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不少國家面臨著少子化、老齡化的社會問題,
看看他們是如何鼓勵生育的。
日本
多個舉措
鼓勵生育
日本政府很早就意識到日本正陷入高齡化和少子化泥潭,也通過了《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和少子化社會對策大綱等種種應對少子化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戰略,試圖提高生育率,但收效甚微。
日本政府從兒童補貼、保育設施、職場支援、稅收優惠等幾個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如為了鼓勵生育,日本從1972年起就斷續施行了兒童津貼制度,每月補貼數千日元。早期的兒童津貼制度對兒童年齡等有較多限制,有些僅限于兒童3歲以前或者6歲以前,并且對家庭收入有限制。而2010年施行的兒童津貼制度則取消了家庭所得限制,規定15歲前每月可領取1.3萬日元。2012年這一政策又有變化,對家庭所得有所要求,并且對3歲以下和3歲以上15歲以下的兒童實行1.5萬日元和1萬日元的差異補貼??紤]到巨大的育兒成本,這一津貼只不過杯水車薪,有研究指出其對提高出生率并無實質性意義。
韓國在1960年初開始控制人口,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1964年之后,韓國開展了大范圍的計劃生育活動,通過各種途徑推廣和鼓勵人們采用避孕方法,生育率隨之下降到1995年的1.65。韓國政府于1996年取消了控制人口出生的政策,并針對結婚、生育、子女養育等環節制定了獎勵政策。例如,政府面向月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新婚夫婦每年提供5萬套保障性住房,為懷孕女性提供一定的產前診查費用,子女不滿6歲時,女性可以有1年時間在家養育子女,每月可領取40萬~50萬韓元的底薪,并保留職位等。但是,這些鼓勵生育的政策效果也不明顯。
俄羅斯政府為了扭轉人口負增長可謂是煞費苦心。俄羅斯的一個州甚至將每年的9月12日設為“懷孕日”,這天所有的已婚夫婦都可以放假,以便專心在家“造人”。2006年,俄羅斯頒布實施了“母親基金”法案,從收入、教育、住房、就業及社會保障等多個層面深入挖掘了俄羅斯人口增長潛力,這個法案對生育第二個以及更多孩子的家庭提供補貼。從2013年開始,俄羅斯大多數共和國、州、邊疆區和直轄市更是采取措施加大刺激生育的力度,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向生三胎或更多子女的家庭提供每月5000盧布至11000盧布的資金支持。
在俄羅斯,生育子女多的婦女會被人們稱為“英雄母親”,不僅放產假3年,而且工資獎金照發,職位保留到產假期滿。為了讓女性在生育后沒有后顧之憂,2013年12月俄國杜馬通過法案,確保生育三個孩子的女性可以有4年半的產假在家照顧子女,并且會獲得一定的補助。為了鼓勵在職女性也積極生育,還規定產假時間算入工齡,女性可以隨時要求返回工作崗位。近些年的生育鼓勵政策,不僅讓俄羅斯的生育率從1999年的1.16回升到2012年的1.6,走出了“低生育率陷阱”,俄羅斯的出生率更是提高了30%。
新加坡在1960年開始推行“兩個就夠了”的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率急劇下降,從1963年的5.01下降到1977年的1.82。當總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持續了10年后,也就是到了20世紀80年代中期,新加坡政府對原先的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認真檢討,取消了這個政策,并采取鼓勵國人多生孩子的措施。
丹麥法律規定,孕婦從預產期前4周開始休假;產后有14周產假,這期間配偶享有兩個星期的假期;在孩子出生14周后,夫妻雙方還各有32周的“父母假”,可自由安排何時休假;夫妻雙方能享有的帶薪產假加起來最多可達52周。
丹麥政府提供的生育津貼按周計算,根據產前工作時間及工資的不同有所區別。根據丹麥的最新規定,2012年生育津貼稅前最高為每周3940丹麥克朗,2013年則為4005克朗。產婦在享受公司帶薪假期間,政府用這一部分福利貼補公司在員工帶薪產假工資上的開支。如果公司在產假期間支付的薪水低于政府的生育津貼,那么政府將補貼產婦其中的差額。
瑞典政府認為,生寶寶不是媽媽一個人的事兒,父親也必須承擔責任。作為世界上第一個立法對男性休產假做出規定的國家,瑞典語里甚至有一個專門的單詞“papaleding”叫做“父親休產假”。為了鼓勵父親多休產假,瑞典的社會保障部門還設立了獎金,在休夠法定的60天產假后,父母每多休30天產假,就可多領取3000克朗獎金,如果父親和母親在休產假上做到“完全平等”,即每人休假240天,這對父母可領取135000克朗的最高獎金。
此外,根據瑞典法律規定,準媽媽們可以在預產期前7周開始休預產假,在孩子8歲或讀完小學一年級之前,父母可以將自己的工作時間縮短最多四分之一,比如,如果每天需要工作8個小時,帶孩子的爸爸媽媽每天就只需要工作6個小時。
2003年,西班牙的一個小鎮推出了一項史上最萌的生育鼓勵政策:每生一個寶寶就獎勵一頭價值300美元的伊比利亞小奶豬。事實上,由于經濟、歷史和觀念的原因,西班牙的生育率逐年下降,人口老齡化問題十分嚴峻,西班牙政府為了鼓勵年輕人生育,對生育孩子的父母每個月補貼300歐元,生育的子女越多,補貼的額度就越大。
隨著出生人口的減少,如何提高生育率已成了德國的一項重要國策。德國政府規定,停職在家照顧孩子的父母全年每月可得到相當于稅后月收入2/3的補貼,每月最高可達1800歐元。如果父母中的一方繼續停職兩個月,則可享受14個月的補貼,即最高為2.52萬歐元的生育福利津貼。然而,盡管采取了鼓勵生育的措施,1970年—2006年,德國的總生育率仍然從2.0下降到1.3,是世界上生育水平較低的國家之一。其他歐洲國家的情況也大致如此,鼓勵生育的政策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