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

2018-05-24 13:36王三秀
現代經濟探討 2018年5期
關鍵詞:外流養老保險勞動力

高 翔 王三秀

一、 引 言

在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的背景下,農村老年貧困已經是目前我國難以回避的重大問題。姜向群、鄭研輝(2013)指出,由于農村老年的養老保險支持與養老服務供給水平較低,一旦退出勞動力市場,就會缺乏相應的收入支持,老年貧困就會由暫時性貧困轉化為長期性貧困,農村老年人屬于最貧窮的弱勢群體。特別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斷推進的過程中,農村老年人可以依賴的養老資源明顯減少。從貧困概念的演進歷程來看,最初對于貧困的理解僅為收入貧困,即個人所能獲取的物質資源無法滿足其最低生活需求。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于貧困的認知已經拓展到健康、精神和權利的獲得等非收入維度?;诖?,本研究對于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內涵界定為農村老年人在收入維持、健康狀況、精神支撐和權利保障方面處于被剝奪地位。精準扶貧的戰略目標之一是我國到2020年在現行標準下實現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而在距離達成這一目標不到3年的時間里,在勞動力外流規模不斷擴大的背景下,農村老年多維貧困是一個同時聚集區域、人群、貧困程度等多種現象的復雜問題,如果不對這一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和及時應對,那么不但會影響到扶貧的精準程度,更可能會對實現精準扶貧的具體目標產生消極影響。

從既有研究來看,諸多學者探討較多的是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代際支持的影響,亦或是勞動力外流的減貧效應等(樊士德、江克忠,2016),但是較少有文獻將農村老年貧困尤其是多維貧困放在城鎮化過程中勞動力外流的背景之下進行探討,更缺乏對其中的作用機制進行深入分析。而在勞動力遷移的背景下,農村老年除依靠子女的代際支持之外,不可忽視的是以養老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制度,由此可初步判斷,勞動力外流可能通過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險的繳費參與進而緩解其多維貧困?;诖?,本研究在勞動力外流的背景下探討其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影響,并利用2014年中國老年健康影響因素跟蹤調查數據,試圖回應兩個問題:(1)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直接影響是具有加劇作用還是產生了緩解效應;(2) 探索其中產生影響的作用渠道。

二、 研究回顧與假設

針對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關系,既有研究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認為勞動力外流加劇了農村老年多維貧困。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家庭養老資源供給的轉向使得農村老年人面臨著經濟方面的貧困。如學者賀雪峰(2009)指出,農村子女會將更多的家庭資源分配給自己的子女,這就易造成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第二,由于子女的孝道觀念日漸淡薄,減少了對農村老年父母的代際供養,使得老年人的健康貧困現象日趨嚴重,甚至會造成農村老年人自殺的現象。學者陳柏峰(2009)利用湖北京山農村的研究指出因病致貧也是導致農村老年自殺的主要原因。第三,子女外出導致與其農村父母的居住距離較遠,難以與老年父母產生有效的情感溝通,使農村老年在情感上也處于貧困狀態。如學者宋月萍(2014)認為農村留守老人較為希望得到來自子女的精神支持。第四,由于老年自身的市場適應性變差,對家庭所能做出的貢獻較小,直接會使得農村老年人在家庭中陷入權利貧困之中。廖小平(2005)認為老年人在市場中發展的適應性較差,相對應的是其自身在家庭中的話語權和權威地位在不斷地被削弱,再加之勞動力大規模流動,對于老年權利貧困的加劇影響不言而喻?;诖?,推出研究假設:

