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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監檢聯絡單的壓力容器和鍋爐監督檢驗問題的分析

2018-08-16 08:55蘇文娟
中國特種設備安全 2018年7期
關鍵詞:保證體系分包鍋爐

蘇文娟

(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常州分院 常州 213016)

壓力容器和鍋爐屬于特種設備,我國對容器和鍋爐等壓力設備的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由來已久,壓力設備質量安全基本在可控范圍內[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22號文件《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為適應近年來容器和鍋爐制造生產水平的發展,監督檢驗的管理辦法也與時俱進。2018年3月6日,總局令第196號予以廢止《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2014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TSG R7004—2013《壓力容器監督檢驗規則》(以下簡稱《監檢規》)明確了容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改造及修理各環節需遵守的規范,并首次提出了基于質量計劃的監檢模式,質量計劃充分體現了容器制造特點,監督檢驗根據容器結構和技術工藝設置相應的檢驗控制點。201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TSG 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固容規》)第六章“監督檢驗”在《監檢規》的基礎上,適當梳理、整合、精煉,形成了目前壓力容器監督檢驗遵守的規范。壓力容器的監檢[2]是在壓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單位(以下簡稱受檢單位)的質量檢驗、檢查與試驗(以下簡稱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的過程監督和滿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驗證。

鍋爐的監檢[3]同樣是對制造單位、安裝、改造、修理等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實施的過程監督和滿足《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4](以下簡稱《鍋規》)規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驗證活動。通過對《固容規》6.1.5監檢機構職責、6.1.6監檢員職責和《鍋爐監督檢驗規則》(以下簡稱《鍋監規》)1.3.6監檢機構和監檢人員的職責的解讀,壓力容器、鍋爐的監督檢驗主要涵蓋以下兩方面:1)對受檢單位的質保體系實施狀況進行評價;2)對約請檢驗的產品進行制造過程的監督檢驗。當發現受檢單位質保體系實施或者壓力容器、鍋爐安全性能存在一般問題時,及時向受檢單位發出《監檢聯絡單》,當發現嚴重問題時,監檢機構簽發《監檢意見通知書》。

1 監督檢驗概況

筆者所在城市常州市主城區(不包括溧陽市、金壇區)2016年壓力容器、鍋爐特種制造企業70家,2016年實施監督檢驗的鍋爐、壓力容器等壓力設備96634臺批次;2017年制造企業為74家,2017年實施監督檢驗114796臺批次,具體見表1。

表1 2016年、2017年常州市城區特種設備制造監督檢驗情況

2016年筆者所在監檢機構和監檢人員共出具聯絡單80份、意見書1份,指出問題245項;2017年出具聯絡單41份、意見書1份,列出問題77項(見表2)。下文將針對聯絡單和意見書的內容來進行分析。需要說明的是,所指出的問題數目并不涵蓋監檢人員在企業制造過程中發現的所有問題數量,監督檢驗人員現場指出的部分不規范之處,制造單位當即整改完畢,那么監檢人員并不一定會再出具聯絡單。

表2 制造監督檢驗中發現問題匯總

2 質量保證體系存在的問題

圖1為對2016、2017年兩年發現問題的匯總和比較,從圖中可以看到,2017年各類問題有顯著的減少。從圖2可以看出質量保證體系方面的問題占比達到了76%,2017年雖問題總量大幅度減少,但質保體系方面的占比仍達到67%(見圖3)。從質保體系管控的角度出發,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各環節需以18個基本要素為抓手[5];分別為管理職責,質量保證體系文件,文件和記錄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業(工藝)控制,焊接控制,熱處理控制,無損檢測控制,檢驗與試驗控制,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控制,不合格品(項)控制,質量改進與服務,人員培訓、考核及其管理,其他過程控制,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這是監檢機構和監檢人員對制造單位體系檢查中重點關注的環節[6]。

質保體系方面的問題大部分均在對受檢單位進行質量保證體系實施狀況評價的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固容規》6.1.5中列出了“定期組織對受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實施狀況進行評價”,此外,《鍋爐監督檢驗規則》2.1.1條明確指出,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價。因此,基于上述規范要求,筆者所在監檢機構,每年對制造單位至少進行一次質保體系評價,檢查組人員主要為本單位質量控制部門(總師辦)和責任檢驗工程師,按照專門制定的作業指導書《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監督檢查工藝》實施檢查。專項的監督抽查,是對制造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一次全面檢查,類似于人的定期體檢,可以從宏觀層面為生產企業的質量把關,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的制造單位發生制造過程質量失控的概率必然較大,從聯絡單反饋的情況來看,定期對質量保證體系進行評價是十分必要的。

