中的問題及其對策

2017-12-09 14:04王春鳳孟慶軍
經濟研究導刊 2017年26期
關鍵詞:專利知識產權貸款

王春鳳,孟慶軍

(河海大學商學院,南京211100)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開展中的問題及其對策

王春鳳,孟慶軍

(河海大學商學院,南京211100)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產生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融資探索出了一條出路。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與科技型企業都認識到,知識產權是支撐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資產,但由于存在高法律風險、高經濟風險以及參與主體積極性不高等原因,導致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推廣比較困難。為此,需要政府、銀行和企業三方聯合,積極尋求對策,促進這一融資模式的健康發展。

知識產權;專利;質押貸款;風險

引言

國際上,美、日等發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較為完善,質押貸款模式成熟。特別是美國,其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可追溯至19世紀80年代,目前已建立成熟的、市場化的運作模式。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企業以其合法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為質押物,由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值評估,銀行根據評估價值按照一定質押率提供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我國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也逐漸重視起來。例如,2010年國家頒布了《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中國銀監會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3年聯合頒布了《關于商業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全國各地政府也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導業務的開展。2006年交通銀行就向柯瑞生物制藥有限公司發放了150萬元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目前四大國有銀行及其他商業銀行都涉及此業務。對中小微型科技企業而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無疑是適合自己的貸款方式。中小型科技企業大多擁有一定的科技專利等知識產權。這些企業在發展中需大量資金投入,但因其資產結構中大多為“輕資產”,缺乏有效的實物資產抵押而融資困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出現,可為陷入融資難困境的中小微型企業提供一種新融資出路。但是,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在我國發展歷史較短,風險較大,目前業務發展較為緩慢,其發展前景還需要探索。

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開展狀況

自2008年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推出以來,我國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型科技企業,越來越重視對以專利為代表的知識產權在融資方面的運用。以專利為例,2011—2015年我國國內申請專利數和專利權質押貸款額每年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國內專利申請數從2011年的41.6萬件躍至2015年的110.2萬件,國內專利質押貸款金額從2011年的90億元躍至2015年的560億元,表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取得了不錯的成績。2015年,知識產權轉化運用進一步加強,全年專利、商標、版權質押融資總額達931.72億元。然而,與專利申請數量相比,專利授權數量占比較小,年授權專利量平均僅占申請量的二成,而其中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數占專利授權量一成都不到,直到2015年質押貸款合同登記數也僅為專利授權數的6.51%,可見專利在質押貸款的轉換率之低。以招商銀行為例,2015年,在招商銀行各種擔保方式貸款金額中,質押貸款只占總貸款額的13.34%,僅次于票據貼現。即使是發展歷史較長的交通銀行,2016年質押貸款總額也僅占全部貸款的11.61%。

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

(一)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不高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直接參與主體是商業銀行和企業。從近幾年的情況看,銀行和企業對此的態度都不是很積極。

對于銀行來說,貸款的首要條件就是錢能收回來。而知識產權具有“評估難、變現難”等固有問題,企業即使擁有大量的知識產權也并不代表其未來一定有足夠的現金來償還債務,相比不動產抵押,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壞賬風險更大。特別是大多數進行知識產權貸款的是中小微型科技企業,本身企業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較大,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銀行很難對此貸款方式有信心。

對于企業來說,特別是中小型科技企業而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符合它們“擁有大量知識產權而缺少實物資產”的特點,但是在實際中,它們通過此方式來融資卻容易碰壁。首先,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手續煩瑣,貸款前要進行程序復雜的評估;其次,貸款的成本過高,不僅貸款利率高于一般貸款,其手續費也較高;最后,能貸到的金額過少,知識產權的價值與實際可貸金額嚴重不對等,一般只能貸得30%知識產權價值的金額。