H1a:勞動力外流會加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

另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力外流會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緩解有著正向的影響。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首先,勞動力外流增強了子女的經濟實力,可以提升對農村老年父母的經濟供給,緩解其經濟貧困狀況。其次,勞動力遷移也導致了明確的家庭性別分工,間接緩解了農村老年父母的健康貧困。陳彩霞(2000)曾指出男性是外出務工的主力,但是這并不能直接改善農村老年父母的健康狀況和照料時間,只能提升老年人和其照料者的物質生活條件,主要的日常家庭照料責任和改善老年健康狀況的任務則由其妻子承擔。再次,現代通訊媒介的發達為外出子女緩解農村老年父母的精神貧困提供了可能。如Baldassar(2007)就指出現代發達的通訊設施與網絡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勞動力外流對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狀況。最后,勞動力外流導致農村家庭中子女對于日常生活的決策力逐漸降低,反而能夠促進老年父母在家庭中權利貧困的緩解。由此推出研究假設1b:勞動力外流會緩解農村老年多維貧困。

無論是勞動力外流加劇還是緩解了農村老年多維貧困,都只是在家庭代際之間的范圍內進行的探討,但是隨著以養老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險逐漸將覆蓋面擴展到老年人群之上,對于家庭代際支持產生了一定的沖擊,同時,也會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產生一定的影響。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具體情況而言,社會保險中與其自身利益關系最為緊密的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然而醫療保險對農村老年而言會產生住院與報銷等方面“高門檻”效應,之所以做出這種判斷,主要基于兩點:一是對于農村老年而言,除非有重特大疾病必須住院之外,一般只是會在臨近的鄉鎮診所或衛生院就醫,產生的費用只能由自費解決,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帶來的實際利益。二是即使達到了醫療保險所要求的消費金額與報銷條件,但是報銷費用需要一定的周期,這就會對農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產生一定影響,也間接消減了醫療保險給受助者帶來的邊際效益。與醫療保險不同,養老保險在達到了繳費年限之后,可以每月領取固定的養老金,對于改善農村老年的基本生活能夠有一定的作用。由此可以初步判斷,養老保險可能是作為影響渠道,進而影響了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之間的關系。

基于此,推出以下兩種研究假設:

H2a:勞動力外流通過養老保險的參與狀況會緩解農村老年多維貧困。

H2b:勞動力外流通過養老保險的參與狀況會加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

三、 數據來源與變量選取

1. 數據來源

本研究使用的數據是2014年中國老年健康影響因素跟蹤調查(CLHLS)基線數據*在此對提供調查數據的北京大學健康老齡與發展研究中心表示感謝。。該研究項目由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健康老齡與發展研究中心與中國疾控中心合作組織實施。

2. 變量選取

(1) 核心自變量:勞動力外流概念的界定及具體操作化指標。本研究較為認同舒玢玢、同鈺瑩(2017)對于勞動力外流的界定,即將其概念界定為至少有一個同戶成年子女(子輩)跨縣外出務工。這樣的界定既避免了勞動力外流的概念過度縮小,也能夠體現勞動力的流動性質,具有較強的理論完整性和現實可操作性。筆者在將此概念操作化時,首先區分老年人的居住安排狀況,然后將其與子女長期居住地點(外流地)這一變量相結合,形成勞動力流動變量的概念界定,進行勞動力流動的賦值為“1”,相反則賦值為“0”。

(2) 核心因變量:農村老年多維貧困概念的界定及具體操作化指標。阿瑪蒂亞·森(2013)認為貧困并不僅僅是收入不足,而是一種能力的被剝奪現象。這種能力包括健康、精神、心理、權利等。本研究較認同以上對多維貧困的操作化指標。結合CLHLS問卷的可得性,首先是經濟維度,將問卷中“生活來源是否夠用”作為經濟貧困的判斷指標,肯定回答賦值為“0”,否定回答賦值為“1”,即為“經濟貧困”。其次是健康維度,將問卷中“您覺得現在您自己的健康狀況怎么樣”作為健康貧困的判斷依據,回答“很好、好”的賦值為“0”,回答“一般、不好、很不好”的賦值為“1”,即為“健康貧困”。再次是對于精神貧困的衡量,對于此方面的衡量采用問卷中的“您是不是經常覺得孤獨”,如果回答“很少、從不”則賦值為“0”,回答“總是、經常、有時”則賦值為“1”,則為“精神貧困”。最后是權利維度,此維度是既有研究中所忽視的,在對這一指標的測量時要著重關注農村老年人作為主體的能動性,Narayan D et al.(2000)曾指出對于個人生活決策制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利關系指標。本研究較為認同對這一概念的界定,所以在操作化時采用問卷中的“您自己的事情是不是自己說了算”,如果回答“總是、經常、有時”則賦值為“0”,回答“很少、從不”則賦值為“1”,則為“權利貧困”。