圖1 2016年、2017年監檢發現問題匯總

圖2 2016年監督檢驗中發現問題分類

圖3 2017年監督檢驗中發現問題分類

本文中聯絡單所指出的質保體系方面的有關問題主要體現在:管理職責,體系文件,文件和記錄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業(工藝)控制,焊接控制,熱處理控制,無損檢測控制,理化檢驗控制,檢驗與試驗控制,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控制,人員培訓、考核及其管理,質量改進與服務這13個方面,以下做具體分析。

1)管理職責。主要問題為質保體系中質保工程師、某些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不在崗,質保工程師違規兼任了責任檢驗人員;受檢單位缺少每年一次的管理評審。管理職責要求質量管理體系人員踐行受檢單位質量方針和目標,若質量保證體系人員有缺失,或者不具備履行職能的能力,那么質量管理體系就無法正常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就形同虛設了。

2)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質量體系文件未根據現行相應法規、標準的要求及時修訂,例如TSG R0004—2009、NB/T 47008—2010屬于已過期標準;質量計劃的編制未根據產品特性設置控制內容和要求;質保手冊未體現對實際存在的分包方的質量控制內容。質量保證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文件等共同構成了制造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文件。質量保證體系程序文件內容應完善。質保體系文件并不是生搬硬套的文件,而應該根據制造單位實際情況,設置控制點,保證可操作性。

3)文件和記錄控制。發現的問題為:制造單位缺少最新的標準和技術規范;分供方的資格證明文件過期;制造過程記錄填寫要求不明確。質量保證體系要確保各環節使用的受控文件、相關記錄表格為有效版本。

4)材料、零部件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在聯絡單全部問題中占比較高,2016年有43項,占比17.6%;2017年有12項,占比15.6%。問題主要為鋼材存放無序,未按照待檢區、合格區、不合格區分區堆放;無不銹鋼專用場地;受壓材料和非受壓材料未分開堆放;材料領用和標記移植不規范;合格分供方評價過期。材料管理是承壓類產品溯源的起點,材料質量不可靠或材料誤用帶來的危險是巨大的,制造單位需要明確對分供方實施評價的要求,保證采購的材料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另外,對材料的復驗、保管、標記、領用和代用都需要符合程序。

5)作業(工藝)控制。主要問題體現在作業工藝文件流轉未到位;工裝、模具建檔、保管不規范。

6)焊接控制。發現的問題主要為焊材的保管和領用不規范;焊材庫溫度、濕度要求不滿足要求;焊接試驗室堆放雜物;焊工檔案有缺失;不銹鋼和碳鋼焊條未分開回收。

7)熱處理控制。主要問題為熱處理分包評價資料已過期失效,或者評價后記錄報告不完整。

8)無損檢測控制。主要問題為無損檢測工藝未及時修訂;無損檢測分包協議已過期失效,或者分包方人員資質已過期;未見無損檢測自校準規程;未按規定每半年做黑度計核查;無損檢測人員數量不符合許可條件要求;射線曝光曲線已經過期;RT檢測工藝卡中缺少是否需要進行工藝驗證的內容。2016年質保體系檢查指出了大部分上述問題,2017年有顯著的改善,問題數量從40減少為4。

9)理化檢驗控制。問題主要為未對理化分包方進行評價;理化分包協議已過期。

10)檢驗與試驗控制。主要問題在于對檢驗與試驗場地的管理不到位;工裝設備臺賬有缺失。

11)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控制。發現的問題主要是一些計量器具未按規定校準,或者缺少相應的校準標識,計量器具校準與否會影響檢驗和試驗的準確度。

12)人員培訓、考核及其管理。問題為部分單位缺少人員培訓年度計劃和記錄。

13)質量改進與服務。問題主要集中在缺少每年至少一次的內部審核,以及采取的糾正措施;缺少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統計及分析。

3 制造過程存在的問題

監檢的另一項內容即是對約請檢驗的產品進行過程監督檢驗。制造過程的監督檢驗主要包括對技術文件、材料監檢、焊接過程(包括焊接工藝評定、產品試件、熱處理和現場焊接等)和耐壓試驗、泄漏試驗等重要工序進行資料審查或者現場確認。聯絡單中所列出的制造過程中的問題存在于上述各環節中,以下做具體分析。