(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法律體系不健全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作為一種融資方式的創新,一直處于中低速發展狀態。1995年,我國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才正式確立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這項制度。直至2008年,我國才在各地開展試點工作。由于發展時間短,對質押貸款的法律體系建設還沒有跟上進程,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完善。我國關于知識產權雖然已經有《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等法律規定了合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的權利,但是由于建立時間較晚,沒有得到充分的檢驗和修改,法律漏洞較大。人們的產權意識也較為薄弱,出現了產權權利人不注重產權保護和無良企業大量侵權的情況。其次,我國產權評估和登記制度缺乏統一標準。目前還缺乏完善的產權評估制度,評估缺乏專業性和規范性,這給知識產權的評估帶來了人為操控的可能性。最后,產權交易制度不健全。雖然已經初步建立了產權交易市場,但是在交易規范和監管制度建設上尚處于滯后狀態。在實際工作中,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繁瑣,知識產權的流動性、轉讓性較差。在對知識產權交易的監督制度和力度上,也明顯存在著不足。交易時沒有專門的監督機構和人員進行監控和細則規范,整個交易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三)知識產權的經濟風險較大

知識產權作為貸款的質押物,與傳統不動產質押具有顯著的區別。首先,知識產權價值具有不確定性。知識產權的非物質性決定了其質押價值必須通過人為評估才能確定。目前知識產權交易市場還不夠活躍,知識產權在市場上沒有一個確切的公允價值,只能通過相關評估機構進行人為評估確定價值。人為評估具有主觀性,可信度較差。特別面對中小微型科技企業,其專利等知識產權保密度較高,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其次,知識產權價值還具有不穩定性。知識產權只在存續期內受到法律的保護,超過存續期知識產權即可由全社會共享,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以該專利能產生的未來現金流為保證的,一旦超過其存續期,質押貸款的還款保證就沒有了。

三、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發展的對策

(一)政府構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首先,政府應加快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法律體系。法律體系不健全,使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在出現糾紛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是限制銀行等金融機構謹慎、保守開展質押貸款的原因之一。政府應該在在產權保護、評估、交易和監管等方方面面出具完善、統一的規章細則,有法可依。只有這樣才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才有質押貸款的可能。在評估和交易過程中,不僅要制定公平、完善的新法規,更要檢查、整理和統一以往各省市頒布的法律法規,以形成全國統一標準的法律體系。

其次,嚴格設立和管理針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專項基金。各地政府也大力出具資金對此進行補貼,補貼有貸款貼息、減免稅和直接金額補貼等多種形式。但是,由于沒有專門的管制和監督,在操作中容易出現補貼資金不到位、補貼資金濫用挪用等亂象。應根據各地質押貸款的發展程度和科技企業的數量,按比例來分配直接專項基金,適當重點扶持處于發展弱勢的地方。為保證資金不被濫用挪用,中央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各商業銀行專門比例用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存款準備金率。

最后,政府應該積極尋求拓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渠道。當前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民收入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民間資本比較充裕。因此,國家鼓勵民間借貸資本參與此類質押貸款也是一種創新。特別是江浙一帶,民間借貸發展較為成熟,私人資本投于中小微型企業的事例并不少見。國家可以借鑒江浙民間資本借貸的模式,利用民間資本來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并制定相關政策,以利于緩解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融資難。

(二)銀行是相關融資業務發展的基礎

由于知識產權本身價值的不確定性,在進行質押貸款時,首先進行的工作就是評估其價值。此時銀行可以與高水平的資產評估機構合作。當前銀行大多沒有自己專門的內部評估機構,因而找準一家專業、可靠性高的評估機構是降低整個質押風險的第一步。此評估機構應該具備專業的評估人員,掌握先進的評估技術,遵循嚴格的法律規范,能夠提供標準、客觀的評估報告。通過長期互利合作,能確保一項產權的評估結果有長期的追蹤和反饋保證。必要時,銀行也可建立自己的專屬評估機構。