(3) 渠道變量:根據文獻梳理發現,養老保險作為可能的渠道會影響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關系。而對養老保險這一渠道變量進行測量時,采用的衡量指標是問卷中的“您是否享有養老保險”,肯定回答賦值為“1”,否定為“0”。

(4) 控制變量:本研究把已有研究中對于農村老年貧困的影響因素都作為控制變量,其中共分為三個方面:個體特征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受教育年限、身體受限;家庭特征選取的是家庭年收入水平、子女數量;區域特征分為東部、中部與西部* 東中西部地區的劃分是按照中國統計年鑒中的標準并結合問卷中所擁有的省份數量進行的操作化。。各變量的定義與描述性統計如表1所示。需要進行說明的是,由于本研究探究的是在勞動力外流的背景下其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影響,所以以下描述性統計中呈現的內容均是在清除了勞動力是否進行了外流這一變量中的異常值之后得出的結果,這樣會使得本研究的數量結果更加精準。

表1 變量的基本定義與樣本分布(百分比或均值)

由上表可以看出,就核心變量而言,從農村老年的經濟狀況來看,處于經濟貧困的為19.25%;就農村老年的健康狀況而言,處于健康貧困的為56.18%;從農村老年精神狀況的角度看,處于精神貧困的為34.31%;從權利保障狀況來看,處于權利貧困的占比為19.46%。以上數據說明,相比農村老年的經濟、精神、權利貧困,健康貧困現象尤為突出。出現此現象的原因是農村老年人身體抵抗力較弱,同時勞動力外流使得子女照護資源匱乏、養老服務在農村的覆蓋面有待拓展,所以在面對疾病時更容易陷入健康貧困?;诖?,在對農村老年精準扶貧過程中對其進行收入扶持的同時,一定要注重其健康狀況的改善,防止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從養老保險的參與狀況來看,未參與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為69.41%,參與的農村老年為30.59%,數據表明養老保險在農村老年群體的覆蓋面擴展方面依舊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四、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直接影響的實證分析

由于農村老年經濟貧困、健康貧困、精神貧困、權利貧困四方面均屬于二分類變量,所以在進行回歸分析時,采用二元Logit模型進行回歸。表2為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各維度的直接影響效應結果。

1.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的影響

從表2關于經濟貧困的回歸模型來看,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的緩解有著積極的作用。具體而言,勞動力有外流的農村老年人陷入經濟貧困的可能性比沒有勞動力外流的低46.7%。這說明子女中有外流的農村老年人能夠獲得更多的經濟支持,有利于其經濟貧困的緩解。這背后可能的原因主要有三點:第一,家庭中有勞動力外流的子女,其經濟實力會隨著進入城市務工而得到相應的提高,這就會直接提升外出務工子女對父母進行經濟贍養的能力;第二,“孝道”觀念并不會隨著子女流動而發生較大的變化,目前既有研究所提到的“孝文化”在農村的淪喪只是相對較少的部分,子代對父代進行必要的經濟支持與生活照料依然是農村代際支持的主流,所以對于父母的贍養依然是子女會積極履行的基本義務;第三,外流勞動力對老年父母進行經濟支持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也要滿足父母照顧其子女的生活成本的需求。從控制變量方面看,年齡越大、身體受限會使得農村老年人陷入經濟貧困的可能性增大,這點并不難理解,隨著年齡增大與健康狀況變差,會使得農村老年人拿出更多的經濟收入去治療自身疾病,這就會使得該群體更容易陷入經濟貧困的窘境。家庭收入越多、所處地區越偏向于中部亦或是東部地區,農村老年人陷入經濟貧困的可能性越小,這說明經濟貧困與否與農村老年群體所處的家庭經濟條件、區域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性別、婚姻、子女數量等方面的變量并未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產生顯著影響。