1)設計文件審查。設計文件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有,如某容器本體帶有安全閥,設計時提出了氣密性試驗要求,設計者給出的該壓力容器的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為設計壓力,不合理。因為按照《固容規》3.1.9.2條,安全閥動作壓力不得高于最高允許工作壓力,而氣密性試驗的壓力為設計壓力,那么設計壓力下,安全閥已經動作,氣密性試驗無法進行。此外還發現問題如設備疲勞分析設計不符合標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履行設計更改手續;設備某處連接形式與圖紙不一致;十分嚴重的一例為缺少設計圖樣和工藝文件,容器已開始進入制造環節,質保體系嚴重失控。鍋爐的設計文件不同于容器,監檢人員重點審查是否有審核鑒定章以及節能審查章。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等技術文件的審查是影響容器、鍋爐本質安全的關鍵環節,需監督檢驗人員重點關注。

2)材料監檢。本文第2節中指出了材料、零部件控制存在的問題,若在質保體系中存在管理疏漏,那么極其容易在具體的產品生產過程中,出現材料誤用、材料質量證明書不符合《固容規》《鍋規》的要求等現象。特別是2016年開始實施的《固容規》對材料的信息化標識提出新要求,這也是未來的趨勢,方便對主要受壓元件進行追溯。發現如下問題:鋼板標準不符合圖樣要求;鋼板力學性能試驗報告爐批號和質保書不一致;鋼板材料二維碼無法讀??;基層實際使用材料Q245R不符合圖樣要求Q345R且未辦理材料代用手續;人孔蓋板厚度不符合設計要求。

3)焊接制造過程。焊接制造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有:缺少焊工鋼??;缺少工藝中要求的焊接預熱記錄;焊縫錯邊量超標;角焊縫高度不足;未按焊接工藝施焊;個別焊工未按規定使用焊條保溫筒。焊接工藝評定和產品焊接試板是監檢中需要關注的兩大重點,聯絡單中與此有關的失控現象較少。焊接質量決定了承壓設備的質量安全;再小的問題都可能是安全隱患,進而滋生事故;某條帶缺陷的焊縫便可引起重大爆炸事故;所以要求制造單位高度重視焊接過程,《固容規》上也要求監檢人員抽查焊工資格、實際施焊工藝參數與焊接工藝規程的符合性。

4)外觀及幾何尺寸。發現問題有:容器封頭存在好幾處銹蝕凹坑,應修磨或者補焊;質量證明書內結構尺寸檢查報告中多項檢查項目的標準值和實測結果與該臺產品不符。宏觀檢查在《固容規》中要求的監檢項目類別為B類,即對壓力容器安全性能有較大影響的重點項目,要求監檢員現場監督該項目,焊縫的布置情況、母材表面和焊接接頭表面質量是需要關注的重點,換熱器還需檢查管板和換熱管的脹接外觀質量。

5)無損檢測過程。發現問題為:評片記錄無評片人員簽名;分包無損檢測,但射線檢測工藝卡是制造單位人員簽名;底片長度未能覆蓋焊縫尺寸;無損檢測焊縫部位編號不按要求編制工藝,較隨意;無損檢測時機不對,未完成便進行壓力試驗。無損檢測是對焊接質量檢驗的重要手段,《固容規》6.2.2.6條和《鍋規》4.5.6.1條均明確要求,應在無損檢測后進行耐壓試驗。

6)壓力試驗。存在的部分問題為水壓試驗場地無安全防護設施、缺警示標記。其他問題如:大型設備不能在專用場地試壓水壓試驗未制訂專用試驗方案及安全防護要求;部分水壓試驗用壓力表已損壞,壓力表已過期或無檢定合格標簽;水壓試驗區試壓工裝如盲板等標記不全;水壓試驗密封不符合要求。

7)出廠資料。產品資料應按《固容規》4.1.5和《鍋監規》4.6.1的要求,進一步完善。

8)其他問題。安全附件許可證限定其安全閥的使用溫度范圍為-29~635℃,超出了公司真空絕熱深冷貯罐的工作溫度范圍;分段出廠的產品發至現場未約請監檢人員繼續監檢;《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第1號修改單規定了新的熱效率限定值,要求盡快完成相關型號工業鍋熱效率能效測試。安全閥認證認可規定的使用溫度范圍必須涵蓋產品工作溫度范圍,一旦失效將影響整體安全性。此外較為嚴重的一個問題為,分段出廠的產品發至現場未約請監檢人員繼續監檢;當地質監機構已發文同意我方繼續實施現場檢驗,但制造單位遲遲未通知約請檢驗;在出具聯絡單和意見書后實施現場監檢。

