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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何來

2018-09-06 03:25菊子
書城 2018年9期
關鍵詞:???/a>移民婚姻

菊子

印裔美國女作家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因為小說集《解說疾病的人》(The Interpreter of Maladies)而獲得二000年的普利策獎。一般讀者和觀眾最熟悉的,大約還是她的《同名之人》(The Namesake,又譯《同名人》)。小說寫的是美國的印度移民的故事,后來被改編成電影。電影里有一個相親場面,女子進屋時,在門口看到男子的鞋,開心地把腳伸進他的大鞋,臉上浮出頑皮的笑容。

這樣溫情地描寫“包辦”婚姻,符合整個小說和電影的基調。事實上,“包辦”婚姻的脅迫程度各有不同,當代印度父母安排子女婚姻大事,相當于中國父母串通七大姑八大姨給婚齡孩子們介紹對象。我們從小讀五四青年如何逃脫包辦婚姻的故事讀多了,看到這樣的場面就想到“包辦”,覺得拉希莉的描寫多少有點粉飾太平的味道?!锻恕分羞@對男女相濡以沫,但他們在美國出生的兒子,回印度尋根,最后仍然是愛上了一個族外的白人女性。

拉希莉的作品讀多了,便大致熟悉了她的定位和文字風格。她出生在英國,父母最初都來自印度,后隨父母移居美國羅得島州,在紐約和波士頓上大學,博士學位是文藝復興研究。因為這個緣故,她的故事,她的主人公大抵都是印度移民,尤其是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描寫的場所有的在印度,但大部分是在美國,尤其是波士頓附近。

我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公司總部在硅谷,總裁就是印裔,公司在印度還有分部。認識的印度同事多了,發現他們和中國人相比起來要傳統得多,尤其是在男女關系和女性地位方面。其實,至少在美國,印度女性是相當成功的,競爭比較厲害的領域里,譬如公司高管、醫生、律師以及政界,印度女性都不少。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妮基·黑利就是第二代印度裔,擔任大使之前已經當過南卡羅萊納州的州長。盡管如此,印度人的婚姻和夫妻關系還是比較傳統的。

我們部門這幾年招的新人中,以印度人居多。只覺得隔三岔五地有人回印度。有一次跟一個小伙子開玩笑,說他會不會帶著新娘回來。他笑而不答。等他回來時,果然,手上多了一只戒指。他訂婚了。

后來發現一個規律:這幾個小伙子一趟一趟地往印度跑,就是去見新娘的。一次看不中,再跑一次;看中以后,又再跑一次,一切進展順利,就可以舉行婚禮了?;槎Y都排場熱鬧得很,有連續三天的,有連續七天的。有個女孩回印度結婚時,還讓另外一位同事在一間會議室里擺好大屏幕,現場直播她的婚禮。

這些人即使是已經到了美國,大部分結婚依然是通過“安排婚姻”(Arranged Marriage)。父母之間互相挑選,其他方面都合適了,就安排年輕人互相見面,一個不成,再另外安排一個,直到雙方滿意為止。相比之下,男女兩情相悅、自己愛上的婚姻反而是例外,要專門強調一下是“愛情婚姻”(Love Marriage)。有個女孩自己選上了如意郎君,但為了不忤逆父母,就想了個小心思,七拐八彎地讓自己的男朋友的名字出現在爸爸媽媽提供的候選人名單上,繞了幾圈以后再假裝“選”上他,于是父母女兒毛腳女婿皆大歡喜。

和印度同事有了這些接觸以后,回頭再看《同名之人》,就不再覺得拉希莉是在粉飾太平了—這一代印度人依然覺得“安排婚姻”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小說中的上一輩,就更是覺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順理成章了,只不過這里的“婚姻”不是完全脅迫的“包辦”,而是“安排”。

《不適之地》上篇

最近剛剛在上下班開車途中聽了拉希莉的《不適之地》(Unaccustomed Earth)。書名顯然是經過一番考究的,“un-accustomed”說明已經包括了一個試圖適應卻發現無法適應的過程。用earth(土壤)而不用land(國土),比較起來,“土壤”包含的內容,比抽象的“國土”要具體得多。

小說集共收有八篇小說,分上下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篇就是《不適之地》,女主人公魯瑪嫁了一位白人,生了一個兒子。她的母親剛剛去世,父親賣掉了他們的房子,獨自住在公寓里。故事開頭,父親來魯瑪居住的西海岸訪問,很快和魯瑪的兒子建立了親熱的關系,并且帶著他,在門口的花園里種植花果蔬菜。