2.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的影響

從表2關于健康貧困的回歸模型來講,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的緩解有著正向影響。具體而言,有勞動力外流的農村家庭中的老年人陷入健康貧困的可能性比沒有勞動力外流的低45.4%。這說明勞動力外流并不必然會造成農村老年人的健康狀況變差,本研究認為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勞動力外流能夠給農村老年人帶來一些有利于其健康改善和健康投資的資源。正如學者Adhikari et al.(2011)研究指出,外出子女的經濟支持、健康信息與保健品購買知識都能幫助老年人減少慢性病帶來的痛苦,促進老年人疾病風險的降低。另一方面,勞動力外流促進了農村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人的身體鍛煉頻次,比如進行農業勞作、照顧孫子女等方面的活動都能間接增強農村老年人的健康狀況,緩解其健康貧困。從控制變量方面看,年齡越大、身體受限對于自身陷入健康貧困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這是因為隨著年齡變大,身體健康受到限制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無論從客觀上還是主觀上來講對于其自身健康的評價都不會過于樂觀,所以也會更容易陷入健康貧困之中?;橐鰻顩r、家庭收入都與農村老年人的健康貧困狀況呈現出顯著的負相關關系。

3.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的影響

從表2關于精神貧困的回歸模型來看,勞動力外流對緩解農村老年的精神貧困狀況并未產生顯著的影響。此點結論并沒有印證所謂的勞動力外流加劇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的說法,也并不能證明勞動力外流緩解了農村老年精神貧困。但是兩者之間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并不能說明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精神貧困沒有絲毫的關系。本研究認為,之所以勞動力外流并沒有對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產生顯著影響,主要原因有兩點:第一,與農村老年經濟貧困、健康貧困相比,精神慰藉的滿足情況對于老年人自身還是其子女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從子女的角度來講,常年在外務工,經常性的回家探望,滿足父母的精神需求并不完全現實。而從外流勞動力的父母來講,其自身對于子女外出務工回報的目標定位主要還是經濟方面,甚至愿意以犧牲自身的精神慰藉情況來促進家庭中的勞動力外流。第二,部分外流子女的不孝行為加劇了農村老年的精神貧困,但是很難通過具體的指標進行操作化或者用特殊的技術統計出來,正如學者劉燕舞(2016)指出,伴隨著農村大規模的勞動力外流,加之部分農村子女不孝的行為,使得留守老人無法獲得生活上的照料與情感上的支持,進而導致目前老年人自殺現象十分嚴重的情形。從控制變量方面講,年齡、區域特征均會對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具體而言,年齡越大的農村老年人陷入精神貧困的可能性越大,而越靠近東部地區的農村老年人陷入精神貧困的可能性同樣較高。

4.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權利貧困的影響

表2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直接影響效應

注:***、**及* 分別表示在1%、5% 及10%的統計水平顯著,變量括號內為參照項,數值括號內為穩健標準誤。

從表2關于權利貧困的回歸模型來講,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陷入權利貧困狀況有著顯著的影響。具體而言,有勞動力外流家庭中的農村老年人陷入權利貧困的可能性比沒有勞動力外流的低46.4%,顯然說明勞動力外流有利于農村老年人自主決策權利的提升。這背后的原因可能主要有兩點:其一,在勞動力外流的情況下,子女與老人的聯系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那么在農村老年日常生活中更多要取決于自身的決策。其二是父權制依然是農村家庭中不可忽視的現象。雖然在現代化與勞動力外流的沖擊下,父權制受到削弱,但在農村社會依舊有一定的生命力。從控制變量方面講,農村老年在陷入權利貧困當中也存在著明顯的性別差異,表2結果顯示,與老年男性相比,農村老年女性陷入權利貧困的可能性要比男性高84%,這背后的原因可能是與農村老年男性相比,女性對于自主決策的內容往往更偏向于搖擺不定,依附于配偶的特征較為明顯。區域特征也對農村老年權利貧困緩解狀況產生了顯著的影響。

