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光源
自今年6月起,珠海市開展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動,加大對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打擊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相關案件,形成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對非法收集、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的企業、中間商、承運人、接收人等將嚴厲查處。在行動中,高欄一企業因擅自接收危險廢物,被立案查處,罰款20萬元。
案情回顧
2018年6月12日和13日,珠海市環境保護局聯合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欄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環保局,對珠海精潤石化有限公司收集處理廢潤滑油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自2016年以來,在每年統計數據中,通過廢物轉移聯單收集回來的廢礦物油量遠遠低于該公司礦物油總的收集量和處理量。
執法人員進一步對該公司采購部、商務開發部、生產總監等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詢問,發現沒有轉移聯單收集的廢礦物油一部份是珠海精潤石化有限公司通過在珠海、中山、深圳、江門和汕頭等設置的收集點運回來,只簽訂廢礦物油回收服務協議,沒有按規定履行轉移手續;還有一部分直接以市場價向“黑市”購買回來。上述兩種行為均屬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轉移聯單,擅自接收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
該企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轉移聯單,擅自接收危險廢物,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沒有填寫轉移聯單的危險廢物量較大,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處罰款人民幣20萬元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經接收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批準轉移該危險廢物。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違反本法有關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規定,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