小說題目是“不適”,故事中并無太大不適之處,尤其渲染祖孫輩相處融洽,讓我覺得有點粉飾太平的味道。唯一令人想起印度的保守傳統的,是父親在喪偶以后與另外一位女性交往時,顯得有點鬼鬼祟祟、偷偷摸摸—他們沒有打算正式結婚,只是約定每年參加同一家旅行團。父親沒有將這種關系變得正常和長久的計劃,也沒有告訴女兒的打算。但這種“不適”,似乎并不來自土壤—父親的女朋友是非常獨立的女性,并不是期待男人照顧與指揮的傳統印度女性。

《地獄—天堂》(Hell-Heaven)是移民故事,剛開始時是移民老鄉們互相幫襯的情景,當初中國留學生初到美國時,大抵就是這樣的情形。敘事人童年隨著母親在外玩耍時,遇到了一位同樣也是來自印度西孟加拉省的叔叔。叔叔從此成為他們家晚餐桌上的???,偶爾不來,“我”和母親都若有所失。

然而,那一天終于來到,叔叔和一位本地白人戴比約會,結婚生子,并且離印度社區越來越遠。叔叔把印度朋友們請到家里時,大家更深地體會到了他們之間的距離和隔閡。再后來,戴比卻告訴他們,叔叔和她離婚了,他究竟還是愛上了一個和他一樣也是來自印度的孟加拉人。

《住宿安排》(A Choice of Accommo-dation),是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對夫婦之間的事情。這對夫婦在這個故事里的變量是:他是印度人,她是白人;他來自富裕的印度家庭,她來自家境不好、子女眾多的白人家庭;他受到了良好的私立學校教育,而她只有勉強靠著助學金讀書。但是,她憑著自己的毅力,即將完成醫學博士課程,而他卻從醫學院退學,在一個雜志社當普通編輯,并且成為主要照顧兩個女兒的“家庭婦男”。這對傳統的印度婚姻和家庭關系已經是一種顛覆;但這并不是故事的重點,故事的重點是,他在那所費用昂貴的私立學校里度過的日子并不快樂,在那些富家子弟面前他是一個異類。校長在感恩節時請他到家里吃火雞,校長的女兒帕姆有禮貌地對著他微笑,也對著所有來家里的男生微笑……恍惚間,在婚禮上這些成功優越、白人為主的人群中,他又感受到了中學時代那種徹底的孤獨,在那樣的孤獨里,帕姆的微笑是唯一的溫暖。

《報喜不報憂》(Only Goodness)在拉希莉小說中相對來說比較嚴肅、嚴峻,甚至殘酷。一個典型的“模范亞洲人”姐姐,看著自己頗有天賦的弟弟從人人艷羨的名??的螤柾藢W,整天在家無所事事,最后和一個比自己年齡更大、帶著孩子的單身母親結婚同居。姐姐按照模范亞洲人的固定軌道結婚成家,雖然不再企圖弟弟回到從前選定的“光宗耀祖”的醫學前途,卻也希望他起碼能夠安居樂業,享受普通人柴米油鹽的幸福。弟弟也在盡力,青年反叛時期結束后,雖然和一直望子成龍的父母依然無法和解,卻希望恢復和姐姐的關系。姐姐一邊為弟弟的進步感到欣慰,一邊也感到內疚,因為正是她,在滿足父母傳統的最高期望時,卻把美國社會及時行樂的文化和生活態度介紹給了弟弟。因而,她對弟弟的一切行為越是失望,內疚感就越是深重。

《別管閑事》(Nobodys Business)恰恰是管閑事的故事。保羅是個老實憨厚的博士學生,論文答辯失敗了一次,現在正在繼續整理論文,準備再次答辯。他有兩位女性同屋,其中一位是印度裔姑娘桑。他們共用一條電話線,保羅常常接到桑的家庭為她安排的相親對象的電話,桑很傲慢,對他們一概置之不理,因為她已經有了一個埃及男朋友法魯克。

在桑和法魯克的故事中,保羅扮演了《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尼克的角色,但又比尼克參與得多。因為與桑同居一套公寓,獨身的他起初是對她抱有一絲幻想的,雖然這種幻想隨著他對桑生活內容的了解而有所抑制,卻也因為這點無傷大雅的情愫,在桑自己受到感情困擾的時候,成為她揶揄諷刺他的把柄。不幸的是,法魯克并非桑的真命天子,最終他的種種惡行暴露出來,桑逃往倫敦,保羅則繼續啃著論文,終于順利通過答辯。

小說家拉希莉沒明白說出來,我卻總是疑心,在這篇小說,或者是她整本書中,都躲著一個恪守印度傳統的奶奶或者阿姨,以媒婆的心態,隨時準備將七大姑八大姨中年齡身份種姓般配的男女拉到一起;你若不聽,然后不小心把年齡拖大了,或者是碰上了法魯克那樣的渣男,她們就會大聲地說:瞧瞧,要是你聽我們的安排,你和誰誰,早就安居樂業,孩子都該有幾個了。