以上研究結論只是部分驗證了研究假設1b,并未驗證研究假設1a。

五、 勞動力外流影響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作用渠道探析

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影響的直接效應主要是從家庭內部視角來對兩者的關系進行探究。但是在社會轉型、新型城鎮化等方面的作用下,勞動力外流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這一因素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影響會受到何種渠道的作用,從既有研究來看,較少有文獻涉及此項內容。但是,大規模的勞動力外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養老的功能,在此情況下,養老保險作為一項能夠使得農村老年人獲得固定經濟收益的正式制度而受到青睞。針對養老保險對農村老年貧困緩解的作用,目前的研究尚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學者左停等(2018)認為農村養老保險作為減輕農村老年貧困的核心制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也有國外研究利用數據進行實證分析指出,社會保險中的養老金計劃雖然可以減輕老年人的一些風險,但減少貧困的目標主要通過其他支出方案來實現(Franco D,2008)。以上觀點盡管對此問題的意見不統一,也只是在養老保險緩解農村老年貧困的程度上有不同,而對于養老保險減輕農村老年貧困這一觀點還是較為一致的。所以本研究據此判斷養老保險可能是作為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關系的作用渠道。在此部分主要考察養老保險是否會作為作用渠道來影響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關系。

1.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及其交互項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的影響

從表3結果可以看出,在從模型(1)到模型(2)的過程中,雖然在模型(2)中養老保險并未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產生直接性影響,但是在養老保險的作用下,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貧困的緩解效應有略微的下降。模型(3)的數據顯示在養老保險這一變量的作用下,勞動力外流對于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的緩解效應并不明顯,而勞動力外流與養老保險的交互項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狀況產生了顯著影響,這說明養老保險確實是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緩解的作用渠道。這背后的原因可能是養老保險作為農村老年人的經濟來源,在子女外出的情況下,可以是維持基本生活的重要資金。由于外流勞動力對于家庭中老年人經濟供養的匯款并非全部都是定期的,所以對于農村老年人尤其是貧困老人而言,如果想得到穩定的生活保障,參與養老保險并獲得養老金是較為明智的選擇,因為這是一筆十分穩定的物質生活來源。

2.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及其交互項對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的影響

從表3的結果不難發現,從模型(4)到模型(5)的過程中,即使在養老保險的作用下,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的緩解作用并沒有發生任何變化,這說明養老保險并不能對改善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發揮較大的作用。與此同時,從模型(6)的結果也可以看出,除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的直接影響效應以外,養老保險、勞動力外流與養老保險的交互項并未對其健康貧困產生顯著影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從模型(5)到模型(6)的過程中,在養老保險這一變量的作用下,勞動力外流緩解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的可能性降低,這說明養老保險及養老保險與勞動力外流的交互項也對緩解農村老年健康貧困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3.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及其交互項對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的影響

從表4的結果可以看出,無論是模型(1)還是模型(2),抑或是模型(3)中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勞動力外流與養老保險的交互項對農村老年精神貧困均未產生顯著性影響。這就進一步說明了農村老年人鼓勵子女外出務工的主要目的依然是獲取足夠的資金,并不會考慮到自己的精神生活,甚至愿意控制住自身的精神訴求以支持勞動力外流,因為勞動力外流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維持基本生計的重要支撐,更是促進家庭發展甚至擺脫貧困命運的可行之法。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現象可以忽視,忽視的后果很有可能導致農村老年孤獨、抑郁甚至自殺等惡劣后果。這是與目前正在推進的“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內容相違背的,因此在農村老齡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過程當中應該十分重視對老年的精神贍養,提高農村老年的幸福感。

