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梅
(江蘇省中醫院,江蘇 南京 210029)
高血壓的患者若持續血壓處于較高水平,或在某一誘因的刺激下會發生高血壓性腦出血,導致局部腦組織出現壞死,從而出現腦組織對應肢體出現障礙,從而對患者的生活質量產生影響[1]。此類患者的護理工作與治療結合,對于改善患者的肢體功能有較明顯的優勢。為了探究早期康復指導在其中運用的價值,選取2016-01至2018-02我院收治的由于高血壓腦出血導致運動障礙的病人86例,現對此次研究的最終結果進行整理,敘述如下。
選取2016-01至2018-02我院收治的由于高血壓腦出血導致運動障礙的病人86例,患者年齡從35-67歲不等,平均年齡(54.27±3.08)歲,參照患者護理方案劃分,探究組有43例患者,年齡分布在35-67歲之間,平均年齡(53.17±3.63)歲;參照組有43例患者,年齡最小35歲,最大67歲,平均在(53.64±3.52)歲。選入條件:⑴經臨床與影像均符合高血壓腦出血的診斷標準[2];⑵患者存在肢體功能障礙;⑶患者有基本的認知能力,可接受護理人員的指導;⑷患者能有較好的護理配合度;⑸此次參與研究者均已閱讀并進行相關同意協議簽署。對參加研究的患者基本資料進行分析對比,尚未發現其中的統計學價值(P>0.05)。
患者分為兩組,參照組選擇基本神經外科相關護理措施。
探究組選擇將早期康復指導與基本神經外科相關護理措施相結合,⑴首先做好患者的心理康復指導,幫助患者確定戰勝病魔的決心,并在整個護理過程中關注到患者的情緒波動,以便及時為患者進行負面情緒的排解;⑵其次做好患者基本生活技能的康復指導,解決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如自行進食、飲水,自行洗澡等的恢復訓練,如果患者的患側肢體不能得到恢復,可進行健側肢體相關生活技能的訓練,以進行患側代償;⑶最后做好患者軀體功能的康復指導,采用相應的按摩、理療等手段,盡早恢復患者的行走能力,每日進行由健側到患側關節恢復性按摩,若患者已得到一定的改善,可在護理人員指導下進行平衡功能恢復性練習。
⑴記錄對比兩組患者FMA以及MBI評分[3];⑵記錄對比兩組患者的護理效果理想情況進行評分,采用問卷對患者進行調查,評分80分以上即認為護理效果理想,反之,效果不理想。
本次我院研究檢測所得的各項指標全部使用SPSS20.0軟件進行采集到的指標之間比較,用平均值±標準差(±s)以代表計量類型的資料檢測結果,采用t檢驗進行指標樣本的對比研究,通常采取百分率(%)來進行計數資料的統計,選擇x2檢驗進行計數資料的結果檢測與分析,如果分析結果顯示P值小于0.05,承認這些指標的差異在統計學上的統計意義存在。
探究組患者的FMA以及MBI評分等都與參照組有差異,在統計學上對比兩組的差異,認為差異具有統計學價值(P<0.05),見表1。
表1 對比兩組治療情況
探究組的護理效果理想人數為42例患者(97.67%)與參照組護理理想人數38例(88.37%)存在明顯差異,即從統計學角度分析兩組之間的差異,有統計學價值(P<0.05)。
高血壓發生腦出血,是高血壓疾病出現的臨床并發癥中最為嚴重的一類,大多數患者發病后病情進展較快,雖然經過積極的治療,留下肢體運動障礙等后遺癥的可能性仍然較高,甚至有患者發生中樞性衰竭,從而出現患者死亡[5]。而積極合理的治療并輔以恰當的護理措施,對于患者生命的挽救,肢體功能障礙的減輕以及復發可能性的減少有十分積極的意義。目前,臨床上采用的傳統的神經外科相關護理措施,雖然對患者疾病恢復有幫助意義,但疾病導致的患者肢體運動障礙等情況,仍然在臨床較為普遍。而早日康復指導與護理的結合,從患者心理康復、生活自理能力康復以及軀體能力康復等方面進行早期指導,在高血壓腦出血所致運動障礙患者的肢體能力恢復中,有較為明顯的優勢。
在本次研究中,探究組患者的FMA以及MBI評分等都與參照組有差異,同時探究組的護理效果理想率與參照組存在明顯差異。
綜上所述,相較于常規護理方式,結合早期康復指導的神經外科護理手段,對于患者肢體能力恢復方面優勢更加明顯,改善護理效果理想患者例數,建議在高血壓腦出血導致患者肢體障礙中進行作用。