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蒙
記得前幾年,有幾個地縣邀請我去講散文創作,我說“寫散文就是寫自己”,就是寫自己的情懷。一個作家情懷的高度和寬度,決定著他筆下散文境界的高度和寬度。其實,在雜文創作中起著決定作用的,仍然是作家的情懷。
雜文是個具有鮮明時代色彩的文體概念,在很多人看來,具有魯迅雜文那種思辨功能和語言特點的社會批評,才是“正宗”的雜文。而對有些雜文選本收錄的那些燈下隨感或家長里短,盡管其中不乏好文字,仍被算作“雜燴”。
雜文是時代的產物。在社會轉型期諸多矛盾凸顯,社會普遍渴望加大反腐敗力度的階段,雜文便應運而繁榮起來。試想,當年某個偌大城市反腐倡廉大會隆重舉行時,市委主要領導到會作重要講話,市長和紀委書記也洋洋灑灑地講了不少,會議材料合成印出來一大本,第二天市委機關報以頭版位置對大會進行重頭報道,而讀者看到全市反腐敗斗爭最突出的任務,竟然只是抓“公車釣魚”,大家該作何感想呢?整整一年過去之后,全市反腐倡廉大會又如此這般,報紙頭版的大字標題,報道這年紀檢工作的重點卻是查處“公車娶親”。某縣紀委曾經規定干部送花圈,高度不得超過一米,等等。
這些都不是杜撰的故事,很多人都經歷過。那個時代腐敗之風甚囂塵上,人們心急如焚卻無能為力。
由此不難看出,黨從十八大之后動真格反腐,為什么深得民心。
改革開放以來的這個時期,也是雜文豐收的季節。
浪漫出詩人,“憤怒”應該出雜文。
雜文作者骨子里必須有幾分耿直,幾分率真,幾分正義,幾分血性,他們筆下流淌的是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只有那種責任,才能產生敏銳的感觸和認知能力,才不會陷于麻木。
在看似尖利的冷嘲熱諷之中,雜文傳遞的是對社會、對時代的善良與忠誠。
有評論家認為,李白主要受老莊哲學的影響,而杜甫則受儒家學說的影響很深,云云。其實,這是有意將后人的作品風骨去與前人尋求某種對應。雜文作者執筆為文,也不是因為此前出了個魯迅,而是由于自己所處的時代使然。
瀏覽散文,你可以發現許多篇目寫的是作者身邊的某個人物,或者他們眼里的一花一草,一犬一牛,那些事物都與作者本人有著密切關聯,大多就是他們自己的經歷或家里的事情。而雜文則不然,雜文必須是超越這種“自我”的。
雜文寫自己的情懷,但不是自我情感,它必須超越某些個人情感。
某年,本地高考的作文題目是《感情親疏和對事物的認知》,多少年過去了,我仍然為當年的考生們感到不易。對于沒有多少人生經歷的孩子們來說,這個題目是不太淺顯的。這個話題必須扣住“感情親疏”四個字去展開,才能去論述兩者之間的關系,才能說出感情親近程度對認識能力的影響。薩達姆的女兒曾經評價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父親”,某個身居高位的人物,其身邊的人都對他感激涕零。然而,雜文不能以這種視角去觀察社會。
雜文,寫的是良知,更是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