表3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及其交互項對農村老年經濟、健康貧困的影響

注:***、**及* 分別表示1%、5% 及10%的水平顯著,變量括號內為參照項,數值括號內為穩健標準誤,X表示交互項。下表同。

表4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及其交互項對農村老年精神、權利貧困的影響

4. 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及其交互項對農村老年權利貧困的影響

從表4的結果不難發現,無論是模型(4)還是模型(5),核心自變量、渠道變量均對農村老年權利貧困產生了顯著影響。與此同時,模型(6)中勞動力外流、養老保險、勞動力外流與養老保險的交互項也均對農村老年權利貧困緩解產生了顯著的影響。由此結果不難看出,養老保險制度不僅僅是一種經濟資源,更是一種政策資源,對于老年自主決策權利的提升有著積極的意義。具體而言,如果農村老年人擁有了養老金,那么老年人對于家庭而言不再是一種負擔,更多的是一種家庭收入來源的供給者的角色。在勞動力外流的背景下,農村老年的自主權本身就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加之養老保險的催化作用,農村老年人的經濟實力與處理日常生活的能力均能得到進一步的提升。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是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兩者關系的作用渠道,具體而言,養老保險是作為調節變量而形成作用渠道的。本研究所做的穩健性檢驗結果也印證了養老保險就是兩者關系的調節變量*囿于篇幅所限,不再對穩健性檢驗的結果進行展示,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同時以上研究結論只是部分驗證了研究假設2a,并未驗證研究假設2b。

六、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實證分析了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直接影響及其作用渠道,研究結果主要有三個方面:(1) 相比農村老年的經濟、精神、權利貧困,健康貧困現象尤為突出;(2) 勞動力外流緩解了農村老年的經濟貧困、健康貧困與權利貧困,卻未對其精神貧困產生顯著影響;(3) 養老保險作為作用渠道影響了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之間的關系,并主要對農村老年經濟貧困與權利貧困起到了調節作用,對農村老年的健康貧困與精神貧困并未起到顯著的作用?;谝陨涎芯堪l現,本研究對勞動力外流與農村老年多維貧困關系的認識,既不認同已有研究中的“加劇”論,也并不完全贊同所謂的“緩解”論。

結合本研究的具體結論,為實現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精準治理,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議:第一,以提升農村老年的醫療服務可及性為載體改善養老保障的供給結構。從表1的描述性統計結果不難看出,在勞動力外流的背景下,農村老年的健康貧困現象較為突出,這不僅需要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更需要提升其基本醫療服務的可及性。與城鎮老年不同,農村老年在生病之后往往傾向于去鄉鎮的診所或者衛生院治療,而這些往往并不是醫療保險報銷覆蓋的地點。為改善這一現狀,一方面政府可以定期派城市公立醫院醫生進入農村開展健康教育與免費問診服務,另一方面也可以適當擴展醫療保險報銷的地點。第二,以豐富農村老年的精神生活為著力點完善養老服務供給內容。從表2的回歸結果可知,勞動力外流對農村老年精神貧困的緩解并未產生顯著性影響,即使在加入了養老保險這一渠道變量之后依然如此。這說明勞動力外流已經使得子代經常性的精神贍養無法發揮獨特的作用,與此同時養老保險的精神改善效應也十分有限,建議政府不僅應該將農村老年的精神贍養納入法律的軌道之中,并且應該形成以權利激勵為導向的法律完善思路。正如有學者指出現有“義務約束模式”養老立法往往注重管理與規制,并未真正關注義務主體的現實困境。在此方面,國外的先進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如韓國的《孝行獎勵資助法》和新加坡的《贍養父母法令》中都直接采用工作、購房優惠等方法對青年人對父母的精神贍養進行直接的物質鼓勵(粟丹,2017)。此方面對中國農村老年的精神贍養尤其具有啟發性意義。第三,以改善農村老年的生活質量為目標提高物質保障的供給水平。從表3—表4的回歸分析可以了解到雖然養老保險作為機制調節并緩解了農村老年的經濟貧困、權利貧困,但是對于健康貧困與精神貧困的緩解效應依然有限。所以應該在現有的農村養老金水平之上,考慮到農村老年實際的健康狀況、精神需求等多方面的生活質量的要求,通過一定的激勵措施鼓勵參保者選擇較高的繳費檔次,進一步提升養老保險所帶來的物質收益,使得其金額增長不僅要與當前的市場物價水平相關聯,更要留出適當的資金空間以供農村老年人改善自身的日常生活質量,讓農村老年人生活得更有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由于數據限制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方面,我們主要關注勞動力是否外流對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影響,但是缺乏更深入探討外流勞動力與老年父母的居住方式相結合之后更細致的類型劃分是否會同樣影響農村老年多維貧困;另一方面,我們對調節機制的作用研究探討還不夠具體,比如不同的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是否會導致農村老年多維貧困的緩解程度不同。這些都有待于在未來研究中進一步探討和分析。