《不適之地》下篇:?,敽涂ㄏ??/p>

這本書第二部分有三個故事,第一個故事《一生一次》(Once in a Lifetime)是她的故事,第二個故事是《歲末》(Years End) 是他的故事,第三個故事叫《上岸》(Going Ashore),看了很長一段,我才意識到,原來這三個故事是松散地連接在一起的,里面講的是同樣的兩個人:?,敽涂ㄏ??。

他們都是來自印度西孟加拉邦的移民,?,旊S著父母住在馬薩諸塞州,每年最長的旅行就是前往印度,逢年過節時,來往的都是講孟加拉語的老鄉們。她在這種環境里長大,在和一個有夫之婦維持了十年不尷不尬的關系之后,終于決定“回歸”,準備嫁給一個同樣來自印度的門當戶對的男人,安定下來了。

和?,斚啾?,卡??说纳钏坪醺印捌础保核诿绹L到九歲,父親為了發展事業,決定全家遷回印度,將他連根拔起;他的母親卻在印度罹患重病,為了不讓家族親人目睹她最后的虛弱,決定回到美國靜靜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剛回美國時,他們在?,敿抑信R時借住了一段時間。

此時卡??艘呀浭且粋€少年,再次被連根拔起,心中十分憤怒。也正因為如此,他對?,斨弥焕?,不知道這個女孩子情竇初開,偷偷地把他當作了意中人。母親去世以后,他艱難地接受了繼母和兩位繼妹,職業卻選擇了攝影記者,常年在南美、中東和非洲的戰火之地,用相機記錄下正在進行的人間苦難。

到了第三個故事,兩個人在羅馬重逢。他們一邊尋訪意大利的文化古跡,一邊也在追尋著自己的足跡,對于未來,彼此卻是十分謹慎,畢竟他們的過去太少,不曾有過承諾,這一場邂逅,也不一定能夠帶出未來。

拉希莉的其他故事都顯得有些調侃、幽默,敘事也顯得更加輕松,甚至有些美化,譬如前面講的《同名之人》對安排婚姻的描寫,側重的是由安排而來的婚姻中的溫情和和諧,而對其中可能存在的脅迫和委屈避而不談。而這里的三部曲卻帶著一些沉郁—拉希莉在著意渲染一種漂泊感。

這種漂泊感也是雙重的,一重是物理上的,另一重是精神上的。物理的漂泊,是移民的漂泊:移民,移民后代,在不熟悉的環境和人群中生活,每年坐上長途航班飛越到地球另一面的故土,為的是減輕第一代因拋下自己父母而心存的內疚,第二代卻無法理解這種內疚,只是無奈地一趟一趟地隨著父母飛來飛去。

精神上的漂泊,卻是現代人所共有的。?,敽涂ㄏ?酥胤陼r已經三十多歲,他們成功地逃脫了傳統印度青年一俟成年便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家生子的義務,卻并沒有找到更有意義的寄托。于是,?,斀Y束了和一位已婚男人拖拉了十年的婚外情,準備嫁給一個門當戶對、職業地位相當的印度男人,而他甚至都愿意為了她而遷徙到她居住的麻省,連地理上的差距也消除了,只不過在她的心中,卻仍然是到底意難平。而卡??藙t比她還要迷茫。他在漂泊多年之后,選擇的暫時安定之處,不在美國,也不在印度,也不在他曾經采訪過的那些地方,而是在香港。

我覺得,寫出了這種精神上的漂泊感,對作家拉希莉來說,倒是一種超越:正因為這種漂泊感,拉希莉才可以既是一名印度移民作家,又是一名現代作家。我稍稍心有不滿的,是她在敘事中過于借重死亡和意外。生老病死,畢竟是人生的幾大主題,講人的故事總是難免涉及,但拉希莉的故事以平緩的敘事取勝,本不需要借重死亡、疾病或者意外來賺人眼淚或者嘆息。

盡管有現代作家的成分,但我覺得在英語讀者那里,拉希莉的成功,主要還是因為她在講印度人的故事。她的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取決于她的異國情調。但對我這個來自非英美背景的英語讀者來說,她的吸引力,也同樣是因為她講的是印度人的故事。中國作家如哈金、李翊云的作品,因為我對他們講的故事的背景多少有些了解,讀起來往往缺乏好奇心。輪到讀拉希莉時,有一點了解卻又不是過分熟悉,因而有足夠的好奇心讀下去。如果我根本不認識印度人,只將她的作品當作純文學作品來讀,我會覺得這些故事過于平淡;但我知道一些故事,譬如一位女同事是違背父母之命“逃婚”的,另一位印度教男同事娶了穆斯林妻子……我認識的人畢竟有限,于是,我們就期待拉希莉來講更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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