4 分析和結論

通過對監檢出具聯絡單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承壓類特種設備制造過程中仍存在不少問題。針對聯絡單中的共性問題和某些典型狀況,提出如下分析。

1)加強質量保證體系狀況的監督管理。2016年、2017年質保體系問題均占比50%以上,分別指出和質保體系有關的各類問題185項和52項;足以見得《固容規》和《鍋監規》要求的對制造單位質保體系實施定期監督檢驗是十分必要且有成效的。筆者監督檢驗駐廠中發現企業質保體系運行正常的,制造生產過程則相對有序規范;反之,質保體系不健全的制造單位,制造生產過程較易出現各種不符合項。制造許可證的審核換證為每4年一次,所以監督檢驗機構務必每年至少組織1次對受檢單位的質量體系實施情況的評價,糾正質保體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受檢單位增強質量意識,監督檢驗人員需時刻關注資源條件變化情況,保證許可證有效期內受檢單位質保管理體系基本可靠,特別需要關注的是質量保證體系責任人員不到位、材料管理失控、焊接失控和無損檢測失控問題。

2)加強對壓力試驗的制造過程監督。耐壓試驗是制造過程的A類檢驗項目(現場檢驗停止點),對設備的安全性能有重要影響。監檢人員務必按時達到試驗現場。制造單位務必按照水壓試驗、氣壓試驗的要求,確保壓力試驗符合規范標準及設計要求。對水壓試驗現場安全防護不當是聯絡單中出現頻次較高的一項問題,制造單位容易忽視安全防護。某制造單位水壓現場,曾發生操作人員盲板拆裝不當,又因缺乏安全防護而導致的人員受傷事故。安全防護是對自身和他人的保護,務必在壓力試驗現場設置警示標記。

3)重點關注分段出廠的設備的監督檢驗。聯絡單和意見書中有一例為產品分段出廠后,遲遲不約請筆者所在監檢機構人員前往開展監督檢驗,造成監檢工作無法閉環。后筆者所在監檢機構質量管理部門專門約定對分段出廠設備的監檢檢驗要點。關鍵的一點無論是否約請監檢機構到現場進行組焊與水壓的監檢,在產品分段出廠時,一律發部件監檢證書,并在證書增加分段出廠的相關說明;當制造單位要求制造地檢驗機構赴設備現場進行組焊監檢時,應事先獲得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書面同意?,F場監檢結束后,應按體系文件規定收回原分段產品監檢證書,重新出具整體產品監檢證書。通過程序上的閉環控制,防止沒有經過整體監檢的設備進入使用環節。

4)加強對無損檢測分包方的質量控制。監檢中發現有無損檢測分包報告疑似造假現象,某無損分包項目部因人手不夠,出現代替簽名等狀況。監檢人員在監檢工作中注意識別,加強對無損分包單位的質量控制,建議從以下方面著手:(1)審查制造單位對分包單位的評審資料,包括分包方的資格證書、項目管理制度、項目合同、分包單位簽發人員名單和項目部人員名單、資格證、注冊證,以及人員簽名樣本、檢驗專用章樣本。(2)審查檢測報告是否有編制、審核、簽發三級簽字,制造單位的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該對分包報告進行簽名確認。(3)監檢人員應復審報告的真實性。分包方人員的欠缺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報告的準確性,無法保證焊接質量得到有效檢驗,從而影響容器、鍋爐的質量安全。

壓力容器、鍋爐的制造監督是個系統工程,它貫穿在產品的整個制造周期中。監督檢驗聯絡單反映了目前監督檢驗中存在的共性問題:

1)質量保證體系方面的缺失;

2)產品的生產制造過程如設計文件、材料入庫、焊接過程、熱處理、無損檢測、壓力試驗等環節的不足。質保體系的健全與制造過程的規范性息息相關,尤其需要引起重視。監督檢驗機構和人員檢驗中需要強化制造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識,引導制造單位按照法律規范要求制造安全可靠的特種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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