參考文獻:

1. Adhikari R.,A.Jampaklay and A. Chamratrithirong.Impact of Children’s Migration on Health and Health Care Seeking Behavior of Elderly Left Behind.BMCPublicHealth,2011,1: 143.

2.BaldassarL.TransnationalFamiliesandAgedCare:TheMobilityofCareandtheMigrancyofAgeing.JournalofEthnic&MigrationStudies,2007,2:275-297.3.FrancoD,MRMarino,andPTommasino.PensionPolicyandPovertyinItaly:RecentDevelopmentSandNewpriorities.GiornaleDegliEconomistiEAnnaliDiEconomia,2008,2:119-159.

4. Narayan D, R Patel,and K Schafft, et al. Can Anyone Hear Us? Voices of the Poor.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 2000, 13:377-379.

5. 阿瑪蒂亞·森著,任賾、于真譯:《以自由看待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6. 陳彩霞:《經濟獨立才是農村老年人晚年幸福的首要條件—應用霍曼斯交換理論對農村老年人供養方式的分析和建議》,《人口研究》2000年第2期。

7. 陳柏峰:《代際關系變動與老年人自殺——對湖北京山農村的實證研究》,《社會學研究》2009年第4期。

8. 樊士德、江克忠:《中國農村家庭勞動力流動的減貧效應研究——基于CFPS數據的微觀證據》,《中國人口科學》2016年第5期。

9. 賀雪峰:《農村代際關系論:兼論代際關系的價值基礎》,《社會科學研究》2009年第5期。

10. 姜向群、鄭研輝:《中國老年人的主要生活來源及其經濟保障問題分析》,《人口學刊》2013年第2期。

11. 廖小平:《中國傳統家庭代際倫理的現代轉型和重構》,《東南學術》2005年第6期。

12. 劉燕舞:《農村家庭養老之殤——農村老年人自殺的視角》,《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2016年第4期。

13. 宋月萍:《精神贍養還是經濟支持:外出務工子女養老行為對農村留守老人健康影響探析》,《人口與發展》2014年第4期。

14. 舒玢玢、同鈺瑩:《成年子女外出務工對農村老年人健康的影響——再論“父母在,不遠游”》,《人口研究》2017年第2期。

15. 粟丹:《“孝道”視角下我國養老立法的要求及完善路徑—以“精神贍養”條款為中心》,《浙江學刊》2017年第2期。

16. 左停、趙夢媛、金菁:《路徑、機理與創新:社會保障促進精準扶貧的政策分析》,《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1期。

猜你喜歡
外流養老保險勞動力
基于Fluent的賽車翼板外流場設計與仿真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河南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5.81萬人
廣東:實現貧困勞動力未就業動態清零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人口外流成因及對策
不外流
退休后可以從職工養老保險轉為居民養老保險嗎
獨聯體各國的勞動力成本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