為降低融資風險,銀行可以采取知識產權質押和不動產抵押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業務。不動產可以是土地、廠房和固定設備等,兩者以適當的比例來選擇各自質(抵)押額。通過這種方式,即使企業逾期不還貸款,銀行至少可以處置不動產變現去收回部分貸款,其余可通過在交易市場上進行知識產權變現來償還。這種捆綁方式,一方面適應知識產權多、不動產少的中小微型科技企業,另一方面能降低銀行的放貸風險,增加知識產權貸款的可行性。銀行也可通過保險公司進一步轉移風險。在企業發生逾期不還時,可通過保險公司轉移風險和損失。在投保金額的確定上,銀行應該堅持收益與成本相匹配的原則,科學計算投保額。

(三)企業是相關融資業務發展的主力

參與知識產權抵押融資的企業首先要做的是加強產權保護?,F在產權保護制度還不完善,宣傳也不到位,國民產權保護意識不強,盜版、侵權之事盛行。知識產權的價值主要依靠的是創新、獨有等優勢,中小微型科技企業贏利往往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而產生的。一旦知識產權失去價值則無法帶來收入,不僅到期還款成為問題,質押的產權也變得無意義,無法通過其進行變現。因而,依靠知識產權的企業,要保護好自己的知識產權,并不斷提高其價值。

其次,提高企業的資信狀況和企業形象。銀行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具有較高的準入條件,維持良好的資信狀況和企業形象是獲取資格的首要條件。企業平時應該加強資產管理,關注企業流動性問題,避免不必要的流動性問題而降低資信狀況。同時,企業應該加強培養專門工作人員,規范質押貸款申請流程等來提高企業的辦事效率,從而增加成功貸款的概率。最后企業盡力開發和展示自己的產權,提高信用,為融資成功增加籌碼。

最后,企業要注重維護雙方權益。知識產權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企業自身都無法確定其實際存續期和帶來的未來現金流數量,因而企業不能只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考慮,索取太多的貸款數額。其間,企業也應該注重對已經質押了的專利的保護以及開發,確保其價值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并嚴格遵守貸款協議。在最后還款日,也不能因為有產權質押而拖欠不還,做到誠實守信??傊?,企業與銀行應該是一個雙向溝通、合作的伙伴關系,應該把注重維護雙方權益作為重要原則,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可持續發展。

結語

銀行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曾持懷疑態度,導致其發展緩慢。例如,1996—2006年專利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質押登記的總額不足50億元人民幣,不及發達國家一個風險投資項目的金額。新世紀,此業務具備了發展條件。比如,2015年其貸款額已經躍至560億元,但發展潛力有待挖掘。隨著相關法律體系的健全、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完善以及人們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這一融資方式將越來越得到人們的認可,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也將實現從政府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的轉變。知識產權的商用化轉換將更為效率和市場化,將有利于緩解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融資難。

[1]李增福,鄭友環.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分析與模式的構建[J].宏觀經濟研究,2010,(4):59-67.

[2]齊榮坤,楊燾,王丹鳳.我國知識產權質量的現狀及發展趨勢[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6,19(4):195-197.

[3]陳見麗.中小型科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控制[J].經濟縱橫,2011,(7):113-116.

[4]譚果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控制的實踐與討論[J].科技與法律,2010,86(4):40-43.

[5]周訓勝.專利權質押融資的現狀研究及對策建議[J].科技與管理,2012,14(6):76-80.

[6]宋偉,胡海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分散機制研究[J].知識產權.2009,112(19):73-77.

[責任編輯 柯黎]

F830.5

A

1673-291X(2017)26-0183-02

2017-05-20

王春鳳(1996-),女,浙江平湖人,學生,從事經濟學研究;;孟慶軍(1963-),男,江蘇南京人,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從事金融學與工商管理研究。

猜你喜歡
專利知識產權貸款
《種子法》修改 聚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
不斷滾動貸款,同時減記債務:政府如何才能從破產中更快恢復? 精讀
關于知識產權請求權內容構建的思考
Wang Yuan: the Brilliant Boy
My Huckleberry Friends:Even if the Whole World Stand against me,I Will always Stand by You
舊信封
重慶五大舉措打造知識產權強市
知識產權侵權歸責原則之探討
2007年上半年專利授權狀況統計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